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8证券简称:虹软科技公告编号:临2026-013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兴路392号(虹软大厦)A6 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36
普通股股东人数2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0766855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076685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1.822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1.8223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的总股本为4011704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为439000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Hui Deng(邓晖)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第1页/共5页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在线连接主会场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0737864499.86031933970.0931965140.0466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0740718899.87412123950.1022489720.0237
3、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0696419699.66085959780.28691083810.0523第2页/共5页4、议案名称:《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0696419699.66085959780.28691083810.0523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0742508699.88271944970.0936489720.0237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0702670999.69092416390.11634002070.1928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0742809599.88421730880.0833673720.0325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第3页/共5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2025年年
2度利润分配方案4310155699.39722123950.4898489720.1130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
34265856498.37565959781.37431083810.2501
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
44265856498.37565959781.37431083810.2501
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54311945499.43851944970.4485489720.1130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续聘2026
7年度审计机构的4312246399.44541730880.3991673720.1555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上述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还听取了《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梦婕、陈彦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第4页/共5页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第5页/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