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3证券简称:中望软件公告编号:2025-026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现金红利0.5元
每股转增0.4股
*相关日期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通股份上市日
2025/6/52025/6/62025/6/62025/6/6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2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01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62%,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1303799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0193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20701869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60350934.50元(含税),转增482807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份数增加至169584547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120701869×0.5)÷121303799≈0.4975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120701869×0.4)÷121303799≈0.3980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975)÷(1+0.3980)=(前收盘价格-0.4975)÷1.3980元/股。三、相关日期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通股份上市日
2025/6/52025/6/62025/6/62025/6/6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宿迁硕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梦泽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宿迁森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宿迁雷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由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50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元。如 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50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变动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转增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12130379948280748169584547
1、 A股 121303799 48280748 169584547
三、股份总数12130379948280748169584547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69584547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38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对于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0-38289780-838特此公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