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0证券简称:瑞松科技公告编号:2026-051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调整公司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4月 2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马腾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17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
036)。
(四)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5年5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五)2025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7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以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八)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九)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2.3358万股进行作废处理,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6月18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6)。
(三)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6年6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
(四)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2026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2026年6月25日,公司已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2025年激励计划》《2026年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2026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
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14.08-0.10)/(1+0.30)=10.75元/股,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54.63-0.10)/(1+0.30)
=41.95元/股。(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处理方式)综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4.08元/股调整为10.75元/股,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54.63元/股调整为41.95元/股。
2、根据《2025年激励计划》《2026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
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37.6558*(1+0.30)=48.9522万股,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3.25*(1+0.30)=4.2250万股。(不含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75.90*(1+0.30)=98.67万股,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10.00*(1+0.30)=13.00万股。
注:上述调整后的授予数量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计算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时向下取整所致。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
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年激励计划》《2026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
25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2026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5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
《2026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4.08元/股调整为
10.75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6558万股调整为48.9522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5万股调整为4.2250万股(不含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54.63元/股调整为41.95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5.90万股调整为98.6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00万股调整为13.00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就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激励计划》《2026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5年激励计划》《2026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
续履行本次激励计划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