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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31 00:00 查看全文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拓荆科技

股票代码:688072

信息披露义务人1:CHIANG CHIEN(姜谦)

住所/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吕光泉

住所/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3:LIU YIJUN(刘忆军)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4:LING FUHUA(凌复华)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5:WU BIAO(吴飚)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信息披露义务人6:ZHOU REN(周仁)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7:SIAN CHE CYNTHIA CHANG(张先智)

住所/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8:CHANG HSIAO-YUNG(张孝勇)

住所/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9:共青城芯鑫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0:共青城芯鑫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1:共青城芯鑫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信息披露义务人12:共青城芯鑫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3:共青城芯鑫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4:共青城芯鑫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5:共青城芯鑫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6:沈阳盛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401室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7:沈阳盛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417室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8:沈阳盛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406室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9:沈阳盛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419室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

日期:2025年5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及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目录

第一节释义.................................................2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3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14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5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9

第七节备查文件..............................................20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40

1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拓荆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指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芯鑫和指共青城芯鑫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芯鑫全指共青城芯鑫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芯鑫龙指共青城芯鑫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芯鑫成指共青城芯鑫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芯鑫旺指共青城芯鑫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芯鑫盛指共青城芯鑫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芯鑫阳指共青城芯鑫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沈阳盛腾指沈阳盛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沈阳盛旺指沈阳盛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沈阳盛全指沈阳盛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沈阳盛龙指沈阳盛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芯鑫和、芯鑫全、芯鑫龙、芯鑫成、芯鑫旺、芯

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指鑫盛、芯鑫阳、沈阳盛腾、沈阳盛旺、沈阳盛

全、沈阳盛龙

CHIANG CHIEN(姜谦)、吕光泉、LIU YIJUN(刘忆军)、LING FUHUA(凌复华)、WU BIAO

8个自然人股东 指 (吴飚)、 ZHOU REN(周仁)、 SIAN CHE

CYNTHIA CHANG(张先智)、CHANG HSIAO-

YUNG(张孝勇)

本报告书、报告书指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致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指之行为万元指人民币万元股指人民币普通股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1基本情况

姓名姜谦性别男

住所/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

2、信息披露义务人2基本情况

姓名吕光泉性别男

住所/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

3、信息披露义务人3基本情况

姓名刘忆军性别男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

4、信息披露义务人4基本情况

姓名凌复华性别男

3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

5、信息披露义务人5基本情况

姓名吴飚性别男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

6、信息披露义务人6基本情况

姓名周仁性别男

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

7、信息披露义务人7基本情况

姓名张先智性别女

住所/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

8、信息披露义务人8基本情况

姓名张孝勇性别男

住所/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

9、信息披露义务人9基本情况

4企业名称共青城芯鑫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出资额15.191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8WU4Q4F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经营范围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9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在公司任职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情况

辽宁省董事、刘静执行事务合伙人女中国无沈阳市总经理

10、信息披露义务人10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共青城芯鑫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出资额15.186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8WU3W77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经营范围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5信息披露义务人10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在公司任职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情况辽宁省基建及政府孙丽杰执行事务合伙人女中国无沈阳市关系负责人

11、信息披露义务人1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共青城芯鑫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出资额15.184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8WU3H4J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经营范围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1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在公司任职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情况

辽宁省董事、刘静执行事务合伙人女中国无沈阳市总经理

12、信息披露义务人12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共青城芯鑫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出资额15.1824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8WU5M8E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经营范围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2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在公司任职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情况辽宁省基建及政府孙丽杰执行事务合伙人女中国无沈阳市关系负责人

13、信息披露义务人13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共青城芯鑫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出资额15.182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8WUAG0W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经营范围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3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在公司任职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情况辽宁省基建及政府孙丽杰执行事务合伙人女中国无沈阳市关系负责人

14、信息披露义务人14基本情况

7企业名称共青城芯鑫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出资额15.177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8WTYF2C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经营范围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4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在公司任职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情况辽宁省基建及政府孙丽杰执行事务合伙人女中国无沈阳市关系负责人

15、信息披露义务人15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共青城芯鑫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出资额15.157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8WU268X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经营范围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34年10月8日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8信息披露义务人15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在公司任职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情况

辽宁省董事、刘静执行事务合伙人女中国无沈阳市总经理

16、信息披露义务人16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盛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4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出资额88.912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1207910977X9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3年10月18日至2028年10月17日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6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在公司任职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情况

辽宁省董事、刘静执行事务合伙人女中国无沈阳市总经理

17、信息披露义务人17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盛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417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出资额206.0469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0791097964

9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3年10月21日至2028年10月20日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7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在公司任职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情况辽宁省基建及政府孙丽杰执行事务合伙人女中国无沈阳市关系负责人

18、信息披露义务人18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盛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406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出资额27.8569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0791097889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3年10月18日至2028年10月17日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8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在公司任职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情况

辽宁省董事、刘静执行事务合伙人女中国无沈阳市总经理

19、信息披露义务人19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盛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10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41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出资额20.2423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0791097371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2013年10月18日至2028年10月17日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水家900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19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在公司任职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居留权情况辽宁省基建及政府孙丽杰执行事务合伙人女中国无沈阳市关系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1、一致行动关系的形成情况

2014年5月27日,刘忆军、凌复华、张先智、张孝勇、沈阳盛腾、沈阳盛

旺、沈阳盛全、沈阳盛龙与姜谦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2015年4月20日,吕光泉、刘忆军、凌复华、吴飚、周仁、张先智、张孝勇、沈阳盛腾、沈阳盛旺、

沈阳盛全、沈阳盛龙与姜谦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根据前述协议约定,吕光泉、刘忆军、凌复华、吴飚、周仁、张先智、张孝勇、沈阳盛腾、沈阳盛旺、沈阳盛全、沈阳盛龙与姜谦因此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提案权、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等权利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遵从姜谦的意见,与姜谦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一致行动的有效期至各协议签署方协商一致解除之日止。

2019年12月18日,吕光泉、刘忆军、凌复华、吴飚、周仁、张先智、张孝

勇与姜谦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除姜谦以外的其他自然人将其所持公司

11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姜谦行使。

2021年3月30日,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与姜谦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

定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为姜谦的一致行动人,并约定如下事项:各方就公司经营管理事项行使提案、建议、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时,与姜谦保持一致,以姜谦的意见行使股东权利;协议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发上市后满3年之日,有效期届满后,除非各方协商一致解除该协议,否则协议持续有效。

2021年9月24日,姜谦、刘忆军、凌复华、张先智、张孝勇、沈阳盛腾、沈阳盛旺、沈阳盛全、沈阳盛龙分别出具承诺函,针对一致性行动关系的期限进行明确,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期间内,各方不会要求解除上述一致行动关系。

2、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满36个月,上述各方中的相关方经协商一致,于2025年5月30日分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终止上述协议。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8个自然人股东与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之间、

8个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再构成其他一致行动关系,11个员工持股平台之间构成一

致行动关系,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各自合伙协议的相关约定,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的普通合伙人根据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执行合伙协议约定的应

由普通合伙人负责的事项及行使的职权,普通合伙人职权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合伙企业的经营业务、日常管理等。

根据公司《沈阳拓荆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中持股对象的确定及管理、财产份额的授予、管理、退出及其持有公司股份处分等事项均由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

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是公司依据《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由5名委员构

12成,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需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且作出会议决议

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通过,单一委员无法控制该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目前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构成及运作稳定。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综上所述,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8个自然人股东各自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单独计算;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合并计算,合计持有公司25149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07%。

13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8个自然人股东和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合并计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625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056%。

截至2025年4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满36个月,上述各方中的相关方经协商一致,于2025年5月30日分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终止上述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后,8个自然人股东与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之间、8个自然人股东之间不再构成其他一致行动关系,8个自然人股东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单独计算。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因均由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管理,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合并计算,合计持有公司25149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07%。

公司任意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无法对公司实施控制,公司仍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二、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其

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已满36个月。经各方协商一致,2025年5月30日,吕光泉、刘忆军、凌复华、吴飚、周仁、张先智、张孝勇与姜谦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吕光泉、刘忆军、凌复华、吴飚、周仁、张先智、张孝勇、沈阳盛腾、沈阳盛旺、沈阳盛全、沈阳盛龙与姜

谦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与姜谦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至此,各方与姜谦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上述8个自然人股东及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姜谦27035880.9665%

2吕光泉10952000.3915%

3刘忆军6123120.2189%

4凌复华5585520.1997%

5吴飚3833200.1370%

6周仁3833200.1370%

7张先智3504640.1253%

8张孝勇3887960.1390%

9芯鑫和30249341.0814%

10芯鑫全30239481.0810%

11芯鑫龙30236641.0809%

12芯鑫成30232001.0808%

13芯鑫旺30231591.0807%

14芯鑫盛30221501.0804%

15芯鑫阳30182101.0790%

16沈阳盛腾17249400.6166%

1517沈阳盛旺13753520.4917%

18沈阳盛全5201100.1859%

19沈阳盛龙3698490.1322%

合计3162506811.3056%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姜谦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合并计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625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056%。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上述股东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其中,8个自然人股东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单独计算;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合并计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149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07%。

三、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姜谦、吕光泉、张孝勇在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下属子公司任职,吕光泉现任公司董事长,姜谦、吕光泉和张孝勇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姜谦、吕光泉、张孝勇未在其他公司任职,不存在违反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其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的批准程序。

3、公司董事会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姜谦、吕光泉、张孝勇均已经履行诚信义务,其持股及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部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质押数量(股)

1芯鑫和30249341.0814%2925843

2芯鑫全30239481.0810%2924886

163芯鑫龙30236641.0809%2924612

4芯鑫成30232001.0808%2924165

5芯鑫旺30231591.0807%2924126

6芯鑫盛30221501.0804%2923150

7芯鑫阳30182101.0790%2919336

注:芯鑫和、芯鑫全、芯鑫龙、芯鑫成、芯鑫旺、芯鑫盛和芯鑫阳质押股份系因员工持股平台筹措出资款借款形成。

17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经自查,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忆军于2025年4月由于误操作卖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股,其本人已及时将该次股份出售所得的全部收益上缴公司。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8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9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备查阅。

20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CHIANG CHIEN(姜谦)

日期:2025年5月30日

2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吕光泉

日期:2025年5月30日

2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LIU YIJUN(刘忆军)

日期:2025年5月30日

2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LING FUHUA(凌复华)

日期:2025年5月30日

2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WU BIAO(吴飚)

日期:2025年5月30日

2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ZHOU REN(周仁)

日期:2025年5月30日

26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SIAN CHE CYNTHIA CHANG(张先智)

日期:2025年5月30日

27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CHANG HSIAO-YUNG(张孝勇)

日期:2025年5月30日

28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日期:2025年5月30日

29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日期:2025年5月30日

3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日期:2025年5月30日

3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日期:2025年5月30日

3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日期:2025年5月30日

3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日期:2025年5月30日

3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日期:2025年5月30日

3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阳盛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日期:2025年5月30日

36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阳盛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日期:2025年5月30日

37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阳盛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日期:2025年5月30日

38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阳盛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日期:2025年5月30日

3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市公司名称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水家900号股票简称拓荆科技股票代码688072

信息披露义务 CHIANG CHIEN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1 (姜谦) 不适用人 名称 地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吕光泉不适用人2名称地信息披露义务

3 LIU YIJUN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刘忆军)不适用人名称地信息披露义务

4 LING FUHUA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凌复华)不适用人名称地信息披露义务

5 WU BIAO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吴飚)不适用人名称地

信息披露义务 ZHOU REN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周仁) 不适用人6名称地

信息披露义务 SIAN CHE CYNTHIA CHANG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7不适用人名称(张先智)地

信息披露义务 CHANG HSIAO-YUNG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8不适用人名称(张孝勇)地

信息披露义务共青城芯鑫和投资合伙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

人9名称(有限合伙)地市基金小镇内信息披露义务共青城芯鑫全投资合伙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

人10名称(有限合伙)地市基金小镇内信息披露义务共青城芯鑫龙投资合伙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

人11名称(有限合伙)地市基金小镇内信息披露义务共青城芯鑫成投资合伙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

人12名称(有限合伙)地市基金小镇内

40信息披露义务共青城芯鑫旺投资合伙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

人13名称(有限合伙)地市基金小镇内信息披露义务共青城芯鑫盛投资合伙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

人14名称(有限合伙)地市基金小镇内信息披露义务共青城芯鑫阳投资合伙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

人15名称(有限合伙)地市基金小镇内信息披露义务沈阳盛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16名称合伙)地水家900号401室信息披露义务沈阳盛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17名称合伙)地水家900号417室信息披露义务沈阳盛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18名称合伙)地水家900号406室信息披露义务沈阳盛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19名称合伙)地水家900号419室

拥有权益的股增加□减少□有■有无一致行动人

份数量变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无□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人是否为上市是□是□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公司第一大股否■否■人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31625068股,持股比例:11.3056%,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1、姜谦

信息披露义务持股数量:2703588股

人披露前拥有持股比例:0.9665%

权益的股份数2、吕光泉

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数量:1095200股

司已发行股份持股比例:0.3915%

比例3、刘忆军

持股数量:612312股

持股比例:0.2189%

4、凌复华

持股数量:558552股

41持股比例:0.1997%

5、吴飚

持股数量:383320股;

持股比例:0.1370%;

6、周仁

持股数量:383320股;

持股比例:0.1370%;

7、张先智

持股数量:350464股;

持股比例:0.1253%;

8、张孝勇

持股数量:388796股;

持股比例:0.1390%;

9、共青城芯鑫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24934股;

持股比例:1.0814%;

10、共青城芯鑫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23948股;

持股比例:1.0810%;

11、共青城芯鑫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23664股;

持股比例:1.0809%;

12、共青城芯鑫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23200股;

持股比例:1.0808%;

13、共青城芯鑫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23159股;

持股比例:1.0807%;

14共青城芯鑫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22150股;

持股比例:1.0804%;

15、共青城芯鑫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18210股;

持股比例:1.0790%;

16、沈阳盛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1724940股;

持股比例:0.6166%;

17、沈阳盛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1375352股;

持股比例:0.4917%;

18、沈阳盛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520110股;

持股比例:0.1859%;

19、沈阳盛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69849股;

持股比例:0.1322%。

4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其中,8个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单独计算;11个员工持股平台股东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149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907%。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具体如下:

1、姜谦

持股数量:2703588股

持股比例:0.9665%

2、吕光泉

持股数量:1095200股

持股比例:0.3915%

3、刘忆军

持股数量:612312股

持股比例:0.2189%

4、凌复华

持股数量:558552股

持股比例:0.1997%

5、吴飚

持股数量:383320股;

持股比例:0.1370%;

6、周仁

持股数量:383320股;

持股比例:0.1370%;

本次权益变动7、张先智后,信息披露持股数量:350464股;

义务人拥有权持股比例:0.1253%;

益的股份数量8、张孝勇

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388796股;

持股比例:0.1390%;

9、共青城芯鑫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24934股;

持股比例:1.0814%;

10、共青城芯鑫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23948股;

持股比例:1.0810%;

11、共青城芯鑫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23664股;

持股比例:1.0809%;

12、共青城芯鑫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23200股;

持股比例:1.0808%;

13、共青城芯鑫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23159股;

持股比例:1.0807%;

14共青城芯鑫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22150股;

持股比例:1.0804%;

15、共青城芯鑫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018210股;

持股比例:1.0790%;

16、沈阳盛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3持股数量:1724940股;

持股比例:0.6166%;

17、沈阳盛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1375352股;

持股比例:0.4917%;

18、沈阳盛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520110股;

持股比例:0.1859%;

19、沈阳盛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369849股;

持股比例:0.1322%。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时间:2025年5月30日

份变动的时间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

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不适用露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是□

来12个月内否■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是■月是否在二级

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以下无正文)

44(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CHIANG CHIEN(姜谦)

日期:2025年5月30日

45(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吕光泉

日期:2025年5月30日

46(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LIU YIJUN(刘忆军)

日期:2025年5月30日

47(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LING FUHUA(凌复华)

日期:2025年5月30日

48(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WU BIAO(吴飚)

日期:2025年5月30日

49(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ZHOU REN(周仁)

日期:2025年5月30日

50(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SIAN CHE CYNTHIA CHANG(张先智)

日期:2025年5月30日

51(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CHANG HSIAO-YUNG(张孝勇)

日期:2025年5月30日

52(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日期:2025年5月30日

53(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日期:2025年5月30日

54(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日期:2025年5月30日

55(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日期:2025年5月30日

56(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日期:2025年5月30日

57(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日期:2025年5月30日

58(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芯鑫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日期:2025年5月30日

59(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阳盛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日期:2025年5月30日

60(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阳盛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日期:2025年5月30日

61(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阳盛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静

日期:2025年5月30日

62(本页无正文,为《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阳盛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丽杰

日期:2025年5月30日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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