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6-046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 年 9 月 22 日,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 999 弄 B2
栋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名。全体董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 HUI WANG 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黄晨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大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8)。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附件:何大军先生简历
何大军:男,1968年4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九三学社社员。曾任上海交通大学电子工程系助教,新加坡爱华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新加坡资讯研究院科学家,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规划发展部经理,上海张江临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上海浦东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大军未持有公司股份。何大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