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1????证券简称:兴图新科????公告编号:2026-024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图新科”或“公司”)为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1112.40 万元(其中含违约金 32.40 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涉案金额仅为原告诉讼主张,目前暂不能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案件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3 日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诉讼相关材料。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南京科伊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伊星”或“原告”)诉兴图新科的买卖
合同纠纷案件,案号:(2026)鄂 0192 民初 17806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南京科伊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支付剩余的 1080 万元货款及违约金 32.40 万元(按照违约总金额的 3%计算);
2、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三)案件的事实与理由
公司与科伊星在 2023 年 1 月 11 日签订了《采购合同》,约定科伊星给公司提供“通信装备模拟训练”的设备硬件,用于防务领域用户项目建设。根据合同“七、资金结算条款”的约定,被告在签订合同且收到专用发票 7 工作日
内支付 20%的货款即 280 万元,第一批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10%的货款 140 万元,整余款支付方式按照甲方收到用户款项后等比例支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支付原告共计 320 万元。因公司尚未收到下游用户按照合同约定的对应款项,故暂未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为此,科伊星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涉案金额仅为原告诉讼主张,目前暂不能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审理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案件的后续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