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77证券简称:大地熊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四月
1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及投票方式....................................5
二、会议议程................................................5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5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
议案五: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3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24
议案七: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5
议案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8
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2
议案十: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3
议案十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34
议案十二: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6
议案十三: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0
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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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因违反股东大会纪律被主持人责令退场的,或中途自行退场而未填写表决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须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非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或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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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制止其发言或拒绝回答。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
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动,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一
名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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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4月18日14:00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六)听取於恒强、吴玉程、张琛三位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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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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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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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认真勤勉履职,董事会根据2024年实际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思路编制了《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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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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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董事会职权,勤勉尽责、审慎决策,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稀土原材料价格逐步止跌企稳,但全年均价较上年仍有较大幅度下跌,受此影响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承压,加之行业竞争日益剧烈,虽主要产品产量较上年度提升较多,但本年度营收总额较上年仍有所下滑;受益于年度内主要原材料价格稳定、加强创新成果转化和成本控制,公司本年度实现扭亏为盈。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872.71万元,同比下降7.79%;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7.34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增加7467.92万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2.53万元,同比增加
6096.83万元。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253560.69万元,同比增长9.92%;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6355.55万元,同比下降2.92%。
二、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全年共召集、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就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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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通过议案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第十二次会议2月5日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第十三次会议3月29日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28项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4月29日《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4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第十五次会议8月19日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对大地熊包头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
5第十六次会议10月28日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本年度组织召开1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通过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2023年年度股2024年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1东大会4月22日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3项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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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召开2次会议,具体如下:
类别会议届次召开日期通过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2024年第2024年项报告的议案》;
一次会议3月29日5.《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8.《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会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第2024年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二次会议4月29日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第2024年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三次会议8月19日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4年第2024年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四次会议10月28日
审议通过:
1.《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2024年第2024年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核委员会一次会议3月29日案》;
4.《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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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会议届次召开日期通过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4年第2024年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二次会议10月28日案》;
3.《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2024年第2024年
审议通过《公司发展战略规划2023年度评估报告》战略委员一次会议3月29日会2024年第2024年审议通过《关于对大地熊包头公司增资的议案》二次会议10月28日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独立、勤勉履职,主动关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共披露了62份公告,其中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58份。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运营及治理情况。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了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渠道,通过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上证 e 互动平台、电话、邮箱等多种方式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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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投资者保持良性互动,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召开业绩说明会 3 次,回复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 30 次,接待投资者调研 1 次,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1份。
(七)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完成现金分红
1997.90万元,充分保障了股东的投资回报权益。
(八)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10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5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成交总金额6221.3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有效维护了股价的稳定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定了《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立足全体股东利益,继续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和高效性,督促公司管理层有效落实年度经营计划,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1、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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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保会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各项决议有效执行。
2、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各项措施有效执行。根据新
《公司法》等有关要求,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并加强制度宣贯培训;强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和合规风险。
3、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
4、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及行业的了解和认可,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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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监事会根据2024年实际工作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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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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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依法行使独立职权,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4项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通过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第十一次会议3月29日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等13项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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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次会议4月29日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3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第十三次会议8月19日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2024年
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10月28日《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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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审阅了公司
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安徽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04号),指出公司2022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未披露金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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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0.00万元。公司已积极进行整改并对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25日
期间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了补充确认及披露。
除此以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存
货管理、研究与开发、投融资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
披露、股权激励、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各项措施有效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有效防范了经营风险。
(七)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
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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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第二期、第三期的归属安排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定期报告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全体监事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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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报如下:
一、公司财务效益指标
(一)营业收入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872.71万元,同比下降7.79%,营业收
入具体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主营业务收入项目其他业务收入合计年份烧结钕铁硼橡胶磁其他磁性制品
2024年111776.033613.581629.1214853.98131872.71
2023年115703.311974.402111.3423226.01143015.06
同比增减(%)-3.39%83.02%-22.84%-36.05%-7.79%
(二)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2024年度2023年度同比
年份项目增减金额占收入比金额占收入比金额
(%)
销售费用3289.422.49%3543.002.48%-253.58-7.16%
管理费用5783.064.39%5380.843.76%402.227.48%
研发费用7627.805.78%8018.645.61%-390.84-4.87%
财务费用840.700.64%1512.041.06%-671.34-44.40%
合计17540.9813.30%18454.5112.90%-913.53-4.95%
20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净利润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7.34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增加7467.9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02.53万元,同比增加6096.8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2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8%,同比增加6.78个百分点。
(四)可供分配利润
期初可分配利润为43092.81万元,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87.34万元,本期分配2023年度股利1997.90万元(含税),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666.21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3616.03万元。
二、资产、负债、现金流及所有者权益指标
(一)资产结构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53560.69万元,同比增长9.92%。其中:年末
流动资产为135293.23万元同比增长16.07%;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53.36%,同比增加2.82个百分点;年末非流动资产为118267.46万元,同比增长3.65%。
(二)负债结构
2024年末,公司总负债为144798.80万元,同比增长22.42%。其中:短期
银行借款59318.96万元,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27186.63万元,合同负债
168.33万元,应付职工薪酬2982.28万元,应交税费1157.64万元,其他应付
款2784.0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41.81万元,长期借款
23281.79万元,递延收益(政府补助)19825.56万元,同比增长68.47%;年
末流动负债为101108.06万元,占总负债的69.83%,短期偿债稍有压力。
年末资产负债率57.11%,偿债压力和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三)现金流量
21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20.63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其
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71.82万元,主要系本期
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59.70万元,主要系本期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四)所有者权益
2024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08761.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为106355.55万元,其中:股本11447.85万元,资本公积52785.99万元,盈余公积4804.38万元,未分配利润43616.03万元,少数股东权益2406.3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9.29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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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873366.99元,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20839826.85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
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11447850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4065200股后的股份总数为1104133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082660.80元。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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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资金情况,2025年公司拟向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
额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授信,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以上融资授信额度在限额内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和融资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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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基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预计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人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磁材”)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总额不超过50222.39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北方磁材采购生产所需的钕铁硼速凝薄带合金片及其原料、钐钴钢锭及其原料不超过500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本次预计至2025占同类占同类金额与上年3月28
2025年业务比2024年实际业务比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日与关联预计金额例发生金额例生金额差人累计已
(%)(%)异较大的发生的交原因易金额向关联人购买
北方磁材50000.0050.006224.5752968.6561.95原材料向关联人销售
北方磁材2.390.082.393.190.09
产品、商品向关联人出租合同到期
房屋及配套设北方磁材000314.8453.64不再续租施等向关联人代收
代付水电气费北方磁材220.0053.3545.92324.5884.02使用减少等
合计50222.396272.8853611.26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间1998年5月29日
25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291240520515B
注册资本179994.71万元法定代表人瞿业栋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2号主要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2号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6.905%,宁波展杰磁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1.711%,包头市金蒙科盛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股权结构8.423%,公司持股5.18%,北京金蒙双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68%,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77%,宁波初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31%。
磁性材料产品及中间合金的生产、加工、研发、销售;磁性材料相关设
备、磁性材料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磁性材料相关产业的投资;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应用与机械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与磁性材料生产和制造相关的进出口业务;稀土产品、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购销。
2024年末总资产360766.79万元、净资产183859.80万元,2024年度营
主要财务数据
业收入728403.60万元、净利润6523.64万元。(未经审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熊永飞先生担任北方磁材公司董事,北方磁材及其子关联关系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北方磁材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履约能力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北方磁材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公司与关联人北方磁材原材料采购协议每年签订一次,水、电、气按实际发生数代收代付。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从北方磁材采购钕铁硼速凝薄带合金片等,采购方式为框架协议加订单式,就产品品种、质量标准、购买数量、产品价格、供货期限、质量保证等进行约定,具体采购需求以公司下达的订单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北方磁材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北方磁材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
26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北方磁材已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向关联人北方磁材采购钕铁硼速凝薄带合金片等原材料,因其行业内产能较为丰富且公司子公司已建有相关工序,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业绩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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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大地熊(包头)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熊包头公司”)、大地熊(庐江)磁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塑科技”),控股子公司大地熊(宁国)永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熊宁国公司”)提供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2025年度大地熊包头公司、大地熊宁国公司、磁塑科技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00万元
(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贸易融资额度、保函等业务),并由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公司大地熊包头公司100%55000.00万元
公司大地熊宁国公司75%40000.00万元
公司磁塑科技100%5000.00万元
上述担保中,大地熊宁国公司所有个人股东按持股比例给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大地熊包头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30日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稀土大街稀土应用产业园区8-66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生产、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
28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研发、制造、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9782.19
负债总额44694.02
净资产25088.16
营业收入40242.32
利润总额-2132.75
净利润-1605.87
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大地熊宁国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产业园明心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王刚
注册资本:8800万元
经营范围:磁性器材(以环保审批为准)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及技术咨询,创业投资,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电子产品销售,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5%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1854.10
负债总额32399.08
净资产9455.02
营业收入31312.46
利润总额-2031.26
净利润-1676.50
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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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磁塑科技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5年3月3日
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徐前山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磁性材料生产、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制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磁塑科技为新设公司,暂不涉及。
磁塑科技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确认,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满足其融资需求。大地熊包头公司、大地熊宁国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磁塑科技作为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074.45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29.49%、
12.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30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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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在业务规
模、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经验、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要求;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和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计。
考虑到保持审计机构的稳定性对于公司财务工作的连贯性和审计质量的稳定性具
有重要意义,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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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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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10.00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
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职务报酬;(2)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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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以及根据新《公司法》要求设置职工代表董事,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取得变更登记证明,实际完成归属股票数量743400股。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取得变更登记证明,实际完成归属股票数量617904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3117200股变更为
11447850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13117200元变更为114478504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同时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要求,公司拟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原章程条款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11.72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4478504
1万元。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1311.72万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14478504股,
2股,均为普通股。均为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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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
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定,履行董事职务。
3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员职务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不超过一名。董事会中的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授权的期限为30天,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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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熊永飞先生、曹庆香女士、谭新博先生、衣晓飞先生、朱海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3)。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2.01《选举熊永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选举曹庆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3《选举谭新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4《选举衣晓飞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5《选举朱海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3: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36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永飞先生: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磁性材料副研究员。曾任深圳市大地熊磁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大地熊合肥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方稀土安徽公司董事。现任安徽鹏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美丽田园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北方磁材董事,大地熊苏州公司董事长,大地熊包头公司董事长,大地熊宁国公司董事长,大地熊日本公司社长,PM 公司董事长。2003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熊永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621026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曹庆香女士系夫妻关系。熊永飞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曹庆香女士: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现任安徽美丽田园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庐江香舍花园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安徽鹏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
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曹庆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29108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永飞先生系夫妻关系。曹庆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谭新博先生:197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曾历任深圳市大地熊磁电有限公司营销员、业务经理、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安徽鹏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大地熊苏州公司总经理。现任安徽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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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美丽田园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大地熊苏州公司董事,大地熊德国公司总经理,大地熊宁国公司董事。200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谭新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216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衣晓飞先生: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吉林高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幸来磁业(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上海洛克磁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方稀土安徽公司董事、总经理,稀土永磁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大地熊包头公司董事,大地熊宁国公司副董事长,稀土永磁研究院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衣晓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64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海生先生:197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安徽省庐江县黄屯初级中学教师,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法官,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风控总监,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安徽金通智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管理合伙人,安徽智益隆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安徽金通安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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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金通安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安徽银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金锋馥(滁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朱海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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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於恒强先生、吴玉程先生、张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4),其中张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证明材料,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
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3.01《选举於恒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2《选举吴玉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03《选举张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4: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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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於恒强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
曾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安徽袁粮水稻产业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於恒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玉程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曾任合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研究院院长,太原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山西省教育厅教工委主持日常工作副书记(正厅长级),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正厅级)。现任合肥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合肥吾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合肥吾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
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玉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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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琛先生: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
2015年7月至今在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任教,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
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理事会成员,安徽省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专家库成员,安徽省卫生经济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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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业务规则的要求,独立、勤勉履职,主动关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年度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於恒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玉程)》《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琛)》。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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