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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20 00:00 查看全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问询函的回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问询函的回复

目 录 页 次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1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问询函的回复

一、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及融资规模

二、 关于业务与经营情况 34-8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6]第 ZM02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6 年 8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197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作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松科技”“发行人”“申请人”或“公司”)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问题具体回复如下:

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

注 1:报告期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本所未对

发行人 2026 年 1-6 月期间的财务信息实施审计或审阅程序,因此无法对上述期间的财务信息发表审计或审阅意见与结论,对应上述报告期的核查程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发行人回复贵所问询目的,不构成审计或审阅。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Times New Roman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改内容 楷体、加粗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7-2-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及融资规模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8446.93万元(含本数),将用于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拟新建总部及研发大楼;(2)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为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借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高精高速六

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效益测算达产当年新增营业收入 49207.50 万元、新增净利

润 5939.93 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 23.85%;(4)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节余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44426.67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与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与联系,是否存在共用土地、房屋、产线、设备等情况,能否明确区分,是否存在重复性投资,结合前募项目利用效率、公司竞争优势等,说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主要考虑;(2)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产品与公司现有产品在原材料、

技术、客户等方面的区别和联系,是否具有相关性、协同性,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结合本募产品当前研发环节、公司研发生产模式、技术及人员储备等,说明相关产品技术、生产程序是否具有可行性,结合募投项目产品所涉领域的收入发展趋势、业务稳定性和成长性等说明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相关要求;

(3)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相关研发内容与公司现有业务

的协同性,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技术储备、项目研发阶段、预计研发目标等情况,说明实施相关研发内容的必要性、可行性;(4)结合拟新建总部及研发大楼的内部结构、功能规划及相关设施的具体用途,以及公司现有研发人员数量、人均研发面积、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本次新建总部及研发大楼的必要性、合理性,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科技创新领域要求;(5)结合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产品现有及新增产能、市场需求、同行业可比公司产能布局、公

司竞争优劣势、客户储备、在手及意向订单等,说明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产能规划合理性以及产能消化措施;(6)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具体

构成情况及相关测算依据的公允性,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情况;(7)结合已有经营业绩情况,说明本次募投达产后预计净利率远高于现有净利率的原因,并结合预计产品单价、毛利率等与现有产品、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等,说明相关效益

7-2-2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8)结合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可自由支配资金持有及用途、前次募集资金

节余补流情况、报告期内分红情况、报告期内开展投资活动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说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

项(6)-(8)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一、本次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具体构成情况及相关测算依据的公允性,

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情况(对应问题序号(6))

【发行人回复】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具体构成、测算依据及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情况如下:

(一)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20442.60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金额 占总投资比例

一 建设投资 17565.23 85.92%

1 场地投入 1779.00 8.70%

2 设备投入 14949.79 73.13%

3 基本预备费 836.44 4.09%

二 铺底流动资金 2877.37 14.08%

三 项目投资总额 20442.60 100.00%

1、场地投入

本项目场地投入金额为 1779.00 万元,场地投入的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改造投资总额(万元)

1 洁净车间改造 962.00

2 焊接车间改造 19.80

3 千级洁净车间改造 232.20

4 钢结构连廊改造 100.00

5 立体仓库改造工程 65.00

6 电力扩容及动力电布置 400.00

合计 1779.00

本项目场地投入金额测算依据主要系施工单位出具的报价单、概算表等资料,

7-2-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相关金额测算具有公允性、合理性。

2、设备投入

本项目设备投入金额为 14949.79 万元,设备投入的具体明细如下: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序号 设备名称(个、套、台) (万元/个、套、台) (万元)

一 生产设备 176 - 12759.59

1 立式加工中心 5 85.90 429.50

2 卧式加工中心 3 201.30 603.90

3 五面龙门加工中心(4 米) 2 758.55 1517.09

4 五面龙门加工中心(6 米) 1 921.09 921.09

5 五轴加工中心 2 236.33 472.66

6 CNC 机床 5 183.00 915.00

7 摇臂钻床 1 5.20 5.20

8 法如激光跟踪仪 1 67.43 67.43

9 法如三坐标检测仪 3 32.43 97.29

10 蔡司三坐标 3 72.50 217.50

11 基恩士尺寸测量仪 10 49.80 498.00

12 基恩士激光测距仪 100 7.80 780.00

13 3D 打印机 30 1.40 42.00

14 激光跟踪仪 8 199.80 1598.40

15 控制柜自动生产线 1 2858.68 2858.68

16 机器人本体自动生产线 1 1735.85 1735.85

二 运输工具 8 - 168.20

1 3 吨电动叉车 5 17.50 87.50

2 5 吨电动叉车 1 24.80 24.80

3 5 吨起重设备 1 15.90 15.90

4 20 米曲臂车 1 40.00 40.00

三 配套系统 11 - 2022.00

1 车间工业空调系统 8 16.75 134.00

2 立体仓库系统设备 1 816.00 816.00

3 3000 ㎡ MAU 新风系统 1 988.00 988.00

4 240 ㎡ MAU 新风系统 1 84.00 84.00

合计 195 - 14949.79

上表中除“控制柜自动生产线”、“机器人本体自动生产线”外的设备均为

发行人外采,相关设备单价的估算依据为供应商出具的报价单等资料,相关金额测算具有公允性、合理性。

7-2-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述两条生产线拟由发行人自行生产,相关投资金额为发行人测算的生产成本价,具体明细如下:

控制柜自动生产线成本明细

单价 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数量 单位(万元) (万元)

1 自动上料系统 机械上料机构+缓存平台 1 套 240.00 240.00

2 机柜输送线 4U 控制柜输送与定位系统 1 套 120.00 120.00

3 伺服电机自动安装单元 六轴机械手+安装模组 1 套 320.00 320.00

4 控制板自动装配单元 三块控制板自动锁附及定位 1 套 260.00 260.00

5 自动锁螺丝系统 多轴伺服锁附平台 2 套 45.00 90.00

6 自动线束布线系统 线束导入与固定机构 1 套 75.00 75.00

IO 测试、电机联调、老化测

7 自动测试系统 1 套 160.00 160.00

试

8 MES 数据管理系统 生产追溯与数据采集 1 套 60.00 60.00

9 工业视觉检测系统 AI 视觉检测+CCD 系统 1 套 90.00 90.00

10 PLC 控制系统 西门子 PLC+工业交换机 1 套 280.00 280.00

11 HMI 操作系统 工业触摸屏+操作界面 3 套 30.00 90.00

12 机器人系统 六轴机器人+控制器 2 套 90.00 180.00

13 安全防护系统 安全围栏+光栅+急停 1 套 42.50 42.50

14 电气控制系统 配电柜+电气元件 1 套 55.00 55.00

15 气动系统 SMC/FESTO 气动元件 1 套 37.50 37.50

16 工装夹具系统 定制工装夹具 1 批 70.00 70.00

17 软件开发费用 上位机、PLC、机器人程序 1 项 130.00 130.00

18 设备安装调试费 现场安装与联调 1 项 90.00 90.00

19 培训与售后服务 培训、保修、技术支持 1 项 45.00 45.00

20 备品备件 常用易损件及备用模块 1 批 35.00 35.00

21 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及技术支持 1 项 47.50 47.50

22 运输包装费 木箱包装及运输 1 项 10.00 10.00

23 税费 增值税及相关税费 1 项 331.18 331.18

合计 2858.68机器人本体自动生产线成本明细

单价 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数量 单位(万元) (万元)

1 自动上料系统 机器人零部件自动供料 1 套 90.00 90.00

2 主输送系统 自动输送与定位平台 1 套 90.00 90.00

7-2-5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3 六轴机器人装配单元 并联机器人主体装配 1 套 205.35 205.35

4 伺服模组安装系统 电机与减速机安装 1 套 125.00 125.00

5 自动锁螺丝系统 多轴自动锁附平台 3 套 32.00 96.00

6 工业视觉检测系统 CCD 视觉定位与检测 1 套 187.00 187.00

7 自动测试系统 运动学测试与精度检测 1 套 46.80 46.80

8 PLC 控制系统 西门子 PLC+工业网络 1 套 78.00 78.00

9 MES 生产管理系统 数据采集与追溯 1 套 63.00 63.00

10 工业机器人系统 零部件搬运 1 套 125.00 125.00

11 HMI 操作系统 工业触摸屏界面 2 套 15.00 30.00

12 电气控制系统 配电系统与元器件 1 套 46.00 46.00

13 气动系统 SMC/FESTO 气动元件 1 套 45.00 45.00

14 工装夹具系统 定制工装与治具 1 批 60.00 60.00

15 软件开发费用 PLC、机器人及上位机程序 1 项 46.00 46.00

16 安装调试费用 现场安装与联调 1 项 65.00 65.00

17 安全防护系统 安全围栏+光栅 1 套 46.00 46.00

18 培训与售后服务 培训与技术支持 1 项 40.00 40.00

19 运输包装费用 木箱包装与运输 1 项 10.00 10.00

20 项目管理费用 项目管理与技术协调 1 项 42.00 42.00

21 税费 增值税及相关税费 1 项 199.70 199.70

合计 1735.85

3、基本预备费

根据行业特点及公司过往项目经验,基本预备费按建设投资中场地投入及设备投入之和的 5%测算,本项目基本预备费为 836.44 万元。

4、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所需的铺底流动资金系参考公司过往相关因素情况,按照项目投产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各项构成分别详细估算,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为 2877.37 万元。

(二)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43004.33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7-2-6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投资总额比例

1 场地投入 21695.95 50.45%

2 设备投入 16797.31 39.06%

3 基本预备费 1924.66 4.48%

4 研发人员工资 1748.40 4.07%

5 其他研发费用 838.00 1.95%

总计 43004.33 100.00%

1、场地投入

本项目场地投入金额为 21695.95 万元,场地投入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土建总额 装修总额 总投资额

一 工程建设 - - -

(一) 建设投资 13971.28 5420.95 19392.23

1 主体工程 6325.20 1746.80 8072.00

2 地下室加固工程 2500.00 - 2500.00

3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3541.39 3541.39

4 防雷工程 - 32.75 32.75

5 标识工程 - 100.00 100.00

6 其他 5146.08 - 5146.08

6.1 道路及广场 2570.32 - 2570.32

6.2 景观工程 97.08 - 97.08

6.3 绿化工程 70.64 - 70.64

6.4 室外管网工程 39.96 - 39.96

6.5 永久用电工程 1200.00 - 1200.00

6.6 永久用水工程 160.00 - 160.00

6.7 市政排污工程 160.00 - 160.00

6.8 市政排水工程 160.00 - 160.00

6.9 市政给水工程 160.00 - 160.00

6.10 外立面泛光照明 80.00 - 80.00

6.11 绿色建筑、节能系统 448.08 - 448.08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303.72 2303.72

1 工程招标代理费 37.00 - 37.00

7-2-7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序号 投资内容 土建总额 装修总额 总投资额

2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300.00 - 300.00

3 施工监理费 100.00 - 100.00

4 工程勘察费 150.00 - 150.00

5 工程设计费 300.00 - 300.00

6 施工图技术审查服务费 29.23 - 29.23

7 竣工图编制费 35.97 - 35.97

8 白蚁防治费 6.00 - 6.00

9 检验试验费 364.77 - 364.77

10 前期工作咨询费 129.00 - 129.00

11 工程保险费 59.95 - 59.95

12 项目管理费 540.00 - 540.00

13 高可靠性供电费 59.40 - 59.40

14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19.98 - 19.98

15 绿色建筑星级评价设计认证费 20.00 - 20.00

16 建筑物放线费、测量费 50.00 - 50.00

17 造价咨询费 39.27 - 39.27

18 招标场地使用费 9.99 - 9.99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运行星级认证

19 30.00 - 30.00

费项目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储量

20 23.16 - 23.16

评估及压覆登记费

合计 16275.00 5420.95 21695.95本项目场地投入金额测算主要系参考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出具的方案估算,相关金额测算具有公允性、合理性。

2、设备投入

本项目设备投入金额为 16797.31 万元,设备投入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价

数量 总投资金额序号 设备名称 (万元/(套) (万元)

套)

一 硬件设备 1246 - 11868.79

(一) AI 算力与 IT 基础设施升级 1147 - 6801.20

1 数据中心机房扩容-双排微模块 2 103.00 206.00

2 数据中心机房扩容-单排微模块 1 73.00 73.00

7-2-8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单价

数量 总投资金额序号 设备名称 (万元/(套) (万元)

套)

3 数据中心机房扩容-UPS 不间断供电系统 1 142.00 142.00

4 数据中心机房扩容-房间级空调 1 5.00 5.00

5 数据中心机房扩容-供配电房供电系统 1 109.00 109.00

6 数据中心机房扩容-主电缆 500 0.54 269.00

7 数据中心机房扩容-动环监控系统扩容 1 18.00 18.00

8 新增 AI 服务器-AI 服务器 8 136.00 1088.00

9 新增 AI 服务器-AI 服务器(进阶高配) 1 260.00 260.00

10 新增 AI 服务器-AI 存储 1 840.00 840.00

11 新增 AI 服务器-AI 交换机 2 8.60 17.20

12 私有云平台升级及平台扩容-服务器 100 27.00 2700.00

13 云桌面系统升级改造-桌面云服务器 14 31.00 434.00

14 云桌面系统升级改造-存储设备 2 120.00 240.00

15 云桌面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站 10 9.00 90.00

16 云桌面系统升级改造-aDesk 终端 500 0.60 300.00

17 云桌面系统升级改造-安视交换机 2 5.00 10.00

(二) 信息安全体系基础设施升级 62 - 2283.98

1 边界防火墙设备升级 2 10.87 21.74网络安全产品(烽盾智能安全系统融合服务

2 1 40.00 40.00

器)

3 网络安全产品(烽盾终端安全坞) 40 0.52 20.80

4 审计系统-日志分析管理系统 1 15.80 15.80

5 审计系统-数据库安全审计系统 1 17.66 17.66

6 服务器密码机 1 16.00 16.00

7 WAF 设备 2 19.80 39.60

8 流量探针-潜伏威胁探针 6 44.68 268.08

9 零信任 1 14.65 14.65

10 XDR 硬件平台 3 13.73 41.20

11 XDR 检测模块 1 89.75 89.75

12 XDR 平台-安全托管服务 1 13.70 13.70

13 备份容灾系统升级-本地备份(900T) 1 815.00 815.00

14 备份容灾系统升级-异地灾备(1PB) 1 870.00 870.00

(三) 智能化园区 27 - 2683.61

7-2-9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单价

数量 总投资金额序号 设备名称 (万元/(套) (万元)

套)

1 机电专业-给排水系统 1 218.45 218.45

2 机电专业-电气工程 1 277.96 277.96

3 机电专业-通风与空调系统 1 284.35 284.35

4 机电专业-电梯工程 1 68.08 68.08

5 机电专业-消防系统 1 235.34 235.34

6 智能化专业-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 1 68.58 68.58

7 智能化专业-集团电话系统 1 16.13 16.13

8 智能化专业-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 1 19.91 19.91

9 智能化专业-多媒体数字智能会议系统 1 198.94 198.94

10 智能化专业-综合布线系统 1 101.34 101.34

11 智能化专业-多媒体信息发布及查询系统 1 98.22 98.22

12 智能化专业-报警管理系统 1 5.45 5.45

13 智能化专业-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1 70.63 70.63

14 智能化专业-电子巡更系统 1 2.17 2.17

15 智能化专业-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1 19.10 19.10

16 智能化专业-门禁管理系统 1 32.75 32.75

17 智能化专业-梯控系统 1 4.42 4.42

18 智能化专业-电梯五方通话 1 0.99 0.99

19 智能化专业-楼宇自控系统 1 184.06 184.06

20 智能化专业-建筑能耗监管系统 1 40.79 40.79

21 智能化专业-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1 71.37 71.37

22 智能化专业-室分系统 1 36.92 36.92

23 智能化专业-展厅建设 1 199.72 199.72

24 智能化专业-机房工程 1 29.53 29.53

25 COB 壁纸屏 1 32.90 32.90

26 展厅样机及模型 1 300.00 300.00

27 柴油发电机组 1 65.51 65.51

(四) 智能制造与企业信息化升级 10 - 100.00

1 U9 系统升级-服务器 10 10.00 100.00

二 软件设备 3107 - 3734.52

(一) AI 算力与 IT 基础设施升级 601 - 641.00

7-2-10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单价

数量 总投资金额序号 设备名称 (万元/(套) (万元)

套)

1 私有云平台升级及平台扩容-IaaS 软件 100 2.00 200.00

3 私有云平台升级及平台扩容-PaaS 软件 1 230.00 230.00

云桌面系统升级改造-虚拟化管理接入授权

4 150 0.24 36.00(普通版)

云桌面系统升级改造-虚拟化管理接入授权

5 350 0.50 175.00(铂金版)

(二) 信息安全体系基础设施升级 783 - 146.60

1 网络管理平台扩容 200 0.05 10.00

2 网络安全产品 33 2.70 89.10

3 IP-guard 增加加密授权 350 0.11 38.50

4 IP-guard 增加基础授权 200 0.05 9.00

(三) 智能化园区 1 - 450.00

1 智慧园区管理平台 1 450.00 450.00

(四) 智能制造与企业信息化升级 1722 - 2496.92

1 智能研发设计系统升级(创作用户) 75 4.12 308.83

2 智能研发设计系统升级(浏览用户) 55 1.95 107.49

3 智能研发设计系统升级(分类用户) 2 2.06 4.12

4 智能研发设计系统升级(可视化专业版) 3 3.90 11.70

5 智能研发设计系统升级(SolidWorks 集成) 2 5.54 11.08

6 智能研发设计系统升级(CATIA 集成) 4 8.19 32.76

7 OA 系统升级(数字化知识文档) 1 24.50 24.50

8 OA 系统升级(e-cology 系统升级) 1 14.59 14.59

9 OA 系统升级(统一身份管控平台) 1 14.00 14.00

10 OA 系统升级(契约锁) 1 14.60 14.60

11 OA 系统升级(发票云) 1 6.45 6.45

12 OA 系统升级(数字档案管理平台) 1 16.80 16.80

13 U9 系统升级(YonBIP-云平台) 1 100.00 100.00U9 系统升级(YonBIP-财务云、供应链云、

14 150 4.00 600.00制造云)

15 HR 系统升级 1000 0.12 120.00

16 CRM 客户管理系统 120 1.00 120.00

17 SRM 供应商管理系统 100 1.00 100.00

18 财务系统升级-报销系统/预算管理系统 150 0.53 80.00

7-2-1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单价

数量 总投资金额序号 设备名称 (万元/(套) (万元)

套)

19 文件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管理 50 1.60 80.00

20 企业数据管理平台-数据仓库/合并报表 1 300.00 300.00

21 企业数据管理平台-企业数据中台 1 350.00 350.00

22 统一认证平台 1 50.00 50.00

23 企业智能体(AI)平台 1 30.00 30.00

三 办公设备 3920 - 1194.00

1 职员办公桌 1000 0.27 270.00

2 职员办公椅 1000 0.12 120.00

3 职员活动柜 1000 0.11 110.00

4 文件柜 500 0.26 130.00

5 干部大班台 80 2.20 176.00

6 沙发+茶几 50 2.90 145.00

7 会议桌+会议椅 20 5.80 116.00

8 密集柜(档案室) 10 1.10 11.00

9 更衣柜 100 0.36 36.00

10 办公电脑 160 0.50 80.00

合计 8273 - 16797.31

上表中设备单价的估算依据为供应商出具的报价单等资料,具有公允性、合理性。

3、基本预备费

根据行业特点及公司过往项目经验,基本预备费按建设投资中场地投入及设备投入之和的 5%测算,本项目基本预备费为 1924.66 万元。

4、实施费用

本项目所涉及实施费用包括研发人员工资和其他研发费用,其中研发人员工资主要是研发人员的薪酬福利,其他研发费用主要用于研发项目所需材料、差旅、培训、专业测试及专利等费用,本项目实施费用为 2586.40 万元。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工作量匹配研发材料费用、研发人员数量,材料费用根据公司过往使用经验、供应商报价、市场行情并结合公司历史采购经验综合估算;岗位薪酬参考发行人

7-2-12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5 年度公司达到本项目拟招聘人员同等条件的研发人员平均薪酬情况测算。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投资测算过程严谨,具有相应的测算依据,各项投资具备合理性。

(三)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铺底流动资金、预备费、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等

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占计划募集资金比

项目名称 类型 金额例

基本预备费 836.44 1.07%

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 铺底流动资金 2877.37 3.67%

小计 3713.81 4.73%

基本预备费 1924.66 2.45%

研发人员工资 1748.40 2.23%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其他研发费用 838 1.07%

小计 4511.06 5.75%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9.12%目

合计 23224.87 29.61%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非资本性支出合计 23224.87 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29.61%,未超过 30%,非资本性支出具有必要性,规模合理,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申报会计师回复】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查阅本次募投可行性分析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各项投资支出的具体构成及测算依据,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投资合理性,核查项目具体投资构成和金额明细,复核本次募集资金中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以及占比情况,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7-2-1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各项投资支出的具体构成及测算依据具有合理性,本次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金额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29.61%,未超过 30%,具有必要性,规模合理,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二、结合已有经营业绩情况,说明本次募投达产后预计净利率远高于现有

净利率的原因,并结合预计产品单价、毛利率等与现有产品、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等,说明相关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对应问题序号(7))

【发行人回复】

(一)结合已有经营业绩情况,说明本次募投达产后预计净利率远高于现有净利率的原因

1、净利率差异主要源于毛利率差异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达产年毛利率、净利率情

况及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净利率情况如下:

2026 年 报告期 高精高速六轴机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1-6 月 内平均 器人产业化项目

毛利率 22.97% 20.30% 20.55% 17.97% 20.45% 31.60%

净利率 6.75% 1.43% 1.66% 5.22% 3.77% 12.07%

本次募投项目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效益测算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期间费用均按照公司历史平均费用率进行测算,与公司现有业务的期间费用承担水平保持一致。因此,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净利率高于公司现有净利率,核心原因系募投产品预计毛利率高于公司现有综合毛利率。

2、募投产品毛利率较高具备订单基础与市场依据

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两个产品预计的初始销售价格系基于发行

人截至测算时已签订合同的相同产品销售价格确定。本项目 PLR 机器人本体、PLR 机器人本体及机台的初始销售价格分别设定为 19 万元/台、55 万元/台,且

7-2-1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在前四年每年进行 10%的价格年降,至达产年分别降至 12.47 万元/台、36.09 万元/台后保持稳定,产品单价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截至 2026 年 8 月末,公司已确认收入的 2 台 PLR 机器人产品毛利率显著高于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

化项目预测的达产年毛利率 31.60%,说明本项目销售毛利率测算具有谨慎性;

已确认收入的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PLR机器人基于自主核心技术,在技术路线、功能定位及应用场景上具有较强创新性和稀缺性,能够有效满足下游客户对高精度、高柔性、高效率生产的需求,切实解决传统制造中难以解决的痛点。目前行业内暂无精度能够与 PLR 机器人达到同一水平的六轴并联机器人竞品,市场竞争格局相对宽松,公司议价能力较强,因此毛利率较高。

目前市场上缺乏与公司 PLR 机器人同种产品的毛利率数据,根据天津辰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港股 IPO 招股说明书,其主营业务中的并联机器人 2025 年 1-

9 月毛利率为 31.90%;根据越疆科技创业板 IPO 招股说明书,其主营业务中的

六轴协作机器人 2023-2025 年各年度毛利率分别为 45.59%、44.97%、45.37%,上述产品毛利率均高于发行人本项目达产年预测毛利率,发行人本项目毛利率测算具有谨慎性。

近年来其他上市公司实施的机器人业务相关募投项目的毛利率测算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 达产年毛利率

五洲新春 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31.08%

唐源电气 轨道交通智能运维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45.09%

申昊科技 新型智能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59.35%

中大力德 机器人本体组件、配件及智能执行单元生产线项目 25.84%

航天智装 特种机器人研发及能力建设项目 25.38%

平均值 37.35%

发行人 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 31.60%

发行人本项目达产年毛利率 31.60%低于上表中其他上市公司机器人业务相

关募投项目的达产年毛利率平均值,因此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3、募投产品目前收入规模较小,对公司整体净利率贡献有限

报告期内,公司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业务尚处于商业化初期,相关产品收入

7-2-15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规模较小,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有限,因此其高毛利率特征尚未充分体现在公司整体净利率中。公司现有收入仍以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为主,该类业务属于非标定制化系统集成,受项目规模、客户结构、竞争程度等因素影响,综合毛利率相对较低;而募投产品以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的上游机器人本体为主,其标准化程度和附加值较高,标准化、批量化生产有助于实现规模效应,在提高销量、销售收入的同时摊薄成本,从而达到更高的利润率。因此,公司现有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对于本募投项目产品毛利率的参考意义不大,两种产品属于工业机器人产业链上两种不同的产品。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净利率高于公司现有净利率,主要系募投产品预计毛利率高于公司现有综合毛利率,其毛利率水平较高具备订单基础与市场依据,且募投产品目前收入占比较小,尚未充分体现于公司整体盈利指标,募投产品与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的产品类型存在差异、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本次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公允性、合理性,预计净利率高于现有水平具备商业合理性。

(二)结合预计产品单价、毛利率等与现有产品、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等,说明相关效益测算的谨慎性、合理性

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整体项目于建设开始后第 5 年达产。达产当年新增营业收入 49207.50 万元,新增净利润 5939.93 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 23.85%,静态投资回收期 6.30 年(含建设期,税后)。项目效益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营业收入

本项目产品的销售额以募投项目产品预计销售价格乘以当年预计销量进行测算,计划第 5 年产能完全释放,前 5 年产能释放进度分别为 0%、15%、50%、

80%、100%。

本项目两个产品预计的初始销售价格系基于发行人截至测算时已签订合同

的相同产品销售价格确定。本项目 PLR 机器人本体、PLR 机器人本体及机台的初始销售价格分别设定为 19 万元/台、55 万元/台,且在前四年每年进行 10%的价格年降,至达产年分别降至 12.47 万元/台、36.09 万元/台后保持稳定。

7-2-16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本项目产品在达产年的销量、售价及收入情况如下:

销量 达产年平均售价 达产当年营业收入产品类型

(台) (万元/台) (万元)

PLR 机器人本体 2500 12.47 31164.75

PLR 机器人本体及机台 500 36.09 18042.75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品单价的测算具有谨慎性及合理性。

2、各类税费测算

税金及附加在达产当年的测算金额为 301.49 万元,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达产年应交增值税的 7%、5%进行测算。

3、成本与费用

项目的总成本费用系指在运营期内为生产产品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构成,生产成本包括生产产品而直接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直接材料费用=产量*单位产品直接材料费用,其中单位产品直接材料费用系根据产品 BOM 表确定。

直接人工费用=本项目直接生产人员数量*平均工资,系根据项目需要使用的直接生产人员数量及参考公司实际薪资水平、募投项目建设所在地平均薪资水平

进行测算,并伴有每年 3%的薪资涨幅。

制造费用主要包括间接人工、折旧摊销、其他制造费用,间接人工系根据项目需要使用的间接生产人员数量及参考公司实际薪资水平、募投项目建设所在地

平均薪资水平进行测算,并伴有每年 3%的薪资涨幅;折旧摊销系根据本项目固定资产投入及公司现有折旧政策进行测算;其他制造费用=产量*单位产品其他制造费用,其中单位产品其他制造费用系产品的售后服务费、定制设计服务费,系根据公司历史业务开展经验确定。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收入*对应费用率,各期间费用率系参考公司历史平均值。

达产当年的具体测算数据如下:

7-2-17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项目 金额(万元)

营业收入 49207.50

生产成本 33659.59

其中:原材料成本 28162.52

直接人工 1748.36

制造费用 3748.70

毛利率 31.60%

销售费用 2431.78

管理费用 3093.88

研发费用 2732.61

利润总额 6988.15

4、项目的净利润测算

本项目企业所得税税率按当前适用税率进行测算,达产当年净利润 5939.93万元。

预计产品单价、毛利率等与现有产品、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参见本题“七”

之“(一)”之“2、募投产品毛利率较高具备订单基础与市场依据”之回复。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产品预计单价、毛利率具备订单基础与市场依据,相关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合理性。

7-2-18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T+12 T+24 T+36 T+48 T+60 T+72 至 T+144

折旧 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 - 1182.19 1460.95 1460.95 1460.95 278.76-1460.95

摊销 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2541.59 3763.03 3763.03 3763.03 362.08-3763.03

合计 - 3723.77 5223.98 5223.98 5223.98 640.85-5223.98

项目名称 T+12 T+24 T+36 T+48 T+60 T+72 至 T+144

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 109786.35 109786.35 109786.35 109786.35 109786.35 109786.35

营业 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 - 10125.00 30375.00 43740.00 49207.50 49207.50

收入 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 - - - -

合计 109786.35 119911.35 140161.35 153526.35 158993.85 158993.85

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11 3.73 3.40 3.29 0.40-3.29

项目名称 T+12 T+24 T+36 T+48 T+60 T+72 至 T+144最近两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4761.78 4761.78 4761.78 4761.78 4761.78 4761.78

利润

净利 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 - 1854.66 6369.29 7464.36 5939.93 5582.18-6491.93

润 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 - - - -

10343.97-

合计 4761.78 6616.44 11131.07 12226.14 10701.71

11253.71

折旧摊销占净利润的比例 - 38.41 33.81 30.78 35.16 3.22-35.36

注 1:上表中“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最近两年平均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指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6 月年化后的平均营业收

入、平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7-2-19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注 2:由于“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在计算净利润时成本端已包含该项目的折旧摊销金额,因此上表中“折旧摊销占净利润的比例”仅为各期“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占合计净利润的比例。

根据上表数据,本次募投项目在完全达产(T+60 月)前,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最高比例为 3.73%,占净利润最高比例为38.41%;在完全达产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最高比例为3.29%,占净利润最高比例为35.36%。

因此,按照上述测算,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公司收入、净利润预计将能够覆盖新增折旧摊销,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如果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预期经营业绩、募投项目预期收益未能实现,则公司将存在因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而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了“新增折旧摊销对业绩影响的风险”,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7-2-20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申报会计师回复】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本次募投可行性分析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产品单

价、销量、毛利率等指标,查阅可比公司类似项目效益测算指标情况,分析本次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年度报告,了解本次募投达产后预计净利率高于现有净利率的原因;

(2)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查阅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查阅发行人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政策的说明,核查发行人关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的测算,分析折旧摊销费用是否会对发行人未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净利率高于公司现有净利率,主要系募投产品预计毛利率高于公司现有综合毛利率,其毛利率水平较高具备订单基础与市场依据,且募投产品目前收入占比较小,尚未充分体现于公司整体盈利指标;募投产品与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的产品类型存在差异、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本次募投产品预

计单价、毛利率具备订单基础与市场依据,相关效益测算具有谨慎性、公允性、合理性,预计净利率高于现有水平具备商业合理性;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公司收入、净利润预计将能够覆盖新增折旧摊销,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结合公司业务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可自由支配资金持有及用途、前次

募集资金节余补流情况、报告期内分红情况、报告期内开展投资活动情况、未来

资金需求等,说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融资规模的合理性(对应问题序号(8))【发行人回复】

7-2-2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一)公司业务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101567.87 万元、88678.23 万元、

94489.56 万元及 62541.57 万元,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2024 年度公司营业

收入同比下降,主要原因系汽车制造业等下游市场需求持续波动且竞争激烈,公司主动调整策略择优选择优质客户合作,审慎承接订单。后续随着公司采取积极开拓的市场策略,国内西北地区及海外等市场开拓成效显著,公司营业收入开始稳步增长,尤其是 202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达到 71.67%,业务规模迅速扩张,对营运资金的需求程度也在逐步提高。

(二)资产负债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及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资产 147567.26 119329.93 114771.42 123625.07

非流动资产 44556.17 47274.40 44664.87 45351.92

资产总计 192123.43 166604.32 159436.29 168977.00

流动负债 89549.44 67053.49 62213.38 70529.23

非流动负债 6618.61 7184.90 5529.02 5788.52

负债总计 96168.05 74238.39 67742.40 76317.75

资产负债率 50.06% 44.56% 42.49% 45.16%流动比率

1.65 1.78 1.84 1.75

(倍)速动比率

1.29 1.39 1.51 1.37

(倍)

如上表所示,随着公司报告期内业务规模总体逐步扩大,资产负债规模也呈现同步增长趋势,同时资产负债率亦有增长,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偿债能力有所减弱。因此,本次发行若能够成功实施可减少债务融资对公司资产结构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资产负债率。且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项目效益的逐步释放将提升公司运营规模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三)可自由支配资金持有及用途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 57682.86 万元,扣除受限制的

7-2-22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货币资金 7107.93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余额 127.58 万元后,发行人可自由支配的资金金额为 50447.35 万元。

发行人期末货币资金计划主要用于维持日常运营所需的最低现金保有量,以支付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2026 年 1-6月,发行人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 9853.82 万元,上述可自由支配的资金覆盖发行人日常运营支出约 5.12 个月。此外,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付票据金额为 31642.20 万元,应付账款金额为 20398.79 万元,短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为 11130.48 万元,公司需要储备足够的资金以支付上述款项并维持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四)前次募集资金节余补流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684014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实际发行价格为每股27.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394.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807.18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0587.4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009 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16917.90 14033.9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756.96 13469.71

3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6000.00 6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00.00 4000.00

合计 41674.86 37503.62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4067.79 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

7-2-2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5079.89 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9147.68 万元(含利息)。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采用了更具

有经济效益、性价比更高的施工技术和设备选择,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科学地利用建设面积,加强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因此产生了募集资金节余,具有合理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前次节余募集资金 9147.6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经营运转的资金需求,包括支付供应商货款、偿还银行借款、研发项目投入等支出,有效提高了公司营运能力,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报告期内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1220.94 939.19 2307.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4.75 1124.87 4923.86

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105.73% 83.49% 46.8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 4467.34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2401.1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186.05%

注 1:2026 年,公司未实施中期利润分配。

注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上证发〔2025〕42 号)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 8313487.11 元,加上派发现金红利 14758640.16 元,公司 2023 年度派发的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3072127.27 元。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使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

7-2-2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在 2023-2025 各年度利润分配时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29.88%、23.92%、23.94%,获得的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别为 442.76 万元、

225.34 万元、292.94 万元,不存在公司现金分红主要流向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六)报告期内开展投资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展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 IPO 募投项目建设,IPO 募投的建设项目“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分

别于 2023 年 4 月及 2025 年 4 月结项。

(七)未来资金需求

尽管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在节余补流的情况,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达到 186.05%,但鉴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9147.68 万元,金额相对较小,且公司已将其用于满足主营业务日常经营运转的资金需求,根据下文的测算,即便在前募节余补流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依然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尽管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相对较高,但年均现金分红金额仅为 1489.11 万元,分红金额较小,公司始终追求在加快公司发展速度和让股东共享发展成果之间实现平衡,因此在近年来每年都进行合理金额的现金分红,但这并不代表公司拥有十分充裕的现金储备,且公司目前业务规模处于快速增长阶段,2026 年 1-6 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71.67%,并积极以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打造第二增长曲线,拟投资建设的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及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必要性较高、投资

规模较大,进一步增加了公司对于营运资金的需求量,结合下文两种方法对公司未来三年资金缺口进行测算的结果均大于本次拟募集资金规模,说明了公司本次融资具有较强的必要性。公司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销售百分比法

(1)测算假设发行人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主要来源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

经营性流动负债。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利用销售百分比法估算 2026 年至 2028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

7-2-25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假设公司 2026 年至 2028 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与营业收

入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公司 2026 年末至 2028 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各年估算营业收入×报告期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平均占营业收入比重。

* 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测算取值依据及计算公式

新增营运资金缺口=2028 年末营运资金占用额-2025 年末营运资金占用额

营运资金占用金额=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

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应收票据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应收款项融资金额+预

付款项金额+存货金额+合同资产金额

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应付票据金额+应付账款金额+合同负债金额

* 营业收入测算取值依据

2026 年 1-3 月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 15.80%、

71.67%,假设 2026-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5%。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01567.87 万元、88678.23 万元、94489.56及 62541.57 万元,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2024 年度,由于下游市场竞争加剧,为提升生产资源效率,公司主动选择承

接相对优质的项目,放弃部分订单。工业机器人下游市场需求波动且竞争加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 年我国汽车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为 72.2%,相比 2023年下降了 2.4%,受此影响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有所减缓。公司基于盈利需求和回款安全等考量,积极调整接单策略,选择毛利率较高、历史回款情况良好、财务健康的客户项目,主动放弃部分毛利率低、回款周期长的订单,因此营业收入规模有所下降。

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营业收入规模上升,主要系公司整体市场策略有效

落地、海外及国内西北地区等市场开拓成效显著。公司一直围绕主业做专做强,在面对下游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公司加强产品研发,凭借在传统汽车领域的经验积累和技术优势,大力开拓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机械重工、高端精密电子、3C 电子、光通信等行业的智能制造应用场景。2025 年,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7-2-26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与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签订约 1.3 亿元人民币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订单,迎来公司在东南亚市场的首个亿元级订单。同时公司深入拓展我国西部市场业务,成功在西北地区取得项目订单,项目总金额超过 4 亿元。2026 年 1-6月,公司总体市场策略延续,随着我国西北和马来西亚地区订单逐步转化为收入,营业收入保持增长。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营收规模波动的主要原因系传统汽车业务领域下游需求有所波动、竞争加剧,发行人主动进行战略调整。2025 年以来,公司大力开拓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机械重工、高端精密电子、3C 电子、光通信等行业

的智能制造应用场景,积极拓展海外市场、西部市场业务,营收规模开始稳步增长,至 202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已达到 71.67%,叠加未来 PLR 机器人产业化进程逐步加快,将为公司业绩创造新的增长点。因此在预计公司未来三年营收增速时报告期内营收增长率情况参考意义较低,公司预计未来三年营收增速保持在 2026 年已实现的 15%以上具有合理性。

(2)测算过程与结果

根据上述假设,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值 预测值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5-12-31 /2026-12-31 /2027-12-31 /2028-12-31

营业收入 94489.56 108663.00 124962.45 143706.81

应收票据 1594.88 1311.98 1508.78 1735.10

应收账款 9817.67 17988.58 20686.86 23789.89

应收款项融资 3211.38 2156.54 2480.02 2852.03

预付款项 2664.51 2517.71 2895.36 3329.67

存货 25870.03 28268.45 32508.72 37385.02

合同资产 30703.76 31809.46 36580.88 42068.01

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 73862.22 84052.72 96660.62 111159.72

应付票据 21556.46 21789.98 25058.48 28817.25

应付账款 15389.99 16490.52 18964.10 21808.71

合同负债 16758.57 18748.96 21561.30 24795.50

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 53705.02 57029.46 65583.88 75421.46

7-2-27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实际值 预测值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5-12-31 /2026-12-31 /2027-12-31 /2028-12-31

营运资金占用金额 20157.20 27023.26 31076.74 35738.26

资金缺口测算值 15581.05

注:本预测仅用于测算营运资金缺口,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几年的盈利预测,亦不构成公司对业绩的承诺。

根据上述测算,2028 年末,公司预计营运资金占用金额为 35738.26 万元,公司未来三年新增营运资金缺口规模为 15581.05 万元。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

15000.00 万元未超出本次计算流动资金缺口,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与公司的生产

经营规模和业务状况相匹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加上本次为开拓 PLR 机器人业务、打造公司业绩

第二增长曲线拟投资的“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及为缓解现有研发办公场地不足问题、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拟投资的“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2、最低现金保有量法

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现金流量、最低现金保

有量、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下同)营运资金需求、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支出、偿还银行贷款所需资金等因素,对公司未来三年的资金需求情况进行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金用途 计算公式 金额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 A 57682.86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 B -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使用受限货币资金 C 7107.93

截至 2026 年 6 月可自由支配资金合计 D=A+B-C 50574.92

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 E 30745.61

最低现金保有量 F 51040.02

未来期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G 26585.47

未来期间偿还有息债务 H 15177.75

预计现金分红金额 I 6744.08

未来投资项目需求 J 63446.93

7-2-28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资金用途 计算公式 金额

支付借款、融资租赁相关利息支出 K 1161.10

未来期间资金需求合计 L=F+G+H+I+J+K 164155.34

总体资金缺口 M=L-D-E 82834.81

上述测算的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可自由支配的资金金额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57682.86 万元,扣除保证金等使用受限货币资金后,可自由支配的资金金额为 50574.92 万元。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资金余额

1 库存现金 0.09

2 银行存款 50574.83

3 其他货币资金 7107.93

4 其中:保证金等使用受限货币资金 7107.93

合计 57682.86

公司货币资金将用于在现行运营规模下的日常经营,以及根据业务发展规划,用于开拓市场、加大业务资源投入等。

(2)未来三年预计经营性现金流入净额

2023-202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三年平均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46.55 5946.81 9152.22 7781.86

2 营业收入 94489.56 88678.23 101567.87 94911.89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 8.73% 6.71% 9.01% 8.15%

2026 年 1-3 月及 2026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分别为 15.80%、

71.67%,假设 2026-2028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5%。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合理

性参见本题“三”之“(七)”之“1”之“(1)”之“* 营业收入测算取值依据”之回复。

7-2-29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假设未来三年公司营业收入以 15.00%的增速增长,公司 2023-202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值为 8.15%。按照未来三年预计营业收入*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均值测算,预计瑞松科技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6 年 E 2027 年 E 2028 年 E

1 营业收入 108663.00 124962.45 143706.81

2 营业收入合计 377332.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3 量净额/营业收入比例 8.15%

(2023-2025 年平均)未来三年经营活动产生

4 30745.61

的现金流量净额合计

注:以上收入假设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3)未来资金需求

* 最低现金保有量

最低现金保有量系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金额,以应对客户回款不及时的情况,及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薪酬、税费等短期付现成本。

为保证公司平稳运行,确保在客户未及时回款的情况下公司基本性的现金支出需要能够得到满足。报告期内,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余额除以各期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支出分别为 4.51 个月、5.54 个月、5.54 个月和 5.13 个月,平均为 5.18 个月,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货币资金余额 57682.86 44426.67 46033.17 44679.15

受限或无法使用的部分 7107.93 5642.15 5403.57 5297.62

期末可实际自由支配资金余额 50574.92 38784.52 40629.61 39381.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122.91 84013.37 88021.66 104841.33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9853.82 7001.11 7335.14 8736.78

覆盖月份数(月) 5.13 5.54 5.54 4.51

覆盖月份数平均值(月) 5.18

根据公司目前可自由支配的资金覆盖的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经验、现金收支以及未来三年公司经营情况等,基于谨慎性原则,假设最低现金保有量为公

7-2-30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司 5.18 个月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为 51040.02 万元,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2026 年 1-6 月月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 9853.82

报告期内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余额覆盖

* 5.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月份数平均值(月)

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 =* ×* 51040.02

* 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

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与公司经营规模相关,假设最低现金保有量的增速与营业收入增速一致。结合目前市场需求情况与未来发展趋势,基于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未来三年的营业收入按 15.00%的增长率保持增长,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为 26585.47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公式 金额

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 51040.02

未来三年末最低现金保有量 * =* ×(1+15%)^3 77625.48

新增最低现金保有量需求 * =* -* 26585.47

* 未来期间偿还有息债务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长期借款金额合计为 15177.75 万元。

*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支出

2023-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归母净利润 分红金额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

2025 年度 1220.94 1154.75 105.73%

2024 年度 939.19 1124.87 83.49%

2023 年度 1475.86 4923.86 29.97%

平均分红比例 73.07%

7-2-3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2025 年度,公司归母净利率分别为 4.85%、1.27%、1.22%,平均归母

净利率为 2.45%。假设公司未来三年每年的归母净利率为 2023 至 2025 年度归母净利率的平均值 2.45%,未来三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未来三年预计营业收入合计*平均归母净利率=9230.08 万元。

假设未来三年现金分红比例为最近三年平均分红比例 73.07%,则公司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金额=9230.08*73.07%=6744.08 万元。

* 未来投资项目需求假设公司未来三年的投资项目支出为本次募投“高精高速六轴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及“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金额为 63446.93 万元。

* 支付借款相关利息支出

假设公司未来三年支付借款相关利息支出为 2025 年度利息费用的 3 倍,即

1161.10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未来三年总体资金需求为 8.28 亿元,大于本次发行拟融资规模 7.84 亿元,本次募集资金额度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根据销售百分比法及最低现金保有量法的测算结果,公司未来三年总体资金需求均大于本次发行拟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额度具备合理性。

【申报会计师回复】

(八)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定期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报告期内

公司业务规模变化情况及原因、资产负债结构变化情况、可自由支配资金持有及

用途、报告期内开展投资活动情况;

(2)查阅公司公告,了解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节余补流情况及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分红情况;

(3)查阅公司报告期内定期报告,分析测算发行人未来三年资金需求缺口

7-2-32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及本次融资的必要性与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2、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融资规模具有合理性。

7-2-3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关于业务与经营情况

根据申报材料:(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1405.09 万元、

88487.22 万元、94358.31 万元,其中各年第四季度收入分别为 3.62 亿元、2.25

亿元、3.63 亿元;(2)公司营业收入同时存在时点法和时段法确认的情形;(3)

报告期内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1521.07 万元、207.60 万元、775.77 万

元;(4)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合同资产 38974.54 万元、应收账款 9817.67 万

元;(5)公司存货以发出商品为主,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27401.62万元,其中发出商品 21618.38 万元;(6)广州单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载德自动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通过子公司瑞钰基金、惟精基金投资的标的,瑞钰基金、惟精基金主要从事产业投资;此外,公司对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公司主要客户采购模式变化对公司各期收入和成

本的影响、分季度收入、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损益变动等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2024 年微利的原因,客户机器人采购模式的调整是否为行业趋势及对公司的影响,并说明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差异情况;

(2)公司报告期内各季度收入确认情况,采用时点法和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主要

客户、产品类型及主要区别,对于机器人自动化产线业务同时存在两种收入确认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3)公司对 2025 年主要新增客户的交易背景、具体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订单情况,相关产品如采棉机核心部件等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性及商业合理性,上述新增客户的款项是否收回;(4)结合公司汽车产业链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及对公司

的主要销售产品、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规模较大且账龄较长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金额、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5)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对应的主要项目、库龄及验收进展,发出商品金额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应当以时段法确认的情形,并结合存货整体的库龄、期后结转、在手订单覆盖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相关存货跌价风险提示是否充分;(6)公司子公司瑞钰基金、惟精基金的股权架构,瑞钰基金、惟精基金投资标的的具体情况;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与公司的产业链关系,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截

7-2-3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止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公司是否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结合公司主要客户采购模式变化对公司各期收入和成本的影响、分季

度收入、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损益变动等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2024 年微利的原因,客户机器人采购模式的调整是否为行业趋势及对公司的影响,并说明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差异情况【发行人回复】

(一)公司主要客户采购模式变化对公司各期收入和成本的影响,客户机器人采购模式的调整是否为行业趋势及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客户采购模式发生变化的主要客户是客户 16,其他客户不存在因采购模式变化对公司收入和成本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

16 销售的产品包括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工作站、机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 16 的整体收入呈下降趋势,成本和毛利随之下降,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客户 16 采购模式发生变化,其推行集采政策,汇总集团内各公司的采购需求,通过集团层面统一协调对外采购,由于采购规模大具有议价优势,能够接触到更多上游供应商,因此导致产品价格下降。公司基于盈利需求等因素考量,积极调整接单策略,主动放弃部分毛利率低的订单;二是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迅速,客户 16 为抢占市场份额,以前年度业务扩张较快,产能建设需求较大,近年来,随着汽车行业竞争加剧,固定资产投资有所放缓,整体需求相应收缩。

公司对客户 16 销售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收入呈下降趋势,成本和毛利随之下降,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是公司向客户 16 销售的主要产品,其收入下降与前述采购模式变化和需求下降有关。

公司对客户 16 销售的机器人工作站收入呈下降趋势,成本和毛利随之下降,主要与其采购模式变化有关。客户 16 推行集采政策,采购价格较低,导致其机器人工作站订单利润下降公司主动减少承接。

7-2-35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对客户 16 销售的机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收入呈先降后升趋势,成本与毛利随之变化。2023 年收入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向客户 16 销售机器人生产线和工作站的同时,销售了相关的配件产品。2024 年随着机器人生产线和工作站销售规模减少,配件收入亦大幅减少。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随着客户 16 前期采购大量设备,其消耗性配件需求增加,因此公司向其销售的配件收入增长。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采购模式发生变化的主要客户是客户 16,客户 16 推行集采政策,导致公司对其销售收入、成本和毛利整体减少。除客户16外,其他客户不存在因采购模式变化对公司收入和成本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客户 16 采购模式变化是其基于自身管理和发展需求的战略选择,并非行业趋势,个别客户的交易额波动不会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维持稳健的市场策略,业绩逐步提升。

(二)分季度收入、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损益变动等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

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2024 年微利的原因

报告各期公司分季度收入、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损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收入总额 62541.57 94489.56 88678.24 101567.87

其中:一季度 20205.70 17449.29 16560.19 25459.21

二季度 42335.87 18982.78 23839.27 20195.07

三季度 / 21786.44 25812.73 19698.99

四季度 / 36271.05 22466.05 36214.60

毛利额 14364.53 19178.50 18226.93 17510.3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4184.41 1154.75 1124.87 4923.86

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 282.17 378.98 917.27 3402.79

其中:政府补助 329.28 613.99 1131.04 2246.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3902.24 775.77 207.60 1521.07净利润

信用减值损失 264.84 141.60 1890.37 73.55

资产减值损失 1277.60 1132.87 362.26 -181.51

注: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盈利以“-”号填列。

7-2-36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是 4923.86 万元、1124.87万元、1154.75 万元、4184.41 万元,呈现 2024 年、2025 年利润大幅下降,2026年 1?6 月利润显著回升的波动特征,波动主要与市场策略及项目执行周期、非经常性损益变动、减值计提波动等因素有关。

第一,市场策略及项目执行周期导致各季度收入波动。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

入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 年我国汽车制造业产能利用率为 72.2%,相比 2023 年下降了 2.4%,受此影响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有所减缓。公司基于盈利需求和回款安全等考量,积极调整接单策略,选择毛利率较高、历史回款情况良好、财务健康的客户项目,主动放弃部分毛利率低、回款周期长的订单,因此 2024 年四季度及 2025 年一、二季度的收入有所下降。2025 年

三、四季度收入增加,主要系整体市场策略有效落地、海外及国内西北地区等市

场开拓成效显著。2025 年,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与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制造商签订约 1.3 亿元人民币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解决方案订单,迎来公司在东南亚市场的首个亿元级订单。同时公司深入拓展我国西部市场业务,成功在西北地区取得项目订单,项目总金额超过 4 亿元。上述订单在 2025 年下半年及 2026 年上半年陆续转化实现收入。通过公司积极的市场策略调整,报告期内,在公司收入波动的情况下,综合毛利额分别为 17510.36 万元、18226.93 万元、19178.50 万元、14364.53 万元,保持了稳步向上趋势。

第二,报告期内以政府补助为核心的非经常性损益波动显著。报告期内公司

扣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权益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3402.79 万元、

917.27 万元、378.98 万元、282.17 万元,对应政府补助分别为 2246.50 万元、

1131.04 万元、613.99 万元、329.28 万元,受政策变化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收到

的政府补助减少,各年度政府补助对利润的增厚效果逐年减弱。

第三,减值计提金额波动较大。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

失金额合计分别为-107.96 万元、2252.63 万元、1274.47 万元、1542.44 万元。

2023 年减值损失体现为收益,主要系 2023 年公司催回部分已单项计提减值的合

同资产款项,导致冲回资产减值损失;2024 年减值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信用减值损失计提 1890.37 万元,显著高于其他年度,当年,公司客户合创汽车科技有

7-2-37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限公司因经营困难,出现合同违约,公司采取追款措施,基于客户资信情况、资产保全情况、诉讼情况及执行情况原因,对其应收账款计提了 1833.06 万元的减值准备。2025 年和 2026 年 1-6 月的减值损失以资产减值损失为主,较 2024 年度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规模有所减少。各期信用及资产减值计提的增减变动,进一步放大了净利润的波动幅度。

公司营业收入受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减缓等影响在 2024 年四季度及 2025年一、二季度有所下降,但公司积极调整策略,收入在 2025 年三季度后回升,

使得综合毛利额保持了稳步向上趋势。2024 年公司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当年政府补助大幅减少,且对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2025 年,公司收入增长带动毛利额持续增加,减值损失总体规模减少,但政府补助金额减少以及股权激励等因素导致期间费用增长,最终利润水平未发生显著变化。2026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系收入增长带动毛利额增加。

2、2024 年度微利的原因

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4.87 万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7.60 万元,呈现微利状态,系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

一是非经常性损益贡献大幅下降,2024 年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

1131.04 万元,较 2023 年的 2246.50 万元同比减少 1115.46 万元,导致非经常

性损益由 3402.79 万元下降至 917.27 万元,来自政府补助的利润增厚效应大幅减弱。

二是当期减值计提对盈利形成较大影响,2024 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890.37万元,其中主要是对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了 1833.06 万元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62.26 万元,合计计提减值损失 2252.63 万元,较大影响了当期经营利润。

在上述因素共同作用下,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大幅减少,最终形成微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就经营业绩波动、政府补助政策变化、减值计提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7-2-38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政府补助、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变动对公司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有重要影响。2024 年微利主要是政府补助减少以及减值损失计提增加所致。

(三)说明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025 2024 2023

补充资料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净利润 4219.38 1353.41 1474.10 5302.69

加:信用减值损失 264.84 141.60 1890.37 73.55

资产减值损失 1277.60 1132.87 362.26 -181.51

固定资产折旧 943.12 1993.62 1917.69 1945.19

使用权资产折旧 148.26 309.10 306.46 301.14

无形资产摊销 323.21 712.78 768.48 656.9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7.71 74.17 28.94 20.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0.63 32.60 -32.11 -9.43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

0.41 4.93 6.29 3.09

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 - - -1099.90

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96.19 387.03 394.81 665.2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18.00 53.67 110.58 139.82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65.02 217.69 -76.25 -173.45

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69.67 -154.81 13.38 -74.69

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225.23 -5236.79 5786.11 -1610.31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9079.52 -1379.50 2171.83 6395.49

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

19439.29 8604.19 -9176.13 -3202.40

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49.20 8246.56 5946.81 9152.21

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差异 6329.82 6893.15 4472.71 3849.52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分别为 3849.52 万元、4472.71 万元、6893.15 万元和 6329.82 万元,具体原因如下:

7-2-39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2023 年度差异原因

2023 年度,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之间相差 3849.52 万元,主要系:

(1)固定资产折旧产生 1945.19 万元,导致经营净现金流高于净利润;

(2)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金额 1099.90 万元,该

收益无现金流入,导致经营净现金流低于净利润;

(3)存货变动主要系在产品增加 2135.52 万元所致,资金占用增加,导致经营净现金流低于净利润;

(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主要系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余额变动,其中应

收账款减少 2283.96 万元、预付账款减少 2864.76 万元,应收款项收回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

(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主要系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变动,其中应付

票据减少 12609.17 万元、应付账款增加 3833.58 万元、合同负债增加 5410.27万元,综合来看,负债总额下降,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2024 年度差异原因

2024 年度,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之间相差 4472.71 万元,主要系:

(1)计提应收账款坏账 1889.67 万元,导致经营净现金流高于净利润;

(2)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1917.69 万元,导致经营净现金流高于净利润;

(3)存货变动主要系在产品余额减少 3695.15 万元所致,资金占用减少,使经营净现金流高于净利润;

(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主要系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变动,其中合

同资产减少 4279.86 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增加 1089.40 万元,应收款项回收增加,从而经营净现金流增加;

(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主要系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变动,其中应付

票据减少 1923.61 万元,应付账款减少 4859.34 万元,应付款项下降,经营性支

7-2-40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出增加,从而导致经营净现金流量低于净利润;

3、2025 年度差异原因

2025 年度,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之间相差 6893.15 万元,主要系:

(1)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发生 1057.20 万元,导致经营净现金流高于净利润;

(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1993.62 万元,导致经营净现金流高于净利润;

(3)存货变动主要系发出商品的变动,报告期发出商品余额增加 5658.17万元,存货余额增加导致资金占用增加,从而导致经营性现金流低于净利润;

(4)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主要系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的变动,应付票据

增加 4772.86 万元,应付账款增加 3811.88 万元,应付款项余额大幅增加,经营现金净流量增加,导致经营净现金流高于净利润;

4、2026 年 1-6 月差异原因

2026 年 1-6 月,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之间相差 6329.82万元,主要系:

(1)计提存货资产减值损失发生 1489.64 万元,导致经营净现金流高于净利润;

(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943.12 万元,导致经营净现金流高于净利润;

(3)存货增加主要系原材料、在产品及发出商品的增加,分别增加 2032.12

万元、3895.90 万元、1197.72 万元,存货余额的增加,经营现金支出同步增加,导致经营净现金流低于净利润;

(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动主要系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预付账款余额变动,其中应收账款增加 6900.41 万元、应收款项融资减少 1022.81 万元、预付账款增加 5918.42 万元,回款减少,导致经营净现金流低于净利润;

(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主要系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及合同负债的变动,三者分别增加 10085.74 万元、5008.80 万元、4422.83 万元,应付款项余额大幅

7-2-4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增加,使经营现金净流量增加,从而导致经营净现金流高于净利润。

综上可知,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主要系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折旧、存货

余额变动等项目影响所致,差异原因合理无异常。

【申报会计师回复】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财务报告,了解报告期内的分季度收入、政府

补助等非经常损益变动情况,分析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差异情况;

(2)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收入明细表,分析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幅

度较大、2024 年微利的原因;

(3)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公司主要客户采购模式变化对公司各

期收入和成本的影响,了解客户机器人采购模式的调整是否为行业趋势及对公司的影响。

2、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采购模式发生变化的主要客户是客户 16,客户

16 推行集采政策,导致公司对其销售收入、成本和毛利整体减少。除客户 16 外,

其他客户不存在因采购模式变化对公司收入和成本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客户16采购模式变化是其基于自身管理和发展需求的战略选择,并非行业趋势,个别客户的交易额波动不会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维持稳健的市场策略,业绩逐步提升。

(2)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政府补助、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

变动对公司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有重要影响。2024 年微利主要是政府补助减少以及减值损失计提增加所致。

7-2-42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3)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主

要系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折旧、存货余额

变动等项目影响所致,差异原因合理无异常。

二、公司报告期内各季度收入确认情况,采用时点法和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主

要客户、产品类型及主要区别,对于机器人自动化产线业务同时存在两种收入确认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发行人回复】

(一)公司报告期内各季度收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各季度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一季度收入 二季度收入 三季度收入 四季度收入 合计

2026 年 1-6 月 20205.70 42335.87 / / 62541.57

2025 年度 17449.29 18982.78 21786.44 36271.05 94489.56

2024 年度 16560.19 23839.27 25812.73 22466.05 88678.24

2023 年度 25459.21 20195.07 19698.99 36214.60 101567.87

各季度收入变动情况分析详见本题之“一”之“(二)”之“1、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的原因”之回复。

(二)采用时点法和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产品类型及主要区别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时点法和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前五大客户、产品类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收入确

年份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收入认方法

客户 17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19594.67

客户 18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6181.29

客户 19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4751.25时段法

2026 年 客户 20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2565.10

1-6 月

客户 21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2285.42

小计 35377.73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配件销售

时点法 客户 22 3428.89及其他

7-2-4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收入确

年份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收入认方法

客户 23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2913.22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配件销售

客户 24 2223.64及其他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配件销售

客户 16 1167.98及其他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配件销售

客户 25 733.75及其他

小计 10467.48

客户 18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16064.33

客户 17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8249.98

客户 26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7475.45时段法

客户 27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7072.11

客户 19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6197.19

小计 45059.06

2025年度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工作站、机客户 16 5181.33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客户 28 机器人工作站、机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2295.40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工作站、机

客户 27 2085.73

时点法 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客户 29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1713.54

客户 30 机器人工作站、机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1454.69

小计 12730.68

客户 18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19140.08

客户 27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13750.04

客户 26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5252.18时段法

客户 24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5246.59

客户 31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2582.10

小计 45970.99

2024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工作站、机

年度 客户 16 6335.81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客户 32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2937.92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工作站、机

客户 27 1970.64

时点法 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客户 33 机器人工作站、机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1819.32

客户 34 机器人工作站、机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1675.10

小计 14738.78

7-2-4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收入确

年份 客户名称 产品类型 收入认方法

客户 27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22971.18

客户 18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10236.01

客户 31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8921.48时段法

客户 22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7192.12

客户 24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2646.36

小计 51967.15

2023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工作站、机

客户 16 16562.77年度 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工作站、机

客户 24 1863.90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工作站、机

客户 35 1516.57

时点法 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客户 34 机器人工作站、机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1095.21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工作站、机

客户 27 854.04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小计 21892.49

注 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披露数据。

从产品维度看,公司采用时段法核算的主要是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采用时点法核算的包括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机器人工作站、机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同时存在按时段法和时点法确认收入的情形。

从客户维度看,大部分客户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采用时段法核算,部分客户同时存在时段法与时点法两种收入确认方式。

公司对外提供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符合时段法确认原则的,计算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除此之外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在交付给客户后均需进行安装调试,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公司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收入确认方法的判断依据为交易合同约定的业务实质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时段法确认收入的相关条件,不以项目类型作为划分依据。对于按时点法确认收入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主要是合同未能严格满足时段法结算的有关条款,此类合同通常是采用客户制式合同签约,或一些实施难度较低、周期较短的小额产线合同。

7-2-45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三)对于机器人自动化产线业务同时存在两种收入确认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

1、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1)公司主要业务按时段法和时点法确认收入的情况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一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

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面,公司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属于非标定制产品,需要根据客户的技术要求、技术路线、生产节拍、自动化程度、场地限制等个性化要求进行定制开发,其产品的独特性只能提供给签约客户,而且合同中约定了严格的限制和保密条款,规定不能提供给其他客户。一方面技术上难以用做其他用途,另一方面如果企业将合同中约定的商品用作其他用途,将遭受重大违约成本或改造损失或返工成本,在正常商业逻辑下不可能用作其他用途。因此,公司提供给客户的产品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

另一方面,公司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基于双方签署的是非标定制化合同,且合同金额大、项目周期长,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产品生产,无法轻易地将产出的商品用于其他用途时,双方在合同中一般会约定以下类似条款:情形(1)若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已履约部分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货款,甲方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通用条款);情形(2)

7-2-46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 15%-30%的违约金(2026 年 1 月 1 日前通用条款);情形(3)若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或工作量结算,如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2024 年 1 月 1 日前通用条款)。上述合同条款表明如因客户原因终止合同,公司拥有主张相关收款的权利,客户有义务就公司已履行部分支付相应款项。

公司提供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产品因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若合同条款满足在合同期内有权收取已完成履约部分的款项这一条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公司按照准则要求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否则采用时点法确认收入。

因此,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2)公司主要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由公司与供应商协商确定,承担采购环节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承担独立采购功能和风险,并对存货进行后续管理和核算,承担保管和灭失风险。

对于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和机器人工作站业务,公司承担了设计、生产制造工艺流程和软硬件系统集成等职能,从而使其物料在形态、功能上都发生了质的改变;销售业务与材料采购相互独立,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独立约定价格条款和所有权转移条款,销售价格包括主要材料、辅料、加工费、利润在内的全额销售价格,公司具备对成品的完整销售定价权,采购价款与销售价款的结算和付款均相互独立。对于机器人配件销售业务,公司承担采购价格波动风险,独立于客户协商确定销售价格,并承担物流运输和质量保证,并非代购业务。

7-2-47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综上,公司主要业务为独立的购销业务,公司以自身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自动化方案设计、集成制造与安装调试,业务执行过程中提供了核心价值服务,且埃夫特等同行业可比公司亦主要按总额法确认有关业务收入,公司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2、对于机器人自动化产线业务同时存在两种收入确认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收入按时段法和时点法确认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时段法 43607.91 81.78% 58464.70 75.21% 51443.74 82.37% 63804.74 82.27%

时点法 9712.28 18.22% 19265.77 24.79% 11013.33 17.63% 13751.58 17.73%

总计 53320.19 100.00% 77730.47 100.00% 62457.07 100.00% 77556.31 100.00%

报告期内,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项目以时段法确认收入为主,收入金额占比总体在 75%以上,按时点法确认收入的较少,收入金额占比总体在 25%以下。

公司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收入确认方法的判断依据为交易合同约定的业务

实质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时段法确认收入的相关条件,不以项目类型作为划分依据。对于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当双方签署的是非标定制化产品,且合同金额大、项目周期长,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产品生产,无法轻易地将产出的商品用于其他用途时,对应产品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若合同条款满足在合同期内有权收取已完成履约部分的款项这一条件,则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否则采用时点法确认收入。因此,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同时存在两种收入确认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公司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收入按时段法确认的部分主要客户代表性合同条

款如下:

收入确

公司名称 合同内容 代表性合同条款 判断收入确认方法依据认方法“……13.11 若非因 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机器人汽车产线制 乙方原因导致合同 自动化生产线,商品具有不时段法 客户 18

造 解除的,甲乙双方按 可替代性;

照乙方已完成的工 合同约定若非因乙方原因导

7-2-48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收入确

公司名称 合同内容 代表性合同条款 判断收入确认方法依据认方法

程量或工作量结算。 致合同解除的,甲乙双方按如给乙方造成其他 照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或工损失的,甲方应负责 作量结算,并支付相当于本赔偿。除本合同或法 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律另有规定外,任何 以上情况满足《企业会计准一方擅自解除本合 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一条同,应向另一方支付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相当于本合同总金 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额 20% 的 违 约 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金……” 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规定“……14.1 除本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擅自解 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机器人除本合同,应向另一 自动化生产线,商品具有不方支付相当于本合 可替代性;

同总金额的 15%作 合同约定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为违约金。因非乙方 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甲原因导致合同解除 乙双方按照乙方已完成且经的,合同解除后,甲 甲方认可的工程量或工作量汽车制造设

时段法 客户 27 乙双方按照乙方已 支付货款;

备导入完成且经甲方认可 以上情况满足《企业会计准的工程量或工作量 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一条支付货款。若因甲方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原因造成合同解除 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的,由甲方承担相应 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责任,若因乙方原因 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造成合同解除的,由 部分收取款项”的规定乙 方 承 担 相 应 责任……”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机器人

自动化生产线,商品具有不可替代性;

“……违约行为给合同约定若非因乙方原因导

对方带来损失的,还致合同解除的,甲、乙双方应应当赔偿对方实际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或损失。……若非因乙工程量相对应的合同价支付

生产装备建 方原因导致合同解

时段法 客户 17 货款;

设 除的,甲、乙双方应以上情况满足《企业会计准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一条工作量或工程量相“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对应的合同价支付

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货款……”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规定BIW “13.3.2 Should the 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机器人时段法 客户 19 WELDING Contract become 自动化生产线,商品具有不ASSEMBLY unenforceable 可替代性;

7-2-49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收入确

公司名称 合同内容 代表性合同条款 判断收入确认方法依据认方法LINE AND suspended or 合同约定“both Parties shallEQUIPMENT terminated not settle payments for goods

attributed to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 price

RISONG's breach of based on the RlSONG's

its obligations under completed engineering

this contract both quantity and acknowledged byParties shall settle ITSB”;

payments for goods 以上情况满足《企业会计准according to the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一条

contract price based“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on the RlSONG's

completed 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engineering quantity 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

and acknowledged 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by ITSB.” 部分收取款项”的规定“5.5.4 经需方到货验收检查,产品的数量不存在短缺、外观无明显可见瑕疵的,供方根据需方出具的到货验收合格凭证按双方约定向需方开具发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机器人票。5.5.5 供方必须自动化生产线,商品具有不保证所交付给需方可替代性;

的产品,供方具有公司与客户 16 的采购框架完整的所有权。经协议只约定了验收相关条款

需方验收合格后,以及合同解除的相关条款,产品的所有权转移并未约定若非因乙方原因导到需方,在产品所致合同解除的,甲、乙双方应有权转移到需方之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或

采购框架协 前,产品毁损、灭时点法 客户 16 工程量相对应的合同价支付

议 失的风险均由供方货款或类似条款;

承担。”因此该合同情况不满足《企“9.2.2.1 出现如下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情形之一,本协议

第十一条“本公司履约过程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以书面形式(含邮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件形式)通知全部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

或部分解除合同:

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本协议的一方出现规定如下履行不能的情

形之一:资不抵债或

无力清偿、自愿提

交破产申请书的、非自愿被他方申请

破产的、由指定的

接收者、管理人、保管人或托管人接

7-2-50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收入确

公司名称 合同内容 代表性合同条款 判断收入确认方法依据认方法管供方及其资产

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10.4 最终验收:设备在项目现场运行良好,无重大的设计、原则性故障,设备开动率、车身

精度、焊点达到本

规格书提出的质量 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机器人指标,培训实施完 自动化生产线,商品具有不成、不合格项目整 可替代性;

改全部完成,资料 合同金额为 279.90 万元,金提交完成,且到达 额较小,合同中只约定了验设备的最终验收日 收相关条款以及对因甲方过

期的前提下,乙方 错解除本合同时,乙方有权可在终验收开始日 要求甲方补偿由此给乙方带

期的一个月前向甲 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未约方提出验收申请, 定若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汽车产线制 并向甲方提交验收 解除的,甲、乙双方应根据乙时点法 客户 27造 的详细内容,(包 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或工程量括但不限于下述内 相对应的合同价支付货款或容)。在获得甲方 类似条款;

书面认可的情况 因此该合同情况不满足《企下,可以进行设备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终验收。验收合 第十一条“本公司履约过程格后,合同双方签 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署最终验收报告, 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并各执 1 份正本, 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以便结算本合同 4.4 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

条款所规定的货 规定款。”“17.2 对因甲方过错解除本合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10.4 在不影响本合 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机器人同设备安全、可靠 自动化生产线,商品具有不运行且性能验收试 可替代性;

智能生产线 验合格的条件下, 合同中只约定了验收相关条时点法 客户 32

设备 如有个别微小缺 款以及若甲方因非设备质量陷,供方在双方商 原因要求中途退货,甲方应定的时间内免费修 支付退货部分设备价格的

理上述缺陷,需方 30%作为违约金;并未约定

7-2-5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收入确

公司名称 合同内容 代表性合同条款 判断收入确认方法依据认方法

则可同意签署初步 若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验收证书。” 除的,甲、乙双方应根据乙方“14.5 因需方非设备 已完成的工作量或工程量相质量原因要求中途 对应的合同价支付货款或类退货,需方应向供 似条款;

方偿付违约金,违 因此该合同情况不满足《企约金为退货部分设 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备价格的 30%。” 第十一条“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规定

由上表可见,公司与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的客户在合同中一般会约定以下类似条款:情形(1)若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已履约部分经甲方确认后支付货款,甲方还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通用条款);情形(2)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按乙方已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 15%-30%的违约金(2026 年 1 月 1 日前通用条款);

情形(3)若非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或工作量结算,如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2024 年

1 月 1 日前通用条款)。上述合同条款表明如因客户原因终止合同,公司拥有主

张相关收款的权利,客户有义务就公司已履行部分支付相应款项。而公司与按时点法确认收入的客户在合同中则未约定上述条款,只有涉及终验收与合同解除的相关条款,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一条“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规定。根据《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在 IPO 的报告期内,以及 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对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均同时存在时段法和时点法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政策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届时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提供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产品当双方签署的是非标定制化产品,且合同金额大、项目周期长,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产品生产,无法轻易地将产出的商品用于其他用途时,对应产品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若合同条款

7-2-52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满足在合同期内有权收取已完成履约部分的款项这一条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公司按照准则要求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否则采用时点法确认收入。

因此,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3、公司收入确认方法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公司 收入确

主要产品 具体收入确认政策

名称 认方法

(1)本集团通过向客户交付机器人整机等商品履行

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该时点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商品交付时点: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

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

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2)对于系统集成合同,本集团与客户订立机器人

系统集成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系统集成建设服务机 器 人 整

时段法、 履行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能够控埃夫特 机、系统集

时点法 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或本集团履约过程成

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1)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及配套定制件:以产品已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合格作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工业机器人

(2)其他产品销售:以产品送抵客户指定地点并经

系统集成、

江苏北人 时点法 客户签收作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

定制夹具、销售收入。

储能业务

(3)提供劳务:双方约定的劳务已经完成,以劳务完成时点作为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1)对于销售商品,公司销售商品属于在某一时点

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对控制权的转移时点进行判断,据此确认销售收入。境内销智能装备、

时段法、 售:合同约定需验收的销售,以收到客户的验收报告天奇股份 锂电池、重

时点法 等相关资料后确认收入;未约定验收的销售,以客户工机械等

签收的时点确认收入;境外销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

内容办妥商品出口报关手续后,以报关单和提单确认收入。

7-2-5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 收入确

主要产品 具体收入确认政策

名称 认方法

(2)对于建造合同,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属于在某一

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1)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设备销售业务,以设备完

工并交付客户,并在客户对设备验收完成时点作为工业机器人收入确认时点确认收入。

自 动 化 装

(2)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服务、工程服务、设

备、自动化

计服务、技术服务等业务。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输送智能装 时段法、

华昌达 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

配生产线、 时点法

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物流与仓储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自动化设备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系统

分收取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1)专用设备及配套定制件:本公司的产品完工后

由客户对产品进行终验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特点,本公司的项目销售以终验收合格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当项目合同由多个子项目构成且由客户对各子项目分别进行智能输送成

终验收时,以客户对各子项目分别进行终验收合格套设备、智 时段法、

三丰智能 的时点,分别作为各子项目收入确认时点。

能焊装生产 时点法

(2)建筑服务: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线等

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注:信息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除江苏北人对其所有业务均采用时点法外,其他公司对于系统集成合同、建造合同、建筑服务等业务,如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关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要素的,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对于其他业务不满足相关要素的,则采用时点法确认收入。因此,发行人收入确认方法与大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

综上所述,公司依据交易合同约定的业务实质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时段法确认收入的相关条件确定收入确认方式,不以项目类型作为划分依据,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同时存在两种收入确认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与大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

7-2-5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

【申报会计师回复】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财务报告,了解报告期内的收入确认情况;

(2)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收入明细表,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

采用时点法和时段法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产品类型及主要区别,对于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同时存在两种收入确认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了解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2、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依据交易合同约定的业务实质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时段法确认收

入的相关条件确定收入确认方式,不以项目类型作为划分依据,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同时存在两种收入确认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具有合理性。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与大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

三、公司对 2025 年主要新增客户的交易背景、具体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

订单情况,相关产品如采棉机核心部件等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性及商业合理性,上述新增客户的款项是否收回【发行人回复】

(一)公司对 2025 年主要新增客户的交易背景、具体销售内容、销售金额

及订单情况,相关产品如采棉机核心部件等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性及商业合理性,上述新增客户的款项是否收回

2025 年度主要新增客户名称、具体销售内容、销售金额、订单情况、回款情

况如下:

7-2-55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单位:万元截至

2025 年 2025 年 2026 年 截至 2026

2026 年 8

客户名 合同签订 具体销售 度签署的 度确认收 1-6 月确 年 8 月 31月 31 日

称 时间 内容 合同金额 入 认收入 日累计回累计回款(含税) 金额 金额 款比例金额货箱焊装生产

2025 年 4 线及副梁焊装

5402.56 4781.03 - 4862.30 90.00%

月 生产线项目设备铝合金燃油箱

2025 年 6 和储气筒生产

5880.00 3468.95 1581.25 5292.00 90.00%

月 装备建设项目设备

客户 17 采棉机摘锭生

2025 年 12

产装备建设项 33080.00 - 18013.42 19848.00 60.00%月目设备

3 厂房铝合金燃

2025 年 8 油箱和储气筒

469.00 - - 328.30 70.00%

月 制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合计 44831.56 8249.98 19594.67 30330.60 67.65%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BIW

2025 年 8 WELDING

13040.37 6197.19 4751.25 13040.37 100.00%

月 ASSEMBLY

LINE AND客户 19 EQUIPMENT)机器人配件

2025 年 11

(BIW MAIN 120.00 - - 120.00 100.00%月BODY CF)

合计 13160.37 6197.19 4751.25 13160.37 100.00%

2025 年 5 车架柔性自动

1199.00 983.24 77.82 1079.10 90.00%

月 化焊接生产线

2025 年 7 电动自行车车

300 265.49 - 270.00 90.00%

月 架焊接生产线

2025 年 8 八车间-车架焊

389.01 340.05 4.20 350.10 90.00%

月 接生产线

客户 36 2025 年 8 智能化焊接生

1945.03 1546.91 174.35 1750.52 90.00%

月 产线

四车间-方向把

2025 年 9

和后平叉焊接 355.96 144.27 170.74 320.36 90.00%月线

合计 4188.99 3279.96 427.11 3770.09 90.00%

注 1:上述主要新增客户系选取 2025 年前十大客户中的新增客户。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披露数据。

注2:客户17 2025年8月签订的合同“3厂房铝合金燃油箱和储气筒制造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客户19 2025年11月签订的合同“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BIW MAIN BODY CF)”

系按时点法确认收入,截至2026年6月末暂未终验未确认收入。

2025 年公司与主要新增客户的交易背景如下:

(1)客户 17 是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国有资产运营主体,业务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市政道路与园林绿化养护、物业租赁、园区综

7-2-56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合开发及贸易等,其下属投资控股众多新疆实体制造企业,公司本次与其合作,系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货箱焊装生产线、铝合金燃油箱和储气筒生产装备、采棉机

摘锭生产装备等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公司长期深耕一般工业领域的智能制造业务,相关产品与公司现有一般工业领域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业务方向一致。新疆作为“一带一路”核心区域,正加速推进装备制造业智能化发展,瑞松科技积极响应国家“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号召,积极拓展西部市场。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参与方,本次合作系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号召,响应国家援疆计划,拓展西部市场的结果,符合公司业务布局、区域扩张的长期发展战略。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该客户回款比例为 67.65%,主要系部分项目尚在进行中,按达到相应收款节点回款所致。

(2)客户 19 是马来西亚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同时也为其位于马来西亚、泰

国、印度尼西亚和印度的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其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制造和销售,拥有 4 个国家 18 个制造基地,产品覆盖汽车零部件完整全系列产品,并在电力工程和铁路领域提供专业知识和经验,同时为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提供工程支持服务。此前,瑞松科技已为马来西亚知名汽车制造商宝腾汽车集团、马来西亚汽车和汽车零部件制造生产大型企业陈唱集团提供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并获得高度认可。该客户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与公司汽车相关领域自动化业务方向高度契合,其存在较多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需求,期望产线方案融合日系与欧美系设计理念,公司现有技术积累与客户诉求高度匹配,经海外合作方引荐后达成合作,后续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该客户款项已全部收回。

(3)客户 36 为高端智能电摩领域优质企业,深耕智能短交通赛道,新能源

电动摩托车属于当前两轮出行行业重点发展方向,本次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合作方向与公司两轮车智能化业务拓展规划高度契合。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该客户除质保金外款项已全部收回。

公司 2025 年新增客户的下游生产领域主要覆盖汽车制造、新能源、农机设

备及特种车辆零部件等领域。公司长期作为国际主流整车厂商的重要供应商,积累了大量先进工艺技术和应用案例,同时也为主流两轮车制造商提供服务。除前

7-2-57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述领域外,公司长期深耕一般工业领域的智能制造业务,公司向客户 17 销售的采棉机摘锭生产装备、货箱焊装生产线、铝合金燃油箱和储气筒生产装备建设等

农机设备及特种车辆零部件生产装备,均属于非标定制化的生产线业务。公司核心技术能力为自动化生产线的方案设计、集成制造与安装调试,公司前期在机械重工、特种车辆、海洋工程、轨道交通等一般工业领域已有深厚的经验积累,本次农机设备及特种车辆制造产线项目虽与原有产品不同,但生产线底层自动化控制、机械集成等核心技术与公司汽车及一般工业领域自动化生产线业务所积累的

技术、生产工艺、项目实施能力同源。因此,农机设备及特种车辆零部件属于现有一般工业领域的细分,是公司现有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营业务具备技术协同性和商业合理性。

综上所述,2025 年新增客户的业务是公司积极开拓市场的成果,与公司现有业务具备协同性,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新增客户回款情况良好,符合公司以盈利需求和回款安全为导向的市场拓展策略。

【申报会计师回复】

(二)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收入明细表,了解公司对 2025 年主要新增客户的具体销售内容及销售金额;

(2)获取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了解上述新增客户的款项是否收回;

(3)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访谈发行人主要客户,了解公司对 2025 年主

要新增客户的交易背景、具体销售内容、订单情况,相关产品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性及商业合理性;

(4)对新增客户执行函证程序,上述 2025 年前十大客户中的新增客户的收

入函证确认比例为 100%。对发行人 2023-2025 年客户的收入函证确认比例分别为 84.87%、80.56%、82.28%;

(5)对新增客户进行走访,了解客户的具体需求、基本情况、业务经营状

7-2-58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况,询问双方合作背景、业务合作的内容及主要合同的执行情况,核查双方交易的真实性及合理性,对发行人 2023-2025 年客户的走访比例分别为 69.99%、

65.79%、67.49%;

(6)抽取新增客户报告期内的主要收入样本,执行销售与收款穿行测试,获取客户信用审批表、中标文件、销售合同及审批记录、系统订单、项目预算、

出货申请表、送货单、验收报告、项目进度确认书、收入计算表、发票、回款单

据及有关记账凭证等资料进行检查,核查收入的真实性,公司对新增客户内控的设计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

(7)结合客户基本情况和行业特征,对新增客户的收入变动情况及变动合理性进行分析;

(8)通过公开渠道查询新增客户工商信息、基础资料,了解客户的业务经营情况和行业背景。

2、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 2025 年度新增客户系公司基于既定的市场拓展战略积极开拓市场的成果。新增客户相关订单均围绕公司主业开展,与现有业务具备协同性,已对新增客户收入执行了针对性核查程序,相关交易均具有真实的商业背景和业务需求,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同时,新增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逾期情形,与公司以盈利需求和回款安全为导向的市场拓展策略相匹配。综上,公司 2025 年度新增客户收入真实、准确、完整,客户合作具备商业合理性,相关交易不存在异常情形。

7-2-59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四、结合公司汽车产业链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及对公司的主要销售产品、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应收

账款及合同资产规模较大且账龄较长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金额、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公司汽车产业链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及对公司的主要销售产品、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情况

【发行人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产业链前五大客户的销售产品、合同资产、应收账款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应收款余 占合同资产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销售收入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额比例 余额比例

客户 18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6181.29 3675.43 15.71% 7622.23 21.90%

客户 19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4751.25 2053.31 8.77% 1070.91 3.08%

2026 年 1-6 月 客户 24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3446.87 47.11 0.20% 621.02 1.78%

/2026 年 6 月

末 客户 22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3428.89 325.76 1.39% - -

客户 23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2913.22 427.26 1.83% 134.97 0.39%

合计 20721.52 6528.87 27.90% 9449.13 27.15%

客户 18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16165.92 1148.50 6.96% 7345.34 18.85%

客户 27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9157.84 995.45 6.03% 5439.76 13.96%

2025 年度 客户 26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7524.69 340.63 2.06% 6586.95 16.90%

/2025 年末 客户 19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6197.19 - - 3589.12 9.21%

客户 16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5181.33 1241.88 7.53% 429.81 1.10%

合计 44226.97 3726.46 22.58% 23390.98 60.02%

7-2-60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占应收款余 占合同资产

期间 客户名称 销售产品 销售收入 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

额比例 余额比例

客户 18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19382.56 3571.91 14.92% 6516.05 20.11%

客户 27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15720.68 3166.90 13.23% 7036.76 21.72%

客户 24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6360.23 36.45 0.15% 1708.63 5.27%

2024 年度

/2024 年末 机器人工作站、自动化生产线、配件客户 16 6335.81 2487.17 10.39% 645.12 1.99%及其他

客户 26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5265.32 1972.05 8.24% 2349.00 7.25%

合计 53064.60 11234.48 46.92% 18255.56 56.35%

客户 27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23825.23 1133.82 4.60% 10588.67 28.87%

机器人工作站、自动化生产线、配件

客户 16 16562.77 8534.92 34.61% 1674.35 4.56%及其他

2023 年度 客户 18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10236.01 - - 2754.01 7.51%

/2023 年末

客户 31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9610.37 213.40 0.87% 4122.77 11.24%

客户 22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7192.12 - - 4429.40 12.08%

合计 67426.50 9882.14 40.07% 23569.20 64.26%

注 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披露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对汽车产业链主要客户的销售以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为主,该类业务主要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公司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时,对于公司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报告期内,公司汽车产业链前五大客户经营情况良好,回款正常,不存在重大坏账风险。

7-2-6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二)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规模较大且账龄较长的主要原因

如前所述,公司合同资产主要系汽车整车生产线类大中型项目,合同金额多处于数千万元至亿元级别。该类项目内部的方案设计、设备生产制造环节周期相对较短,项目耗时主要集中于设备发运至客户现场后的现场联调、试生产及陪产验证阶段。项目在现场实施过程中,需要持续开展整线联调,针对工艺匹配、产线稳定性等各类实际工况问题不断调整优化,直至产线各项指标、节拍、良率完全满足客户技术协议与量产标准。受上述现场调试验证环节影响,该类项目整体实施周期普遍较长,项目周期超过 12 个月属于行业内较为常见的情形,因此公司报告期内合同资产规模较大。

同时,公司汽车产业链客户多为大型集团企业,内部审批付款流程周期较长,即便相关款项结转至应收账款后,仍存在一定的付款周期,因此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规模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1 年以内(含 1

16017.25 68.45% 8551.08 51.82% 16564.11 69.18% 18187.86 73.75%

年)

1-2 年(含 2 年) 1363.47 5.83% 2486.24 15.07% 3248.68 13.57% 2822.64 11.45%

2-3 年(含 3 年) 2270.12 9.70% 1806.20 10.95% 580.63 2.43% 3421.72 13.87%

3-4 年(含 4 年) 273.63 1.17% 130.26 0.79% 3321.93 13.87% 145.04 0.59%

4-5 年(含 5 年) 401.48 1.72% 3305.74 20.03% 142.09 0.59% 0.93 0.00%

5 年以上 3075.32 13.14% 221.35 1.34% 84.68 0.35% 83.76 0.34%

合计 23401.28 100.00% 16500.87 100.00% 23942.12 100.00% 24661.9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分布在一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73.75%、

69.18%、51.82%、68.45%,账龄超过 1 年的主要为未收回的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余额账龄情况如下:

7-2-62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单位:万元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

24011.01 68.98% 29013.41 74.44% 24888.09 76.82% 29253.75 79.76%

内

1-2 年 3297.15 9.47% 2535.63 6.51% 85.80 0.26% 3954.32 10.78%

2-3 年 73.51 0.21% - 3954.32 12.20% 3471.17 9.46%

3-4 年 246.60 0.71% 3954.32 10.15% 3471.17 10.71% - -

4-5 年 4387.22 12.60% 3471.17 8.91% - - - -

5 年以

2791.67 8.02% - - - - -

上

合计 34807.16 100.00% 38974.54 100.00% 32399.38 100.00% 36679.2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龄主要分布在一年以内,占比分别为 79.76%、

76.82%、74.44%、69.98%,账龄超过 1 年的主要为单项计提坏账的合同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及应收账款规模超 2000 万元且存在账龄超过 2 年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截至 账龄

2026 年 2026 年

减值准

序 6 月 30 6 月 30 减值准

客户名称 年以 备计提号 日的合 日的应 5 备金额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上 比例 同资产 收账款

余额 余额广汽菲亚特克莱斯

1 4387.22 517.45 - - - - 4746.22 158.45 4414.20 90%

勒汽车有限公司观致汽车

2 3038.27 2840.00 - - - 246.60 - 5631.67 5290.44 90%

有限公司合创汽车

3 科技有限 10.93 2299.74 10.93 549.24 1750.50 - - 2310.67 100%

公司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披露数据。

公司已就上述客户的货款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广州瑞北向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简称“长沙县法院”)起诉广汽菲

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广汽菲克”)未按约定支付合同款,2022 年

11 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汽菲克破产清算的申请,广州瑞北向广汽

菲克破产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经广汽菲克破产管理人审查认定,其中 2 个涉案承揽合同债权认定比例分别为 90%和 100%,债权认定金额总计 44203053.54元,

7-2-6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为有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5 个涉案承揽合同债权认定比例均为 100%,债权认定金额总计 5484549.82 元。广州瑞北向长沙县法院申请撤回起诉,长沙县法院分别于 2023 年 4 月、2023 年 9 月裁定准予广州瑞北撤回起诉。广州瑞北与广汽菲克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签署了《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处理协议》,双方对广州瑞北通过拍卖设备而获得的优先受偿价款方案进行了确认。目前已进行第一次分配,公司已收回货款 1071.90 万元,第二次分配金额尚待广汽菲克管理人核算;

2、广州瑞北就观致汽车体系相关多笔逾期合同款项陆续提起系列诉讼:其一,向常熟市人民法院起诉观致汽车,法院判决观致汽车支付 275.45 万元,判决生效后公司采取诉讼保全并申请强制执行,因不宜处置不动产及查封设备终结本次执行,已查封生产线设备先后于 2023 年 11 月、2025 年 9 月续封,目前查封期限至 2027 年 9 月 14 日;其二,就两份合同欠款起诉观致西安、观致汽车,法院判决观致西安支付本金 1690 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观致汽车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公司采取诉讼保全并申请强制执行后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2025年 9 月对查封设备续封并恢复执行,2026 年 3 月收到评估报告书,现阶段处于执行异议处理阶段;其三,在前述两案件进行过程中,广州瑞北与观致西安、姚振华及宝能集团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基于前期《和解协议》违约事实,广州瑞北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姚振华、宝能集团主张连带保证责任,法院判令二者偿付 2984 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强制执行后于 2024 年 5 月终结本次执行,后续公司再次起诉观致西安、观致汽车、姚振华及宝能集团,法院判决观致西安、观致汽车偿付 5008 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宝能集团、姚振华对其中 3714 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生效后,公司于 2025 年

7 月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执行案件已立案;

3、广州瑞北起诉合创汽车未按约定支付 13 个合同款项,起诉标的金额为未

付合同款 2486 万以及逾期违约金;广州瑞北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合创汽

车未按约定支付 1 个合同款项,仲裁标的金额为未付合同款 27.24 万元。截至目前,其中 13 个诉讼案件已经一审判决,判决已全部生效,强制执行已立案,其中 8 个执行案件已收到终结本次执行裁定。1 个仲裁案件已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已生效,仲裁执行案件已立案。因合创汽车已进入执转破审查程序,涉合创汽车的案件均己中止执行。前述 14 个案件,广州瑞北均已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7-2-6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规模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项目金额较大、周期较长、客户内部审批付款流程周期较长且存在一定付款周期,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主要分布在一年以内对于信用风险显著、存在明确减值迹象的单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公司已单独进行可回收性评估与减值测试,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三)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金额、期后回款情况,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 坏账计提 期后回款 期后回款

期间 逾期金额

余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2026 年 6 月末 23401.28 6901.62 15196.14 6415.67 27.42%

2025 年末 16500.87 6683.20 11534.17 5270.99 31.94%

2024 年末 23942.12 6565.47 14563.47 16511.87 68.97%

2023 年末 24661.94 4675.42 12921.38 19146.88 77.64%

注:期后回款统计系截止到 2026 年 8 月 31 日,逾期应收金额指已超过合同约定信用期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

2023 年末、2024 年末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客户外,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

91.15%、90.99%,回款率较高,整体回款情况较好。2025 年末、2026 年 6 月末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客户外,期后回款比例为 50.37%,36.91%,未回款客户集中于主要包括客户 18、客户 16 等大型集团客户,受其内部付款审批流程周期较长影响,款项回收进度偏慢。此外,2026 年 6 月末客户 18 未回款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其对应的部分合同拟变更条款,需待协议签署后支付款项。

针对上述超出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除涉诉客户单独评估减值外,其余逾期客户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预计未来将与其保持持续业务合作关系,该部分应收账款已按照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已结合账龄结构、客户信用状况、历史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信息等因素,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进行了审慎评估,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7-2-65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申报会计师回复】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公开途径查询发行人汽车产业链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等信息;

(2)获取发行人的应收账款明细表及合同资产明细表,了解公司汽车产业

链主要客户的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情况,分析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规模较大且账龄较长的主要原因,了解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金额、期后回款情况;

(3)了解发行人坏账计提政策、信用减值风险评估应用的假设和事实依据,评价其合理性和准确性。

2、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产业链前五大客户经营情况良好,回款正常,不存在重大坏账风险。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规模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项目金额较大、周期较长、客户内部审批付款流程周期较长且存在一定付款周期,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主要分布在一年以内对于信用风险显著、存在明确减值迹象的单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公司已单独进行可回收性评估与减值测试,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已结合账龄结构、客户信用状况、历史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信息等因素,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进行了审慎评估,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7-2-66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五、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对应的主要项目、库龄及验收进展,发出商品金额较大的原因,是否存在应当以时段法确认的情形,并结合存货整体的库龄、期后结转、在手订单覆盖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相关存货跌价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发行人回复】

(一)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对应的主要项目、库龄及验收进展

公司发出商品的主要内容为按时点法核算项目已发出未验收的存货。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前 5 大发出商品情况如下:

发出商品余 项目签收 报告期末 截止当期末的验收进展 截至 2026 年 8 月末的期后结转

期间 客户 项目名称额(万元) 时间 库龄 情况 情况

客户 37 项目 1 3106.89 2025 年 9 月 1 年以内 试运行&优化改善 暂未验收

客户 37 项目 2 2078.59 2025 年 9 月 1 年以内 试运行&优化改善 暂未验收

2026 年

客户 38 项目 3 1948.10 2026 年 4 月 1 年以内 设备复原&调试 暂未验收

6 月末

客户 39 项目 4 1891.01 2023 年 6 月 3-4 年 试运行&优化改善 暂未验收

客户 40 项目 5 1485.09 2026 年 5 月 1 年以内 设备复原&调试 暂未验收

客户 22 项目 6 2631.95 2024 年 10 月 1-2 年 试运行&优化改善 2026 年 5 月验收

客户 37 项目 1 2574.32 2025 年 9 月 1 年以内 设备复原&调试 暂未验收

2025 年

客户 23 项目 7 2369.05 2025 年 1 月 1 年以内 试运行&优化改善 2026 年 5 月验收末

客户 39 项目 4 1890.56 2023 年 6 月 2-3 年 试运行&优化改善 暂未验收

客户 37 项目 2 1493.20 2025 年 9 月 1 年以内 设备复原&调试 暂未验收

2024 年 客户 22 项目 6 2145.02 2024 年 10 月 1 年以内 设备复原&调试 2026 年 5 月验收

末 客户 39 项目 4 1866.76 2023 年 6 月 1-2 年 设备复原&调试 暂未验收

7-2-67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发出商品余 项目签收 报告期末 截止当期末的验收进展 截至 2026 年 8 月末的期后结转

期间 客户 项目名称额(万元) 时间 库龄 情况 情况

客户 41 项目 8 725.55 2024 年 4 月 1 年以内 设备复原&调试 2025 年 9 月验收

客户 42 项目 9 489.25 2024 年 1 月 1 年以内 试运行&优化改善 2025 年 3 月验收

客户 43 项目 10 425.88 2024 年 10 月 1 年以内 设备复原&调试 2025 年 12 月验收

客户 32 项目 11 2702.43 2021 年 10 月 2-3 年 试运行&优化改善 2024 年 1 月验收

客户 39 项目 4 1759.14 2023 年 6 月 1 年以内 设备复原&调试 暂未验收

2023 年

客户 42 项目 12 772.47 2023 年 9 月 1 年以内 设备复原&调试 2024 年 6 月验收末

客户 44 项目 13 618.05 2023 年 3 月 1 年以内 试运行&优化改善 2024 年 4 月验收

客户 45 项目 14 574.20 2023 年 4 月 1 年以内 试运行&优化改善 2024 年 6 月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前 5 大发出商品中,客户 39 项目 4 截至 2026 年 6 月末暂未结转,2026 年 6 月末库龄情况为 3-4 年,该项目因三面成型、四面成型两个工序需要验证合箱的效率、离线编程程序的稳定性,需要客户提供足够的工件进行验证,尚未验收,计划今年内可完成验收;客户 22 项目 6 截至 2025 年末暂未结转,2025 年末库龄情况为 1-2 年,该项目截至目前已验收结转;客户 32 项目 11 截至 2023 年末暂未结转,2023 年末库龄情况为 2-3 年,该项目已于 2024 年验收结转。

公司各期末发出商品余额前五大项目中,绝大多数项目库龄集中在 1 年以内;较长库龄的项目,大部分已在对应期后完成验收并实现结转。发行人存在少数库龄偏长的发出商品系行业项目实施特点所导致,不属于异常情形,发行人发出商品整体库龄结构情况良好,发出商品整体库龄结构具有商业合理性。

7-2-68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二)发出商品金额较大的原因公司发出商品的主要内容系按时点法核算项目已发出未验收的存货。该类项目的内部方案设计、设备生产制造环节周期相对较短,项目耗时主要集中于设备发运至客户现场后的现场联调、试生产及陪产验证阶段。项目在现场实施过程中,需要持续开展整线联调,针对工艺匹配、产线稳定性等各类实际工况问题不断调整优化,直至产线各项指标、节拍、良率完全满足客户技术协议与量产标准。受上述现场调试验证环节影响,该类项目整体实施周期普遍较长,项目周期超过 12个月属于行业内正常情形,由此导致已发货未验收的存货在期末形成较大规模的发出商品余额。

从规模匹配性来看,公司发出商品绝对金额与时点法核算项目的整体实施规模相匹配,具备合理性。一方面,公司承接的以时点法核算的项目合同金额较大,单项目发货后在验收前即形成较高的发出商品余额;另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时点法项目业务总体规模较大,各期末处于发货后、验收前状态的项目数量较多。

综上,因部分项目现场调试验证周期较长,叠加报告期内新签订单逐步发货,各期末已发货未终验的项目存量较多,导致公司发出商品金额较大,该情形与公司商业模式、项目特点、业务规模相契合,具备商业合理性。

(三)是否存在应当以时段法确认的情形公司发出商品的主要内容系按时点法核算项目已发出未验收的存货。公司按时点法确认收入的合同主要为不符合时段法原则的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业务、机

器人工作站业务、机器人配件销售及其他业务。

在时点法确认收入的合同中,一般会约定产品或服务的交付验收条款,公司在经客户签收或验收时确认收入,相关合同约定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一条规定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情形,因此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与业务实质相符。因此,公司发出商品中不存在应当以时段法确认收入而未按时段法确认的情形。

7-2-69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四)结合存货整体的库龄、期后结转、在手订单覆盖等情况

1、存货整体的库龄、期后结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28393.46 万元、22164.83 万元、27401.62 万元、34626.85 万元,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构成,

以发出商品和在产品为主。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库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983.08 69.36% 1045.85 46.09% 1025.68 51.82% 1649.32 49.29%

1-2 年 278.33 6.47% 301.31 13.28% 391.14 19.76% 1149.81 34.36%

2-3 年 423.38 9.84% 382.67 16.87% 247.21 12.49% 244.43 7.31%

3 年以上 616.25 14.33% 539.09 23.76% 315.15 15.92% 302.40 9.04%

合计 4301.03 100.00% 2268.92 100.00% 1979.18 100.00% 3345.96 100.00%期后结转金

额(截至 1871.05 43.50% 831.54 36.65% 866.48 43.78% 2472.07 73.88%

2026.8.3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原材料库龄以 2 年以内为主,报告期各期末 2 年以内库龄的原材料占比分别为 83.66%、71.59%、59.37%、75.83%,2025 年末 2 年以内库龄的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部分备货物料暂未使用,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机械类、电气类、工业机器人等自动化制造所需的装置,大部分材料可以长期保存。对于部分暂未使用的备货材料,公司已计提跌价准备,后续公司将优化产品设计,在满足客户需求的情况下逐步使用并消化库存材料。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期后结转比例分别为73.88%、43.78%、36.65%、43.50%,2024 年末之后的期后结转比例相对较低,

主要系部分备货物料暂未使用。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在产品库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6003.12 88.76% 2282.14 79.59% 2306.34 81.03% 4115.65 62.92%

7-2-70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2 年 184.77 2.73% 131.72 4.59% 65.43 2.30% 1471.55 22.50%

2-3 年 129.86 1.92% 7.76 0.27% - - 464.82 7.11%

3 年以上 445.54 6.59% 445.76 15.55% 474.58 16.67% 489.49 7.48%

合计 6763.28 100.00% 2867.38 100.00% 2846.36 100.00% 6541.51 100.00%期后结转金

额(截至 863.78 12.77% 691.72 24.12% 2323.49 81.63% 6070.86 92.81%

2026.8.3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产品库龄以 1 年以内为主,占比逐年提升,公司存在少量库龄较长的在产品,主要系观致汽车有限公司和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在制项目,相关客户生产经营停滞,公司已就合作违约事项提起诉讼,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期后结转比例分别为

92.81%、81.63%、24.12%、12.77%,期后结转情况良好。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月末的期后结转比例相对较低,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的执行周期较长且对应时点距离统计数据截止日的时间较短。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库存商品库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73.55 36.65% 233.44 36.08% 794.43 57.61% 353.18 35.95%

1-2 年 224.79 30.12% 135.77 20.99% 313.21 22.71% 369.53 37.61%

2-3 年 106.26 14.24% 139.18 21.51% 17.58 1.27% 101.31 10.31%

3 年以上 141.83 19.00% 138.56 21.42% 253.86 18.41% 158.44 16.13%

合计 746.44 100.00% 646.94 100.00% 1379.07 100.00% 982.46 100.00%期后结转金

额(截至 70.45 9.44% 11.89 1.84% 1017.54 73.78% 887.39 90.32%

2026.8.3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库存商品库龄以 2 年以内为主,报告期各期末 2 年以内库龄的库存商品占比分别为 73.56%、80.32%、57.07%、66.76%,2025 年之后2 年以内库龄的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备货的部分搅拌摩擦焊设备未销售出库,

公司基于盈利性考虑,主动减少低毛利订单,该部分设备有关的订单缩减。相关

7-2-7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设备属于通用性产品,若有相关订单可较快实现对外销售,公司已对有关产品计提跌价准备。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期后结转比例分别为

90.32%、73.78%、1.84%、9.44%,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的库存商品期后结

转比例相对较低,主要是因公司库存商品规模较小,前述备货的搅拌摩擦焊设备未销售出库,且对应时点距离统计数据截止日的时间较短。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发出商品库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8809.03 82.44% 14711.82 68.05% 11035.04 69.14% 12730.89 72.65%

1-2 年 1644.62 7.21% 4161.16 19.25% 4511.40 28.27% 2025.58 11.56%

2-3 年 432.37 1.90% 2706.32 12.52% 374.70 2.35% 2702.43 15.42%

3 年以上 1930.09 8.46% 39.08 0.18% 39.08 0.24% 64.62 0.37%

合计 22816.10 100.00% 21618.38 100.00% 15960.21 100.00% 17523.53 100.00%期后结转金

额(截至 1384.64 6.07% 10433.79 48.26% 13557.71 84.95% 15689.60 89.53%

2026.8.31)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发出商品库龄以 1 年以内为主,占比保持在 70%左右,2026 年 6 月末占比提升至 82.44%;同时存在部分 1?2 年、2?3 年库龄的发出商品,3 年以上发出商品金额及占比处于较低水平。2026 年 6 月末公司库龄在 3年以上的发出商品金额为 1930.09 万元,主要系客户 39 项目 4,该项目因三面成型、四面成型两个工序需要验证合箱的效率、离线编程程序的稳定性,需要客户提供足够的工件进行验证,尚未验收,计划今年内可完成验收。

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比例分别为

89.53%、84.95%、48.26%、6.07%,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情况良好。2025 年末及 2026年 6 月末的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比例相对较低,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的执行周期较长且对应时点距离统计数据截止日的时间较短。

公司存货以发出商品和在产品为主,发出商品和在产品的各期库龄结构随项目发货、现场调试及终验结转节奏动态变动,各项目周期不同也会导致存货库龄结构不同,存货库龄与公司时点法项目的实际执行进度相匹配,公司发出商品和

7-2-72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在产品的期后结转情况总体良好。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存在部分备货情况,因未及时使用或销售导致部分库龄较长,部分年度的期后结转比例较低,公司已对有关产品计提跌价准备。

2、在手订单覆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手订单对存货期末余额的覆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存货余额 34626.85 27401.62 22164.83 28393.46

在手订单金额(不含税) 52744.50 34102.56 31576.06 29627.91

在手订单覆盖率 152.32% 124.45% 142.46% 104.35%

注 1:假设在手订单不含税金额=在手订单含税金额/(1+13%);

注 2:在手订单为按时点法核算收入的订单。

公司存货主要为发出商品和在产品,各期末的发出商品和在产品余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为 84.76%、84.85%、89.35%、85.42%,而发出商品和在产品系按时点法核算收入的存货项目,因此以时点法的在手订单情况与存货余额对比更具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在手订单覆盖率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分别为

104.35%、142.46%、124.45%、152.32%,2023 年末的在手订单覆盖率略低,主

要系公司逐步调整市场策略,减少承接低毛利订单导致订单下降,整体而言公司期末存货规模与在手订单情况相匹配,在手订单能够覆盖存货余额。

(五)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相关存货跌价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公司发出商品存货跌价测试政策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发出商品和在产品一般按单个项目计提,公司期末根据在产品及发出商品对应的合同不含税金额、项目管理部门测算的继续生产成本、一定的税金及

费用计算可变现净值,即按照实际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计提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未取得销售合同、难以取得公允价值的存货如原材料与库存商品,按照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2-7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发行人发出商品和在产品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量并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未单纯依据库龄长短、客户经营承压、项目阶段性停滞等情况对相关存货开展单项减值测试。如前文所述,发行人时点法核算项目设备生产制造周期较短,大部分时间消耗在客户现场的联调、试生产及陪产验证环节,项目整体实施周期较长为行业固有业务特征,报告期内亦存在多个实际项目周期达到 1?3年、后续顺利完成终验结转的实例(如本问题回复之“五”之“(一)”中的“客户 32 项目 11”),长库龄并不直接代表存货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实际计提比例如下:

公司 2026.6.30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埃夫特 22.41% 27.18% 21.82% 16.79%

江苏北人 1.57% 3.54% 3.53% 1.29%

天奇股份 10.02% 14.65% 25.04% 14.20%

华昌达 7.46% 8.29% 10.24% 13.68%

三丰智能 3.87% 3.79% 3.52% 1.97%

平均值 9.06% 11.49% 12.83% 9.59%

瑞松科技 8.46% 5.59% 4.85% 3.83%

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存货跌价准备/存货余额。

由上表可见,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 3.83%、4.85%、5.59%、8.46%,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较高,主要受埃夫特和天奇股份比例异常影响。两家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与其自身经营有关,埃夫特 2023 年因国内机器人退市机型预计形成材料损失以及长库龄原材料计提

了较大额的存货跌价,导致存货跌价准备一直较高;天奇股份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较多,主要是锂电池循环业务、循环装备业务所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处在其他三家公司的中间水平,若剔除埃夫特和天奇股份,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平均值为 5.65%、5.76%、5.21%、4.30%,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相近。

综上所述,发行人的存货跌价测试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得到一贯执行。对于发出商品和在产品,公司结合项目实际推进状态、客户履约能力、合同可执行性、预计可实现毛利等因素综合判断可变现净值,据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未取得销售合同、难以取得公允价

7-2-7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值的存货如原材料与库存商品,按照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剔除个别公司因其自身经营原因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异常的影响,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相关存货跌价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章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四)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处充分披露。

【申报会计师回复】

(六)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获取发行人发出商品明细表,了解发出商品对应的主要项目、库龄、验收进展、期后结转等情况;

(2)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发出商品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在手订单覆盖情况;

(3)了解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以及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和转销的具体情况。

2、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因部分项目现场调试验证周期较长,叠加报告期内新签订单逐步发货,各期末已发货未终验的项目存量较多,导致公司发出商品金额较大,该情形与公司商业模式、项目特点、业务规模相契合,具备商业合理性。公司发出商品中不存在应当以时段法确认收入而未按时段法确认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以发出商品和在产品为主,发出商品和在产品的各期库龄结构随项目发货、现场调试及终验结转节奏动态变动,各项目周期不同也会导致存货库龄结构不同,存货库龄与公司时点法项目的实际执行进度相匹配,公司发出商品和在产品的期后结转情况总体良好。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存在部分备货情况,因未及时使用或销售导致部分库龄较长,部分年度的期后结转比例较低,公司已对有关产品计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在手订单覆盖率整

7-2-75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体处于较高水平,期末存货规模与在手订单情况相匹配,在手订单能够覆盖存货余额。

发行人的存货跌价测试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得到一贯执行。对于发出商品和在产品,公司结合项目实际推进状态、客户履约能力、合同可执行性、预计可实现毛利等因素综合判断可变现净值,据此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未取得销售合同、难以取得公允价值的存货如原材料与库存商品,按照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剔除个别公司因其自身经营原因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异常的影响,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相关存货跌价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第六章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之“三、财务风险”之“(四)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处充分披露。

六、公司子公司瑞钰基金、惟精基金的股权架构,瑞钰基金、惟精基金投资标

的的具体情况;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与公司的产业链关系,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截止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公司是否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回复】

(一)公司子公司瑞钰基金、惟精基金的股权架构,瑞钰基金、惟精基金投资标的的具体情况

1、瑞钰基金、惟精基金的股权架构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子公司广州瑞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钰基金”)的股权架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99.00 99.98%

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2%

合计 5000.00 100.00%

子公司广州惟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惟精基金”)

的股权架构如下:

7-2-76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广州瑞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610.00 89.9690%

伙)

郑德伦 145.00 4.9983%

孙圣杰 145.00 4.9983%

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0.0345%

合计 2901.00 100.0000%

2022 年,公司与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钰投资”)共同

发起设立广州瑞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 4999.00 万元,占当前基金份额的 99.98%;创钰投资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1.00 万元。2022 年,瑞钰基金、创钰投资及孙圣杰、郑德伦共同发起设立广州惟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孙圣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志强的一致行动人,郑德伦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已于 2025 年 5 月离任,现任公司工业软件 BU 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瑞钰基金、惟精基金的股东未发生变化,创钰投资是一家专业的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公司,除上述基金投资外,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瑞钰基金、惟精基金投资标的的具体情况

瑞钰基金持有惟精基金 89.9690%的份额,无其他对外投资。惟精基金的投资标的包括广州单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单色”)、广州载德自动化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载德”),具体情况如下:

(1)广州单色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广州单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2MABR5D0N2R

成立时间 2022-06-29

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 188 号

注册资本 637.9623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乔磊

经营范围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

7-2-77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电气安装服务;特种设备设计

2022 年 7 月,惟精基金对广州单色投资 700 万元,广州单色主营业务为先

进激光技术及应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广州单色的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如下:

注册资本(万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元)

乔磊 275.00 43.11%

深圳市凝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 23.51%

柯磊 75.00 11.76%

广州惟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18 8.81%

广东国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2.44 5.08%

共青城沁泉启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 3.92%

知创贰号(广州)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73 2.94%

深圳鲸鲨星际探索科技有限公司 5.62 0.88%

合计 637.96 100.00%

(2)广州载德自动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广州载德自动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ANE4559

成立时间 2017-12-25

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 1503 号二栋 5 层 509 室 A003

注册资本 2929.307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凌霄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经营范围 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工业

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机械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2022 年 7 月,惟精基金对广州载德投资 1600 万元,广州载德主营业务为工

装传输系统整体方案规划以及工程实施。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广州载德的股东结构及持股比例如下:

7-2-78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注册资本(万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元)

广州息壤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3.69 36.99%

刘凌霄 737.86 25.19%

广州市原点则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7.00 12.19%

广州建木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1.45 10.97%

广州惟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8.71 8.83%

何凡 80.84 2.76%

广州产投科金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59 1.56%

阜阳市阜芯光电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1.26 1.41%

广州优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91 0.10%

合计 2929.3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瑞钰基金、惟精基金的投资标的为广州单色和广州载德,广州单色、广州载德及其其他股东,除上述投资外,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与公司的产业链关系,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原因

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创智能”)主要从事注塑成型装

备和智能制造服务系统设计制造,提供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基础的新形态注塑成型装备和智能化服务,致力于注塑工业从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为注塑加工企业提供以自动化、网络化、平台化、大数据为基础的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业务涵盖机器人、AI 机器视觉、工业软件、智能制造领域解决方案,博创智能的产品与服务,使用到公司的智能化解决方案以及工业软件系统,与公司主营业务具备高度产业协同性。截至目前,发行人与博创智能已签署正式交易合同,向其提供软件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具备实质性业务合作基础。

该笔股权投资系发行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开展的战略性产业布局,旨在以股权投资为纽带深化业务合作、获取技术与渠道资源,通过股权绑定巩固合作关系、拓展更多业务场景,直接服务于发行人主营业务长期发展,属于产业投资范畴,而非以获取股权增值、股利收益等短期财务回报为目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公司持有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1304%股权,系围绕主营

7-2-79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业务产业链开展的战略性产业投资,不以获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认定依据充分。

(三)截止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报表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报表科目 账面价值 是否包含财务性投资 财务性投资金额

1 应收款项融资 2188.57 否 -

2 其他应收款 1328.79 否 -

3 其他流动资产 673.49 否 -

4 长期股权投资 1412.03 否 -

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699.90 是 3399.90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3429.90 否 -

财务性投资合计 3399.90

报告期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93915.79

财务性投资占比 3.62%

1、应收款项融资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为 2188.57 万元,为日常经营产生的应收票据,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328.79 万元,主要由保证金及押金、内部员工备用金、代垫款/代扣代缴款等,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673.49 万元,主要为日常经营产生的预缴税费、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待摊费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1412.03 万元,具

7-2-80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属序

名称 账面价值 主营业务 于财务号性投资

创新中心由工信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国机智能、

瑞松科技、中科院沈自所(广州)、巨轮机器

人、明森科技、众为兴机器人、绿的谐波、佳都

科技、科大讯飞等十家国内机器人、人工智能与

广东省机 智能制造领域龙头企事业单位共同发起建立,旨器人创新 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现机器人产业创新资源

1 328.35 否

中心有限 的聚集和协同,打造机器人技术及产业创新平台公司 和服务平台,打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之间的连接,形成资源聚集、渠道通畅、对接共性、面向市场、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人才培养、国际合

作、引领行业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载体和融合发展模式,促进生成“科技创新生态系统”。

武汉华锋 专注于汽车与模具行业的智能制造工业软件高新

2 惠众科技 1083.68 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整车、汽车零部 否

有限公司 件、冲压模具等钣金加工领域

合计 1412.03

由上表可知,公司上述投资均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4699.9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属于财

序号 名称 账面价值 主营业务务性投资

广州单色科技有限 先进激光技术及应用设备的研

1 1799.90 是

公司 发、生产、销售

广州载德自动化智 工装传输系统整体方案规划以

2 1600.00 是

能科技有限公司 及工程实施

博创智能装备股份 注塑成型装备和智能制造服务

3 1300.00 否

有限公司 系统的专业设计制造服务商

合计 4699.90

广州单色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载德自动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通过子公

司瑞钰基金、惟精基金投资的标的,瑞钰基金、惟精基金主要从事产业投资,因此属于财务性投资。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装备及智能制造系统研发,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相关,是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

7-2-81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的的产业投资,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 3429.90 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款及软件款、商标及专利权申请费用、大额存单。其中预付设备款及软件款、商标及专利权申请费用系生产经营形成,大额存单为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对外投资产业基金或者开展股权投资的情形,公司已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合计 3399.90 万元,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62%,未超过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公司是否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2026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文件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申报会计师回复】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工商信息等公开资料查询,了解瑞钰基金、惟精基金的股权架构及其投资标的的具体情况;

(2)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与公司的产业链关系;

(3)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的年度报告,了解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的财务

性投资情况,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公司是否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7-2-82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1)广州单色、广州载德是公司通过子公司瑞钰基金、惟精基金投资的标的,瑞钰基金、惟精基金主要从事产业投资,因此,公司投资广州单色、广州载德属于财务性投资;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瑞钰基金、惟精基金的股东未发生变化,创钰投资是一家专业的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公司,除上述基金投资外,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广州单色、广州载德及其其他股东,除上述投资外,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围绕主营业务产业链开展的战略性

产业投资,不以获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认定依据充分;

(3)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

产的 3.62%,未超过 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或类

金融业务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7-2-8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此页无正文,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问询函的回复盖章签字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耀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殷群花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九日

7-2-8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7-2-85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7-2-86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7-2-87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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