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9证券简称:嘉必优公告编号:2026-01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三路89号武汉合成生物创新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93
普通股股东人数9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834774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834774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0.1787比例(%)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0.178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易德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李春以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易华荣出席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李翔宇(通讯)、耿安锋、李志波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8264622499.00426477660.77591834190.2199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257009098.91308968111.0743105080.0127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278049299.16516251980.7489717190.0860
4.00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379344582.986176842816.810293030.2037
4.02议案名称: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8267339099.03687947110.952093080.0112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285677599.25655489100.6575717240.0860
6、议案名称:关于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270187899.07097038120.8431717190.0860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8277821299.16246274780.7516717190.086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关于公司
22025年度329524078.410389681121.3396105080.2501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
3聘2026年350564283.416862519814.8766717191.7066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01非独立董事342482881.493876842818.284793030.2215
薪酬方案
4.02独立董事津339854080.868379471118.910193080.2216
贴方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5暨注销已回358192585.231954891013.0613717241.7068
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5、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议案4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的议案,相关股东均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恒源(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余杵潆、操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