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生物”“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诺泰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序号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导工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计划。划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已与诺泰生物签订保荐协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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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所备案保荐机构在本持续督导期内通过日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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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解诺泰生物业务情况,对诺泰生物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诺泰生物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违规情况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诺泰生物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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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1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诺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泰生物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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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在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督促诺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泰生物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在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诺泰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生物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8性进行了核查,诺泰生物的内控制度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在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督促诺
9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泰生物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在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对诺泰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生物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
10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在本持续督导期内,诺泰生物控股股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1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本持续督导期内,诺泰生物控股股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12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在本持续督导期内,经保荐机构核查,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13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的情况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本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在本持续督导期内,诺泰生物未发生
14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
前述情况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在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已制定
15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量。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出现下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
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
在本持续督导期内,诺泰生物不存在
16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前述情形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
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202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8号)。另外,鉴于前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违规事实及情节,202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5]238号)。基于以上处罚事件,在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对上述行为进行自查,并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不断向有关人员强调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3在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本次事件,积极落
实监管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的影响,切实落实有关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与此同时,保荐机构要求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认真汲取教训,积极落实整改,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经营风险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自主选择产品业务和定制类产品及技术服务业务。对于自主开发的制剂,公司已取得注射用胸腺法新、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磷酸奥司他韦颗粒等多个药品注册批件,其他自主研发的制剂品种尚未取得注册批件,其能否以及何时能够取得注册批件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取得注册批件后,公司制剂产品的销售收入还受公司产品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的商业化推广情况等多种
因素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对于自主开发的原料药,下游制剂厂商对原料药的采购需求分为研发阶段和商业化销售阶段,其中研发阶段通常需要经过样品评估和质量确认、小试、中试、验证批等阶段,相应对原料药产生阶段性的、量级不断放大的采购需求;在制剂产品完成验证批生产并获得上市许可前,制剂厂商对原料药的采购需求较少;在制剂产品获得上市许可并进入商业化销售阶段后,其对原料药的采购需求随其制剂产品的销售而逐步释放,并进入连续稳定阶段。
报告期,公司部分原料药关联的下游制剂已经获得上市许可,但获批时间还相对较短,部分原料药关联的下游制剂尚处于研发或注册申报阶段,导致公司原料药的销售规模还相对较小,因此,公司原料药销售收入受客户制剂的研发及注册申报进程,以及获批上市后的商业化推广情况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波动性。
对于 CDMO业务而言,公司单个 CDMO品种的销售收入受下游创新药的研发进度、研发结果以及获批上市后的销售规模、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总体而言,如果公司自主研发的制剂、引用公司原料药的制剂以及公司 CDMO
业务服务的下游创新药的研发进度、研发结果、注册申报进程、商业化推广情况
不如预期,公司将存在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行业风险
医药行业是受国家严格监管的行业,当前,我国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制定和不断完善。国家相关行业政策的出台或调整将对医药行业的市场供求关系、经营模式、企业的产品选择和商业化策略、产品价格
等产生深远影响。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医药行业政策的重大变化,不能持续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是一家聚焦多肽药物、小分子化药及寡核苷酸药物,不断进行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相结合的生物医药企业。药品(包括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具有技术难度大、研发周期长、前期投入高、审批周期不确定等特点,从研究开发到商业化的各个环节均面临一定研发风险,如关键技术难点无法突破、临床研究失败、无法通过监管部门的审评审批等,如果公司的药品未能开发成功,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在 CDMO业务中,公司需为客户所需的各种复杂高难度化合物进行合成路线的设计、工艺优化、中试放大、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对公司的研发实力、技术体系和研发经验要求较高,公司存在研发失败、研发成果无法满足客户需求或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风险。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专利、科研项目等主要参与人。尽管公司已推出多层次、多样化的激励机制与管理层、核心技术团队进行深度绑定,若因上述人员离职产生技术人员流失,则会对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以及现有知识产权的保密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境外的营业收入占比较高,而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等外币定价和结算,因此,人民币兑美元等外币的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如果人民币汇率出现剧烈波动,公司将可能产生汇兑损失,同时汇率波动也会影响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5业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为海外跨国药企,公司海外市场业务面临的政治及经济环境、法律环境、贸易产业政策及国际贸易整体环境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相关国家政治环境恶化、贸易环境欠佳或实施对公司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的法律政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影响。
(六)环保风险
医药制造业属于高污染行业,随着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环保标准不断提高,不同程度上增加了医药企业的环保成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若处理不当,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故如果公司在环保方面处理不当,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日益提高的环保规定,公司可能存在被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甚至责令关闭或停产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重大违规事项202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8号)。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进行整改情况参见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收到5名自然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5起案件合计涉诉金额为74.77万元,其中1起案件已开庭审理,案件尚在审理当中尚未产生最终判决结果。除上述5起诉讼案件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投资者对公司提起诉讼的通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涉案投资者诉讼案件的数量和涉案金额做出了合理估计,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13号-或有事项》的要求,对以上涉诉事项及预估损失赔偿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
合计4313.97万元。投资者诉讼、索赔主张金额与法院最终认定赔付金额可能存在差异,最终赔付金额需以法院生效判决金额或双方调解金额为准。
6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预计负债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索赔诉讼事项预计负债计提充分性的专项核查说明》。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的议案》。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2026年1-6月2025年1-6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139654275.651048273770.168.72
利润总额238904579.18339765178.72-29.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215050069.30310047663.19-30.64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249241757.59306208950.72-18.60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310232634.83316156545.09-1.87额(元)
2026年6月30日2025年6月30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末)(上年同期末)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3090955305.042985566515.253.53产(元)
总资产(元)7068275772.586740348583.144.87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2026年1-6月2025年1-6月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80.99-31.3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80.99-31.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0.790.98-19.39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9511.03减少4.08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8.0610.89减少2.83个百分点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0.1120.19减少10.08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6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7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
公司小分子 CDMO收入实现增长。
72.202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降低和本期计提减值增加,使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以及诉讼赔偿预计负债增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
3.2026年1-6月,公司本报告期末总资产同比上年末增长4.87%,主要系报告
期内公司经营投入扩大,资产规模增加。
4.2026年1-6月,公司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减少。
5.2026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减少10.08个百分点,主要
系公司根据各研发项目进度的不同投入减少。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合计115262127.8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54%,占营业收入比例10.11%,减少10.08个百分点。
公司坚持“时间领先、技术领先”战略,以学科交叉理念持续拓展技术边界,围绕小分子、多肽、寡核苷酸三大领域,打造了多肽规模化生产技术平台、手性药物技术平台、绿色工艺技术平台、制剂给药技术平台及寡核苷酸研发中试平台
等一系列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平台,攻克了多项技术难度大、进入门槛高的关键核心技术并全面应用于研发生产各环节。相关核心技术均为公司现有研发团队自主研发取得。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得发明专利为2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8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总体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1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9817941.5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04654948.3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5月14日本次报告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06月30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82981.79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7516.30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0465.49
二、募集资金净额72516.30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67268.60
本年度使用金额847.58
暂时补流金额-
9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4.67
其他-募投项目结余资金转出5823.61
其他-与发行相关税费587.54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015.7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二)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6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3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34000000.00元,扣除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905660.38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29094339.62元,上述已到账的募集资金扣除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
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2845943.3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6248396.23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证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45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0本次报告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06月30日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434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775.16
二、募集资金净额42624.84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36078.51
本年度使用金额2358.40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4.60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441.55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4624.88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履行审批及审议程序。根据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5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公司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8月2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5月14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11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23年6月28日,就新建“氟维司群生产项目”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公司募投项目“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多肽类药物及高端制剂研发中心项目”、“多肽类药物研发项目”、“106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氟维司群生产项目”均已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2023年6月、2024年7月、2024年10月、2026年4月和2026年5月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未见异常。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5月14日报告期末余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额杭州澳赛诺生物交通银行股份有限303063180012021
-已注销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杭州建德支行041391江苏诺泰澳赛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生物制药股份有有限公司连云港分632906398-已注销限公司行
江苏诺泰澳赛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104500000023390-已注销
12生物制药股份有公司杭州分行74
限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生物制药股份有518900010810188-已注销公司连云港分行限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
生物制药股份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276391344-已注销限公司科技支行江苏诺泰澳赛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104500000024747
生物制药股份有-已注销公司杭州分行73限公司
2、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2月21日、2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杭州
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
司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澳”)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行及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公司募投项目“601、602多肽原料药车间建设项目”结项,对应募集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7月、2025年2月、2026年5月将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注销,账户未见异常。
截至2026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
1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12月21日报告期末余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额江苏诺泰澳赛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81105010123023816
生物制药股份有4277.40使用中公司连云港分行88限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
生物制药股份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00351078007-已注销限公司科技支行江苏诺泰澳赛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生物制药股份有公司连云港城东支518900010810066-已注销限公司行江苏诺泰澳赛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生物制药股份有86011110000098080-已注销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限公司杭州诺澳生物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30306318001300005
347.48使用中
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杭州建德支行9972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未违反监管机构相关规定。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未违反监管机构相关规定。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42025年1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在
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7000万元。
2026年1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12月21日计划补充临时补充流临时补充流动董事会审议归还募集资金日归还募集流动资金动资金金额资金起始日期通过日期期资金金额时长
2025年9月26日100.00
2025年10月15日80.00
2025年1月212025年11月12日120.00
2025年1月
7000.00日-2026年1月12个月2025年11月21日60.00
21日
20日2025年11月28日620.00
2026年1月14日1000.00
2026年1月15日5020.00
2、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15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在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未超过4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5月14日计划进行现金管计划进行现金董事会审议通计划起始日期计划截止日期理的金额管理的方式过日期
结构性存款/2025年4月222026年4月212025年4月22
4000.00
通知存款日日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5月14日预计年受托银产品名产品类购买金起始日截止日归还日尚未归利息金委托方化收益行称型额期期期还金额额率聚赢黄
金-挂钩黄金
AU999民生银保本浮
9看涨2025/122026/1/2026/1/1.0%-1.
公司行连云动收益600-0.99
二元结/26262695%港分行型构性存款
( SDGA25381
167V)
聚赢系
列-月月盈结
民生银保本浮1.0%-1.构性存2026/022026/022026/02
公司行连云动收益400-6%-1.80.53
款/01/28/28
港分行型%
(SDGC25001
4V)
聚赢系
列-月月盈结
民生银保本浮1.0%-1.构性存2026/032026/032026/03
公司行连云动收益400-6%-1.80.33
款/01/31/31
港分行型%
(SDGC25001
4V)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5年1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在上述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未超过6000万元。
2026年1月1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
17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截至本报告期末,在上述有效期内,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未超过5000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12月21日计划进行现金计划进行现金管董事会审议通计划起始日期计划截止日期管理的金额理的方式过日期
结构性存款/通2025年1月212026年1月202025年1月21
6000.00
知存款日日日
结构性存款/通2026年1月152027年1月142026年1月15
5000.00
知存款日日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年12月21日预计年委托受托产品购买金起始日截止日归还日尚未归利息金产品名称化收益方银行类型额期期期还金额额率共赢智信汇中信率挂钩人民保本
银行1.00%-
币结构性存浮动2026/012026/022026/02
公司连云4000-1.50%-5.26
款 A26930期 收益 /26 /27 /27
港分1.90%
(产品编码:型行C26A26930)共赢智信汇中信率挂钩人民保本
银行1.00%-
币结构性存浮动2026/032026/042026/04
公司连云4000-1.55%-5.44
款 A30358期 收益 /09 /10 /10
港分1.95%
(产品编码:型行C26A30358)
18共赢智信汇
中信率挂钩人民保本
银行1.00%-
币结构性存浮动2026/042026/052026/05
公司连云4000-1.50%-4.93
款 A33577期 收益 /20 /20 /20
港分1.90%
(产品编码:型行C26A33577)共赢智信汇中信率挂钩人民保本银行
币结构性存浮动2026/062026/062026/061.00%-
公司连云4000-5.24
款 A36666期 收益 /01 /30 /30 1.65%港分
(产品编码:型行C26A36666)交通银行蕴交通保本
通财富定期0.65%-
银行浮动2026/012026/032026/03
诺澳型结构性存1000-1.40%-2.42
建德收益/22/26/26款63天(挂1.60%支行型钩汇率看跌)交通银行蕴交通保本
通财富定期0.65%-
银行浮动2026/052026/062026/06
诺澳型结构性存300-1.35%-0.19
建德收益/11/15/15款35天(挂1.55%支行型钩汇率看涨)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发布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6车间多肽原料药产品技改项目”已于近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决定将其予以结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尚未投入的待支付项目尾款、保证金及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
19资金专用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4614.13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
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尚未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将按计划在项目投产运行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投入。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及铺底流动资金投入后,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上述公告承诺使用募集资金。2026年4月,本项目剩余铺底流动资金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注销。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3、其他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026年1月1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寡核苷酸单体产业化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6年12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
20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报告期内任期起始任期终止期初持股姓名职务期末持股数股份增减日期日期数变动量
董事长、总
2022年52028年5
童梓权裁、核心技112000112000-月月术人员
2025年052028年05
赵树彬董事---月月
2025年52028年5
赵贞元董事---月月
2025年52028年5
方卫国董事5040050400-月月
2025年52028年5
孙美禄职工董事---月月
2022年52028年5
姜晏董事---月月
2025年52028年5
寿均华独立董事---月月
2025年52028年5
刘坚独立董事---月月
2025年52028年5
徐栋娟独立董事---月月高级副总
裁、核心技
2019年52028年5
施国强术8400084000-月月
人员、董事(离任)高级副总2023年32028年5李小华5600056000-裁月月
副总裁、核
2019年52028年5
姜建军心技术人5600056000-月月员
21报告期内
任期起始任期终止期初持股姓名职务期末持股数股份增减日期日期数变动量
2023年22028年5
丁伟财务总监4480044800-月月董事会秘2023年22028年5周骅4480044800-书月月核心技术2019年5赵呈青----人员月核心技术2024年2张余----人员月核心技术2024年2刘婷----人员月核心技术2024年9林浩----人员月核心技术2019年5金富强----人员月实际控制
赵德毅--1877960018779600-人实际控制
赵德中--1877960018779600-人
合计///3800720038007200-
注:上述持股情况为直接持股,不包括间接持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及减
持的情况如下:
1、赵德毅、赵德中,孙美禄,核心技术人员赵呈青通过诺泰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股份因转增发生变化;
2、赵德毅、赵德中通过鹏亭贸易和伏隆贸易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报告期内股
份因转增发生变化;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22(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肖爱东王建民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