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81公司简称:兴图新科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兴图新科 688081 不适用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姚小华陈尧
电话027-87179175027-87179175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
基地二期5号楼4-9层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
电子信箱 xingtu@xingtu.com xingtu@xingtu.com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560590846.14595417705.75-5.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05546799.79435939820.49-6.97
东的净资产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61852104.7857011562.888.49
利润总额-31531470.19-35349176.75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0393020.70-27644783.73不适用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30430192.60-27899659.41不适用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5084782.67-12850550.94不适用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7.22-5.39减少1.83个百分点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0.30-0.27不适用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0.30-0.27不适用
股)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31.5436.45减少4.91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93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股持有有包含转融
持股质押、标记或冻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比例限售条通借出股数量结的股份数量
(%)件的股份的限售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份数量股份数量境内自然
程家明39.224040806000无0人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境内非国
11.471181829100无0
司有法人境内自然
陈爱民3.16325584000无0人上海磐耀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磐耀新力量其他1.89194977300无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境内自然
孙海珍1.61166064300无0人境内自然
王治星1.05108179200无0人境内自然
虞玉明0.8487041200无0人境内自然
张伟0.7476608000无0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境内非国
0.7375000000无0
司有法人上海汇瑾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汇瑾鸣跃1其他0.7274605400无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程家明为公司股东兴图投资之实说明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其他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声明,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不适用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