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1证券简称:兴图新科公告编号:2025-011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
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鉴于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1、公司拟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
长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组织推进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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