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2证券简称:盛美上海公告编号:2025-065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9月24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
弄 B2 栋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名。全体董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 HUI WANG 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赞成,占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 HUI WANG、王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协助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