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研发实验室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已
完成投入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
*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使用“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826.17 万元(含利息收入),“研发实验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42.74 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
4234.6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其中拟使用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净额(承诺投资总额)87464.28万元的比例为 4.84%。
*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622.91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88.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2816080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
92830452.00元(税款 5569827.12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
1335330348.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9月 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
26331482.9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998865.06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142816.08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0899.89万元
超募资金净额 87464.28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年 9月 29日
注:上表中“超募资金净额”已扣除由超募资金支付的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首次公开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下同。
二、本次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使用安排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拟对“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研发实验室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截至 2026 年 8月 31日,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实际 利息及理财收 节余募集资金
结项名称 结项时间
使用金额 使用金额 益扣除手续费 金额(A-(A) (B) 净额(C) B+C)药物分子砌块区
28000.00 27803.80 629.98 826.17
域中心项目
2026年 8月
研发实验室项目 7435.61 7324.97 332.10 442.7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47.63 47.63 0.00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 1268.92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 □补流,1268.92注 1: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注 2: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超募资金节余情况及使用安排
超募资金净额 87464.28万元
前次已使用金额 88677.28万元
本次使用用途及金额 □补流,4234.69万元注 1:前次已使用金额为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的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含部分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金额。
注 2:本次拟使用的超募资金剩余资金 4234.69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以及原安排用于支付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在相关费用结算后形成的余额。
本次实际使用金额以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实际金额为准。
公司超募资金净额(承诺投资总额)为 87464.28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234.69万元,占超募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4.84%。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事项(一)相关说明
1、公司“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研发实验室项目”已结项,本
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 年 6月 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超募资金系新规实施前发行完成取得,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因此,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3、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研发实验室项目”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268.9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 4234.6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