证券代码:688071证券简称:华依科技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1月17日13点00分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
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时间√
2.03发行方式√
2.04发行规模√
2.05定价方式√
2.06发行对象√
2.07发售原则√
2.08上市地点√
2.09承销方式√
2.10筹资成本分析√
2.11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3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
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
议案
6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
有限公司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 √与本次 H 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8.00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修订<公司章程>及相√
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8.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00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9.01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9.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9.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9.07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9.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10.00 关于制定公司于发行 H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 √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1《公司章程(草案)》√
10.02《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10.03《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11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和招√
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等与上市发行相关保险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8、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励寅、潘旻、申洪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 688071 华依科技 2025/11/10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
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四)注意事项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
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3栋
联系电话:021-61051366联系人:沈晓枫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1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7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时间
2.03发行方式
2.04发行规模
2.05定价方式
2.06发行对象
2.07发售原则2.08上市地点
2.09承销方式
2.10筹资成本分析
2.11发行中介机构的选聘
3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
公司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
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8.00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修订<公
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8.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8.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9.00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9.01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0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0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9.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
9.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议案
9.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议案9.07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9.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公司于发行H股并上市后
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1《公司章程(草案)》
10.02《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10.03《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11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
任保险和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等与上市发行相关保险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