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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_3-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8-24 00:00 查看全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创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八月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接

受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本上市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2-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目录

目录....................................................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31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34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35

五、保荐人承诺事项............................................36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策程序...................................37

七、保荐人对发行人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的说明....................38

八、保荐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专项意见....................43

九、保荐人关于发行人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相

应理由和依据...............................................44

十、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46

十一、保荐人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47

3-2-2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中文名称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zhou Risong Intelligent Technology Holding Co. Ltd.曾用名广州瑞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8月8日上市日期2020年2月17日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88090股票简称瑞松科技

总股本15872.25万股法定代表人孙志强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联系电话020-66309188

联系传真020-66836683

公司网站 www.risongtc.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525516483

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设备租赁;

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船舶自动化、检

测、监控系统制造;集成电路设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经营范围进出口;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电气设备修理;

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业务涵盖机器人、AI 机器视觉、工业软件、智能制造领域的研

发、设计、制造、应用和销售服务,为客户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柔性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工作

3-2-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站、机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公司的主要客户覆盖汽车制造、3C 电子与精密制造、机械重工、航空航天等领域,公司为前述领域客户提供机器人、智能制造技术及数字化、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帮助制造企业开展柔性化生产,解决产业数字化问题。近年来,公司以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打造第二增长曲线,以智能制造技术、数字化技术、机器人技术、半导体技术四大领域为攻坚方向,持续推进“产业经营+资本经营”双轮驱动,以“工业 AI+高端精密制造”赋能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

(三)发行人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工作站、机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各产品类别具体内容如下:

业务类别具体内容

公司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是以工业机器人和自动化生产单元为基础,集机械、机器人自电子、控制、工业软件、传感器、人工智能等于一体,将工件的各零部件组装动化生产起来的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能够实现多工序连续起来完成全部线或部分制造,是软件和硬件的深度融合,需要满足客户的产能需求、场地限制、生产节拍、自动化水平等个性化要求。

公司的机器人工作站是通过应用机器人系统等技术,根据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技术参数和工艺要求,将机器人、夹具、焊枪、移动装置、变位装置、电气装机器人工

置等有机结合为能够实现焊接、机械加工、搬运、码垛、装配、分拣等功能的作站

机器人智能装备。机器人工作站相对独立,是完成工艺流程中的其中的一个工序或作业的一组设备的组合。

公司基于在机器人与智能装备领域的技术积累,向客户销售各型号的机器人配机器人配套装置,同时提供相关的编程、调试和其他技术支持服务。

件销售及 瑞沃斯视觉业务已开发了十余款视觉传感器产品及 1 款 AI 工业视觉云平台软其他件,已广泛应用在多家汽车整车厂商、电子制造服务商的涂装、焊装、总装等场景,各系列的视觉标准产品已进入市场规模化复制阶段。

除此之外,公司开发的适用于光通信、3C 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等行业的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品已投产下线实现小批量交付,并陆续开发以该机器人为核心的下游应用场景。

1、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1)汽车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公司提供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运用自主研发混流柔性技术、高速输送、智能化控制、轻量化材料

连接、仿真虚拟调试等关键核心技术与装备,实现新能源汽车和燃油车的多车型

3-2-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快速准确切换,满足生产线多样化、高节拍和柔性化混线生产需求,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汽车生产线制造成本与维护成本,提升了国内汽车焊装线技术水平,助力客户快速提升产能。

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持续提高,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业务项目增多,新兴细分场景应用逐渐扩展。目前公司广泛为新能源客户提供了可兼容碳钢、铸铝及钢铝混合柔性智能制造产线、动力电池壳体产线、电池包总成等产线。

3-2-5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2)动力电池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公司深入钻研并成功应用轻量化材料连接、智能装配、智能检测、人机协作、

机器视觉等先进工艺技术,凭借深厚技术与丰富实践经验,为客户定制并交付了新能源钢制、铝制动力电池壳体生产线,以及电池包总成生产线等关键制造装备,有力推动动力电池制造行业的智能化升级。

公司为客户提供的电池托盘 5G 数字化工厂解决方案,结合框架气密检测、振动除屑,视觉检测等工艺技术,借助 5G 技术的高速数据传输与低延迟特性,实现了生产过程的高度自动化,极大提升了生产的精准度与稳定性。

(3)机械重工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公司在机械重工领域提供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覆盖机械、海洋工程、风电、轨道交通等多个关键行业。

针对机械重工项目技术要求高、工艺复杂等特点,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包括自动寻位焊接系统、多层多道焊接系统、自动切割系统、重载型全方位焊接变位系统、RGV 柔性输送系统等。这些先进技术的应用,有效助力机械重工领域的客户显著提升生产效率,同时为产品质量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公司打造重卡的车桥、车轴机器人柔性焊接解决方案,夹具可快速换模、微动调整,兼容多款工件,高质量焊接,配备智能搬运上下料,极大提高了生产效

3-2-6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率与灵活性。

特种车辆焊接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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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卡车辆承重部件生产线项目

(4)精密电子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居民总体消费水平稳步提升,电子制造业也随之蓬勃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张。目前,我国电子产品市场规模已跃居世界首位,消费电子产品成为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

在消费电子行业,生产线对于重复精度、传输效率、运行稳定性以及可靠性等方面有着极为严苛的要求,传统的生产方案已难以满足当下行业的发展需求。

公司为某国际品牌提供的智能产线主要用于数据硬盘的生产制造,通过利用

3-2-8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自主研发的 Conveyor 输送系统,能够在 100 级净化车间不同工位之间,实现数据硬盘的自动输送、自动拆除 Boat,以及组装上、下盖等一系列精细操作。整套解决方案,可完成碟片清洗、镀膜、润滑、打磨抛光、性能测试以及产品包装等一系列复杂工序。这一创新解决方案不仅显著提升了产品的良品率,有效保障了产品质量,同时还大幅减少了人力投入,降低了生产成本,为客户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竞争优势。

自主研发的第三代总线控制型 Conveyor 输送模组系统,具备总线控制、柔性定制、方便维护、重量轻等核心优势,拥有速度可调、灵活柔性组网及模块化

3-2-9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扩展能力,可替代国际品牌方案。

(5)低空飞行器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政策,低空经济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公司也积极参与低空经济的发展浪潮。

低空飞行器在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的要求严苛,公司基于在智能制造产业领域的深厚积累,开创性地攻克了低空飞行器的智能制造技术,所开发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融合了智能柔性连接技术、航空铝材铆接工艺,是公司对新型轻量化连接工艺的创新探索,助力客户加速推进低空飞行器批量化生产进程。此项技术储备未来有望拓展应用于航空航天领域,为高端装备制造提供创新解决方案。

3-2-10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低空飞行器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6)应用于高质轻量化材料的新型连接技术装备

新材料是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支撑,是国家大力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产业方向。随着新能源汽车、航天航空、5G 通讯、轨道交通等领域的生产材料、生产工艺的变化,铝合金及轻量化材料的应用日益广泛,公司围绕高端新型连接技术开发了轻量化材料连接、激光焊、铆接等高端装备及 FDS、SPR 连接工艺,以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

3-2-1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FDS、SPR 连接工艺应用于产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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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焊接应用于智能制造产线目前,公司应用于高质轻量化材料的新型连接技术装备已在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5G 通讯等领域实现产业化应用,满足各制造业对铝、镁轻质合金优质焊接的生产需求,顺应智能化制造的发展趋势,在行业应用中起到了显著示范效应,推动了行业技术升级。

2、机器人工作站

机器人工作站指的是应用机器人系统技术、机器人焊接技术、机器人焊缝纠

偏技术、机器人运动控制和离线编程技术等,根据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技术参数和工艺要求,将机器人本体、夹具、焊枪、机器人移动装置、变位装置、电气装置等有机结合为能够实现焊接、机械加工、搬运、码垛、装配、分拣等功能的

机器人智能装备,广泛应用于企业各个生产环节,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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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车身工艺的变化,大量使用铝合金及轻量化材料的工艺技术,电池模组、电池托盘、电机等铝合金轻量化材料应用日益广泛,瑞松科技开发了应用于轻量化材料的技术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

3、机器人配件销售

公司基于在机器人与智能装备领域的技术积累,向客户销售各型号焊机及其配套装置,并提供相关的编程、调试和技术支持服务。公司在工业机器人行业应用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断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一直以来注重技术服务、技术维护、技术支持,通过为客户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技术服务,将自身的技术实力和技术积累转化为企业效益,提升品牌形象。

4、PLR 机器人技术板块

(1)产业化进展

2025年,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瑞松机器人,聚焦高精高速机器人、嵌入式

控制器及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已正式投产下线,并陆续开发以该机器人为核心的下游应用场景。

在光通信领域,公司已取得全球连接器龙头企业的供应资质,为客户开发的MPO 光纤跳线生产设备已通过客户的技术验证,同时面向光纤准直器 Pigtail、FA-MT 等光通信产品的设备正在开发中;在 3C 电子和半导体领域,公司首台套设备已进入两家半导体显示行业龙头企业,用于柔性 FPC 装配,并取得小批量复购订单,同时公司正在开发用于探针卡组装等应用场景的设备;在高端精密电

3-2-1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子领域,公司已取得小批量订单,相关产品将进入电子制造服务行业的全球龙头企业,用于高端电子产品制造。

瑞松科技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主要应用领域

(2)技术优势

瑞松机器人聚焦的高精高速机器人涉及运动控制算法、极端环境适应、AI

融合等前沿技术,技术门槛高。核心技术涵盖多任务实时操作系统、高精度逆解算法、高精度运动控制算法、高速动态响应技术、先进振动抑制技术、多传感器

与机器人融合技术、自研高速 AI 视觉系统等。

S 系列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PLR 机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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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PLR 机器人)凭借结构刚度高、动态响应快、重复定

位精度达微米级等优势,突破精密电子装配等领域对超高速、超精密作业的技术瓶颈,替代传统串联机器人和人工操作。瑞松机器人推出的 S 系列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PLR 机器人)具备重复定位精度±0.01mm、最高运动速度 2.2m/s、负载

能力 3kg、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50000 小时、关键部件寿命>10 年等高性能指标。

瑞松机器人将以“高精度、高柔性、高智能”为核心,以“技术-场景-生态”三位一体布局,为光通信、3C 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等战略行业,提供工艺技术解决方案、工业自动化软件定制开发及全生命周期服务,助力企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3)知识产权保护

公司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机器人技术专利资源,构建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截至目前,公司已获得来自日本、美国、中国等全球主要工业国家的多项发明专利授权,这些专利涵盖了机器人的本体结构设计、运动控制算法、高精度定位技术等关键领域。这些专利成果不仅为公司在机器人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相关产品在全球市场的拓展构筑了坚实的知识产权壁垒,有效保障了公司核心业务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优势。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专利布局,推动机器人技术的持续创新和产业化应用。

5、数字化技术板块

(1)机器视觉产品瑞沃斯视觉为公司内部孵化的机器视觉自主品牌。瑞沃斯视觉凭借专业的研发团队和一批行业经验丰富的顶尖人才,在图像处理、工业自动化、AI 深度学习、运动控制及工业物联网等领域建立了核心的技术优势,具备从工艺流程规划、系统方案设计到现场落地生产、长期维稳运行的强劲实力,在机器视觉高端装备上完全实现国产替代。瑞沃斯视觉业务聚焦于汽车、3C 电子、半导体等垂直行业板块,目前已开发了12款视觉传感器产品及1款基于大模型语言模型智能体(LLM Agent+RAG)技术的 AI 工业视觉云平台软件,已广泛应用在多家汽车整车厂商(丰田、本田、比亚迪、小鹏、长安、广汽、马自达、一汽、岚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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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制造服务商(富士康等)的涂装、焊装、总装等场景。目前各系列的视觉标准产品已进入市场规模化复制阶段,已具备领先的市场竞争力。

瑞沃斯视觉搭建了 RIMO(Raivas Industry Vision Model cloud)工业视觉云平台。RIMO 是一款基于 AI 深度学习、大语言模型智能体等技术的工业机器视觉云平台软件,该平台软件可供私有云部署、多人在线协作、自动数据标注,及提供二次开发授权等功能。RIMO 具备了 6 大核心算法模块(物件检测、缺陷分割、缺陷分类、异常检测、字符检测、物件测量),并结合了大语言模型智能体技术,实现零代码、低门槛的对话式交互功能,辅助使用者快速入门使用,并自动给出模型优化及训练调参建议。除此之外,RIMO 已积累众多真实场景数据,生成了可对应各种复杂场景的预训练模型知识库。

基于 AI 的工业机器视觉针对汽车行业已经有完整成熟的产品应用,应用场景涵盖汽车制造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流程,同时广泛应用于汽车动力总成、电池包、汽车电子、汽车零部件等领域。

目前瑞沃斯视觉对于汽车行业应用的系统方案,包括了 2D AI 涂胶检测系统、

3D AI 涂胶检测系统、在线测量系统、立体双目视觉引导系统、3D 激光视觉引

导系统、3D 结构光视觉引导系统、间隙面差测量系统、AI 漆面检测系统、3D

视觉无序抓取系统、车身定位系统、AI 派生检测系统、AI 车身外观仕样检测系

统、3D AI 字符打刻检测系统等。

3-2-17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目前瑞沃斯视觉正根据不同行业要求,研发适用于 3C 电子、半导体等领域的机器视觉产品,包括专用于 SMT PCBA、机壳冲压、成型、粉体烤漆、半导体晶圆切割等工艺的标准 AI 视觉检查设备。

(2)工业软件产品

飞数工业软件凭借公司在机器人与智能制造领域数十年的经验,以及对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应用场景、工艺及智能制造的深度理解,积累大量的项目案例与数据,以工艺为核心、以数字为载体,面向制造全过程,为客户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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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导开发的机器人运动控制及仿真软件在逐步打磨完善,目前已在商业项目进行小范围使用。该软件融入了人工智能技术,通过机器学习算法对机器人的运动轨迹和作业程序进行优化,能够根据不同的任务场景和工艺要求,自动生成更高效、精准的编程路径,减少了人工编程的工作量和错误率。同时,利用计算机视觉技术,软件可以对虚拟环境中的机器人工作场景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碰撞风险和运动异常,提前进行预警和调整,进一步提高了机器人作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合作开发的冲压成型仿真软件,与目前国际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同类产品相比已基本达到可用状态,并使用基于多模态图形及文本模型能力进行智能知识库功能,属国内首创技术。在此基础上,引入了深度学习算法,能够对冲压成型过程中的各种参数进行深度分析和建模,预测不同工艺条件下的成型结果,帮助工程师快速找到最佳设计方案和稳定的工作窗口,大大缩短了产品研发周期,提高了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基于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积累的经验,在引进成熟商业组件基础上,面向智能制造产业链开发的标准库、设计协同等产品在持续打磨完善中。其中,标准库运用人工智能的知识图谱技术,对各类制造标准和规范进行了结构化整理和关联,方便用户快速检索和查询相关信息,提高了标准应用的效率和准确性。设计协同产品则借助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实现了团队成员之间的智能沟通和协作,能够自动理解和分析设计需求,提供智能建议和方案,促进了设计过程的协同效率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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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IoT 平台 RIDP 和 RMC 机器人控制系统

公司深耕智能制造领域多年,积淀了深厚的技术功底和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于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核心需求,创新性研发并推出瑞松智能数字化平台(RIDP),为客户生产制造与车间管理中存在的痛点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

瑞松智能数字化平台(RIDP)是以数字孪生技术为核心,构建与现实生产环境高度契合的虚拟映射空间。平台深度融合大数据的高速采集、存储与清洗技术,以及基于人工智能的数据挖掘与分析技术,实现生产环节的精细化管控、设备状态的实时监测与预测性维护,推动了设备运维流程的智能化升级、品质把控的全流程追溯以及能源管理的高效优化,为制造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此外,依托于汽车装备制造领域的十多年自动化经验,公司自主研发的瑞松运动机器人控制器(RMC),是一款可编程的柔性定位装置,该产品融合了高响应、高精度、重复性优良的伺服电机及模组,并搭载具有高稳定性、易操作性和强功能性的控制系统。该装置可覆盖汽车制造领域多车型白车身精确定位、智能涂胶工艺、自动化物料流转等智能化生产流程,满足工业制造柔性化、数字化升级需求,该系统成功实现关键技术的国产替代,为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提供多维度技术赋能,助力行业突破技术瓶颈,提升核心竞争力。

3-2-20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四)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与研发水平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瑞松科技构建了“机器人本体+核心工艺+工业软件”的全链条技术体系。在机器人本体方面,自研的高精高速并联机器人突破多连杆并联结构与实时协调控制难题,实现微米级重复定位精度与 2.2m/s 高速运行,填补了半导体等超精密制造领域的国产空白。核心工艺上,公司深耕轻量化材料连接技术,解决新能源汽车铝合金轻量化连接痛点;同时融合 AI 机器视觉与双传感器技术,达成毫秒级响应与99.9%的缺陷检出率。此外,依托白车身柔性高速总拼技术,支持多车型混线生产,节拍低至48秒。在软件层面,自主开发的 RIDP 数字化平台及机器人仿真与离线编程数字孪生调试系统,实现了从设计到调试的数字孪生闭环。这些技术不仅打破了国外垄断,更推动了汽车、半导体等行业向智能化、高精度制造转型。

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如下:

序核心技技术技术简介号术名称来源

产线信息化系统作为智能制造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显著提升生产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力。该系统开发了针对焊接产线、产线信装配产线的生产计划管理、故障管理、设备维护管理、征兆管理、能自主

1息化技源管理等模块,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分析产品数据,释放数

研发

术据背后的价值。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可以实现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控、生产过程的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以提高产品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

铝合金产品的焊接有着高强度、轻量化、耐腐蚀性、导热性良好等优势,开发基于铝合金产品的高质量焊接工艺及其关键装备。研究不同焊接方法对铝合金焊接质量的影响;探索最佳的焊接参数,实现高质开发铝量的焊接接头;分析焊接过程中的热循环对铝合金微观结构和力学性

合金焊自主能的影响。研究焊接变形的预测和控制方法,减少焊接后的矫正工作;

2

接工艺研发探索焊接应力的缓解技术。开发铝合金焊接装备,进行大量的焊接试及装备验,验证焊接工艺和装备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对焊接接头进行力学性能测试、微观结构分析、腐蚀性能评估等。研究铝合金焊接技术在具体行业中的应用,如航空航天、汽车制造、建筑等;探索焊接工艺和装备的商业化路径,促进产业升级。

针对搅拌摩擦增材技术的特点,以公司的标准化、模块化技术为基础,从经济性、功能性、安全性等多角度出发,开发了搅拌摩擦增材技术的模块化和标准化技术,创新点包括:

搅拌摩(1)针对搅拌摩擦增材技术的加工需求,开发了应用于该领域的多擦增材自主轴联动高精度运动控制系统,确保了在加工过程中设备的各轴能够协

3

焊接控研发调一致的高精度运动;

制技术(2)针对搅拌摩擦增材技术的加工需求,开发了应用于该领域的复合加工控制系统,即在系统各轴执行既定的加工程序的同时,系统具备对增材轴进行额外独立复合控制的能力,确保在加工过程中可以对增材进行独立的工艺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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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核心技技术技术简介号术名称来源

为了提高白车身焊装生产线机器人利用率,公司研发了白车身高速输白车身送系统技术,开发了往复式循环输送装置,缩短输送时间;采用多伺高速输自主服协同驱动,综合利用机械硬传动形式,辅助运动控制单元,并针对

4

送系统研发客户需求开发出车身中部托举及两侧门槛托举两种形式,从而形成输技术送速度高、行走稳定、多车种适应性高、占地空间小等优势特点大大地缩短了工件的搬运时间。2025年已在多个项目进行应用。

瑞松智能数字化平台以工业互联网技术为核心底座,可无缝连接工厂车间产线的各类设备,实时采集设备运行状态、生产工艺数据、核心运行参数等全维度信息。平台搭载自研核心算法,能够对采集数据进行智能解析与边缘计算预处理,有效打通 IT 与 OT 数据壁垒,实现瑞松智全链路数据互联互通与高效协同。该平台已于2025年完成架构设计、自主

5能数字研发及市场化落地,并成功在多个客户现场部署应用。平台按照业务

研发

化平台场景划分为产线监测管理、设备运维管理、设备征兆管理、生产过程

管理、环境能源管理五大标准功能模块,支持按需组合配置,精准匹配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同时,支撑平台运行的底层数据采集系统,已全面实现标准化与模块化设计,可支持用户根据产线设备的迭代变化自主灵活调整,大幅提升系统适配性与后期拓展效率。

瑞松运动控制系统采用模块化架构设计,具备高精度轨迹控制能力。

依托多轴协同控制技术,可精准驱动直角坐标式工业机械手,兼容工业现场主流通信协议,广泛适配焊装、装配、码垛、涂胶、搬运、举瑞松运

自主升等多类工业作业场景。该系统已于2025年完成标准化设计、研发

6动控制

研发及市场化落地。后续将进一步深化功能迭代:软件层面,重点完善多系统

语言适配、后台程序拓展、故障快速诊断与处置等核心能力;硬件层面,通过定制化集成电路板设计,实现产品内部电路的精简,大幅提升安装配线效率与后期维护便捷性。

该技术构建基于 BS 架构的云平台,实现工业视觉项目建模全流程管理,功能涵盖图像采集、图像标注、模型训练、模型推理、模型评估、模型生命周期管理、项目管理等。该技术解决如下问题:*解决单AI 工业 机版无法多用户并发访问、项目与模型难以团队共享、软件更新与部

视觉建自主署繁琐等问题;*满足中大型客户对跨车间、跨工厂的视觉系统集

7

模云平研发中管理、数据汇总分析与远程运维的迫切需求;*将公司积累的视

台技术 觉算法经验与云计算、微服务、AI 训练框架结合,形成可持续升级的 PaaS(平台即服务)能力,从提供工具转向提供生态。同时,该技术研发人工智能 Agent,结合 AI 大模型为用户提供操作指导、智能标注等功能,减少操作难度和降低成本。

该技术是一款面向工业制造产线的高精度三维视觉检测技术,可用于零部件尺寸测量、表面缺陷检测、焊缝质量评估、装配定位引导等领

高精度域的智能检测。其核心硬件由结构光投影单元、高分辨率工业相机与结构光计算平台组成。基于自主研发的三维点云重建算法与深度学习融合模自主

8 3D 立体 型,通过相位解算、点云配准、特征提取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复杂曲面、研发

成像技细微缺陷及空间位姿的快速精准识别、测量与分析,检测精度可达微术米级,单帧重建速度满足产线节拍要求。可降低人工检测成本、节省产线空间并显著提升产品一致性,适用于汽车、3C 电子、锂电等行业的智能化质量管控场景。

3-2-22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序核心技技术技术简介号术名称来源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控制技术是超精密智能制造过程中核心的运动

控制技术之一,微米级精度和高速性是高端精密制造对装备的核心性能要求,该技术在多个高端制造领域进行了针对性应用:

(1)在 3C 电子领域,针对 FPC 软排线插装工序人工操作效率低、高精高

引进良品率差、插接到位要求严苛的技术难点,公司采用多连杆并联机械速六轴

吸收结构、多任务实时嵌入式协调控制技术结合高精视觉定位技术,实现

9机器人

再创 了软排线的一次性精准插合,良品率可达 99.5%,大幅提升了 3C 电控制技新子精密装配的效率和质量;

术

(2)在光通信领域,面对光纤连接器插装光纤直径仅 0.125mm、装

配公差需控制在1微米以下、人工操作易造成光纤断裂的行业痛点,该技术凭借微米级重复定位精度和高稳定性,实现了光纤的精准穿管与装配,成功解决了光纤制造装配环节长期依赖人工的产业现状。

公司以“融入全球数字化进程,驱动智能制造产业发展”为发展使命,秉持“技术引领企业发展”核心理念,将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发展战略,搭建完善、多元协同的立体化研发体系。

资金与人才层面为研发夯实基础:公司近三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

5.54%,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保障技术迭代等创新工作落地;公司组建专业研发团队,截至2025年末,拥有研发人员176人,占员工总数19.84%,形成覆盖机械、自动化、视觉算法、软件开发等多领域的复合型技术人才队伍。

在核心研发实施模式上,公司形成自主研发、产学研协同、海外技术引进再创新三位一体的创新路径:

1、自主研发为核心根基:立足主业聚焦工业机器人、机器视觉、工业软件、智能制造系统四大赛道,独立开展核心零部件、底层算法、成套智能装备的技术攻关与产品迭代,持续沉淀自主知识产权,掌握产业核心技术主动权;

2、产学研协同为创新助力:深度联动境内外优质科研资源,与澳门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十余所高校、科研

院所建立长期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平台、联合攻克行业共性技术难题、推动实验室科研成果产业化落地;

3、引进吸收再创新为补充升级:对标国际行业先进水平,适度引进海外成

熟机器人前沿技术,结合国内制造业应用场景完成本土化适配与二次开发,融合海外先进工艺与自身自研技术,持续优化产品性能,补齐技术短板。

3-2-2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三位一体的研发模式相辅相成,全方位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效率与核心竞争实力。

(五)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最近三年,公司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1、资产负债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合计119329.93114771.42123625.07

非流动资产合计47274.4044664.8745351.92

资产总计166604.32159436.29168977.00

流动负债合计67053.4962213.3870529.23

非流动负债合计7184.905529.025788.52

负债合计74238.3967742.4076317.75

所有者权益合计92365.9391693.8892659.25

2、利润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94489.5688678.23101567.87

营业利润1900.861689.365406.39

利润总额1805.061647.155397.40

净利润1353.411474.105302.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4.751124.874923.86

少数股东损益198.66349.22378.83

3、现金流量表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246.555946.819152.22

3-2-2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63.67-2778.10-777.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8.26-1920.47-4664.42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29-0.16-0.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45.091248.083710.6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8784.5240629.6139381.53

4、主要财务指标表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倍)1.781.841.75

速动比率(倍)1.391.511.37

资产负债率(合并)44.56%42.49%45.16%财务指标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6.954.754.80

存货周转率(次)3.212.913.1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670.631.36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50.130.55

利息保障倍数(倍)5.666.059.11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5.39%5.83%5.44%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8)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上市保荐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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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风险

(1)宏观环境及下游行业需求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机器人与智能制造领域的市场需求,来自于下游汽车制造、3C电子与精密制造、机械重工、航空航天等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其投资规模及增长速度整体受到宏观经济景气度、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的影响。虽然公司建立了合理的业务结构,有效分散行业集中度所带来的潜在的风险,但宏观经济的波动对公司下游各个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和增长速度将带来显著影响,从而间接影响公司所处的机器人与智能制造行业的市场需求。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机器人行业产业链由机器人零部件生产厂商、机器人本体生产厂商、系统解

决方案商、终端用户四个环节组成。一般来讲机器人本体是机器人产业发展的基础,系统解决方案为机器人商业化和大规模普及的关键。从收入角度来看,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智能制造生产线业务、其他行业的智能制造生产线和机器人工作站业务等,公司处于机器人产业链的系统解决方案环节,机器人本体业务占比较小。

系统解决方案环节市场规模较大,但集中度较低,竞争企业较多,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对弱势。

公司的主要客户覆盖汽车制造、3C 电子与精密制造、机械重工、航空航天等领域,相关行业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一方面将吸引具有品牌优势、研发技术优势及资本优势的国际知名企业直接或者以合资公司形式进入

我国市场,另一方面国内厂商在技术、经营模式上可能会全面跟进和模仿。

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优势、研发优势、提高产品竞争力,从而有效提升在产业链中的话语权,则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主要客户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业务涵盖机器人、AI 机器视觉、工业软件、智能制造领域的研发、设

计、制造、应用和销售服务,为客户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柔性解决方案。报告期

3-2-26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占比相对较高,若主要客户业绩发生波动,将对公司的收入和利润稳定性构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汽车制造应用领域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制造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可能会导致公司对单一行业客户需求依赖程度较高,影响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如果汽车行业客户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其他行业领域收入规模不能及时扩大,将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3)销售区域相对集中且行业集中度较低的风险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华南、华东区域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征,主要是由于先进制造行业的客户具有产业集群的区域特征,一般分为东北、京津、中部、西南、长三角和珠三角六大产业集群;另一方面,我国工业机器人系统行业的行业集中度较低。由于市场开拓需要一个过程,若未来华南、华东区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开拓进度不及预期,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公司存在未来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4)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机器人、智能制造技术及数字化、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原材料为机械元件、工业机器人、电气元件及机器人配件等,原材料成本占产品生产成本的比重较高。尽管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体系、战略供应商合作关系,但地缘政治、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及突发性事件仍有可能对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产生较大波动,从而给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5)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需要大量具备对机器人、机械、电子、焊接技术、工业软件、编

程、传感等多领域、多学科知识综合和运用能力的研发技术人员,要求技术人员对各行业领域工业机器人生产线等的技术要求、工艺设计等具备深入理解,并具备丰富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相关经验。尽管公司一贯重视并不断完善技术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但由于优秀的技术人才是市场激烈争夺的对象,公司面临一定的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3-2-27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6)核心技术被侵权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企业,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形成了丰富的技术成果。各类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技术成果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如果重要技术成果被泄露或专利被侵权,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7)技术更新无法跟上行业发展的风险当前,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全球经济竞争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在一系列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行业飞速发展。但技术研发与创新的方向和目标存在不确定性、研发效果和成果存在不及预期等固有风险,可能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财务风险

(1)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1567.87万元、88678.23万元、94489.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923.86万元、1124.87万元、1154.75万元,营业收入、利润均存在一定波动。若未来出现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周期波动、市场价格下降、未能有效拓展新客户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出现业绩持续波动甚至亏损的风险。

(2)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671.66万元、1376.83万元、795.8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9.50%、83.59%、44.09%,其中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246.50万元、1131.04万元、

613.9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1.62%、68.67%、34.01%,占比较高。公司未来能否持续获得政府补助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因政府补助相关政策变动导致利润波动的风险。

(3)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8422.61万元、

41611.56万元、40521.4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17%、36.26%、33.96%。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符合时段法确认原则的,

3-2-28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计算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时,对于公司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下,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规模较大,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引发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的风险,并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7305.82万元、21088.87万元、

25870.0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09%、18.37%、21.68%。存货中发

出商品余额分别为17523.53万元、15960.21万元、21618.38万元。若未来因客户需求变化或项目周期延长等因素导致公司存货余额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可能存在对公司经营资源占用过大或存货跌价减值的风险。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

化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应用于高端精密制造领域的新产品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的产能将有所增加。虽然公司已经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下游客户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对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建设项目实施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具备实施该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销售渠道等基础和能力。但若未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容量、市场竞争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产品不能满足客户要求、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则本次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新增产能无法被及时消化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达到预期建设进度和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是基于现有业务盈利水平、预计市场空间、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基础上做出的合理预测。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至产能完全释放均需要一定时间,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项目可能受产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市场竞争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跌、募集资

3-2-29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金不能及时到位、厂房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及调试、产品市场开发等因素影响,使得效益测算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实施进度不达预期或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拓展新产品。虽然公司具备实施该项目相关的技术、人员、销售渠道等基础和能力,但如果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行业竞争显著加剧等情况,项目完成后客户对于募投项目的产品接受程度低于预期,项目完成后公司该产品的生产能力无法满足客户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下游客户产线投产进度不及预期,未来公司产品研发方向不符合市场需求或公司产品研发工作跟不上行业新技术更新

及升级要求,则该项目产品将面临无法顺利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4)新增折旧摊销对业绩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会使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规模增大,并将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计提折旧摊销,短期内会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同时,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923.86万元、1124.87万元、1154.75万元,存在一定波动,如果未来市场环

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项目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使得募投项目在投产后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经营业绩未能有效提升,则公司存在因折旧摊销费增加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得以体现,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2)发行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多项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包括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本次发行方案能否获得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存在

3-2-30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不确定性,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3)股票价格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交易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

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

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

3-2-3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现金分红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以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

3-2-32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要求有变更的,则限售期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446.9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20442.6020442.60

2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43004.3343004.33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78446.9378446.93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

(八)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3-2-3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九)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国泰海通证券指定范心平、徐振宇作为瑞松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

范心平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税务师资格。曾参与创业板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IPO 项目、创业板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创业板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湘潭永达机械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创业板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项目、主板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创业板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项目等。范心平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徐振宇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

曾参与创业板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主板广西贵糖(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主板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股票项目、

主板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创业板大禹节水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创业板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主板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徐振宇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

3-2-3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高嘉诚先生,国泰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

曾参与主板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佛山

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主板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新三板广州尚航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项目等。高嘉诚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郑子健、张贵阳、杨皓月、房子龙、张震、欧阳盟、许伟杰、孙志勉、胡新炯。

(四)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联系地址、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2号太平洋金融大厦2701室

联系电话:021-38031760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经核查,本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客需部自营股东账户持有发行人7200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05%;证券衍生品投资部持有发行人2088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01%;融资融券部自营账户持有发行人1105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01%: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合规监察部持有发行人164575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04%;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战略与行政办公室持有发行人183637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12%;上海国泰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管营运管理部持有发行人5756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0.36%。

3-2-35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除上述情况外,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本保荐人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

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不存在保荐人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不存在保荐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关于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其他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保荐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影响保荐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人承诺事项

(一)保荐人对本次上市保荐的一般承诺

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并组织编制了申请文件,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人对本次上市保荐的逐项承诺

保荐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3-2-36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人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保荐人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策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1、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6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3-2-37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2、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6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需的全部审批程序。

七、保荐人对发行人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1、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每股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本次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

3、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发行人已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

3-2-38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4、本次发行不存在《证券法》第九条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发行将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将不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符合《证券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次发行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下列《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下列《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

3-2-39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3、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

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4、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五

十九条的规定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3)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

3-2-40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

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5、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

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6、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孙志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项的

规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期间,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项的规定。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二项的

规定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18号》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项的

规定

(1)关于融资规模经核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证

3-2-4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项的规定。

(2)关于时间间隔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C10009 号),截至2020年2月11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6年6月5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超过十八个月,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项的规定。

4、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项的

规定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8446.93万元(含本数),用于“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其中,非资本性支出总额为23224.87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9.61%,未超过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项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程序合法合规2026年6月5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6年6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董事会决议以及相关文件已在上交所网站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2-42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八、保荐人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专项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公司业务涵盖机器人、AI 机器视觉、工业软件、智能制造领域的研发、设

计、制造、应用和销售服务,为客户提供柔性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3C 半导体、航空航天等工业领域。未来公司将在产线优化、机器视觉、运动控制、故障预判等领域加强场景应用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结合,向客户提供更多技术和产品。近年来,公司积极探索“机器人+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数字化技术板块、智能制造技术板块的多项新技术取得突破,海内外市场开拓情况良好。公司所在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系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基础上,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公司现有业务的进一步提升和拓展,包括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产品产能、提升生产效率、将高端创新成果产业化、探索前沿技术研究等,满足公司研发布局与业务扩张需求,持续强化公司的科创实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

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

(二)本次募投项目将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的持续提升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将通过生产工艺优化与高端生产检测设备升级,进一步扩大具有高精度、高速度、高柔性、高智能特性的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的生产能力,提升公司在光通信、3C 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电子等领域的订单承接与交付保障能力。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拟新建总部及研发大楼,改善研发与办公环境、引进高端技术人才,重点围绕 Nano PLR 纳米级机器人本体研发、微纳级光互联耦合技术、第三代 PLR 机器人、AIoT 智能数字化平台、

运动控制算法、视觉算法、FPC 机台及 PCB 机台研发等方向加大研发投入,持

3-2-4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续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并在同时补强企业信息化管理相关模块,进一步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及集团管控效率。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提升产品的产能及生产效率,为研发成果转化提供高效的集团管控、高质量的研发场地和强有力的产线能力支撑,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研发创新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属于战略新兴行业,科技创新属性突出。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产品产能、提升生产效率、将高端创新成果产业化、探索

前沿技术研究等,有力保障发行人的产品技术优势及市场领先地位。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九、保荐人关于发行人符合板块定位及国家产业政策所作出的专业判断以及相应理由和依据

(一)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的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

公司是一家业务涵盖机器人、AI 机器视觉、工业软件、智能制造领域的研

发、设计、制造、应用和销售服务,为客户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柔性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类别为“制造业”(C 类)之“通用设备制造业”

(C34)。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2.1.1机器人与增材设备制造-3491*工业机器人制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2-4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2、关于募集资金投向符合板块定位、主要投向主业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系按照公司业务发展和技术研发创新的要求对现有业务的提升和拓展,符合科创板定位、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战略,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否否的扩产是。本项目拟新建总部及研发大楼,改善研发与办公环境、是。本项目通过改造现有场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围绕重点地,购置先进加工设备、检测前沿课题加大研发投入,持续设备及配套设备,并引进生产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研发能力。

及管理人员,提升高精高速六级 此外,项目将升级 AI 算力与轴机器人的交付能力和产品

IT 基础设施、完善信息安全品质,强化机器人业务板块,体系建设,补强企业信息化管完善多元化业务体系。

理相关模块,进一步提升公司数字化运营及集团管控效率。

是。本项目拟生产的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机器人及智能制造行业的一个细分领域。与现有业务主要面向汽车制造、机械重工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

等行业客户不同,高精高速六否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轴机器人主要应用于光通信、

3C 电子、半导体、高端精密

电子等高端精密制造场景,属于公司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是。机器人行业产业链由机器人零部件生产厂商、机器人本

体生产厂商、系统解决方案

商、终端用户四个环节组成。

从主要收入来源看,公司目前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处于机器人产业链的系统解

否的(横向/纵向)延伸决方案环节。本项目拟通过建设标准化生产线实现公司自主规模化生产高精高速六轴

机器人本体的能力,属于公司向产业链上游“机器人本体生产厂商”的延伸。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否否

6其他无无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

3-2-45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不涉及“四重大”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主营业务及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不涉及情况特殊、复杂敏感、审慎论证的事项;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不存在

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舆情;未发现公司存在相关投诉举报、信访等重大违法违规线索,本次发行满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满足“两符合”,不涉及“四重大”,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8号》的相关规定。

十、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本保荐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保荐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发行人实施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间为发行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主要事项具体计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当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发行

(一)持续督导事项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主要股东、其

完善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

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制度的情况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高级管理人员

完善防止其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

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利益的内控制度义务的情况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保

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制度;(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人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易情交易发表意见况,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行信息披露义务;(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2)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3)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

实施等承诺事项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保荐人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人,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2-46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

主要事项具体计划

6、持续关注发行人对外担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外

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担保行为的相关规定

7、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环

境和业务状况、股权变动和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发行人的相关信息管理状况、市场营销、核心技术以及财务状况

8、根据监管规定,在必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回访,查阅所需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实

时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地专项核查

(1)有权要求发行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有关规定,及时通报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人的

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2)列席发行人的股东会、董事会和审计

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

委员会;(3)对有关部门关注的发行人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必要时其他主要约定可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1)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及时向

构配合保荐人履行保荐职保荐人提供与本次保荐事项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2)接

责的相关约定受保荐人尽职调查和持续督导的义务,并提供有关资料或进行配合本保荐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对发

(四)其他安排行人实施持续督导

十一、保荐人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具备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本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贵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3-2-47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保荐书(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高嘉诚

保荐代表人:

范心平徐振宇

内核负责人:

杨晓涛

保荐业务负责人:

郁伟君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朱健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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