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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上海谊众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03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海谊众

股票代码:6880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峰、李循、许越香、李端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启路****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6月2日

1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3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13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峰、李循、许越香及李端在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可能存在位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稳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上海谊众、公司指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李峰、李循、许越香、李端本报告书指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行为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元指人民币元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李峰李循许越香李端性别男女女男国籍中国中国中国中国

身份证号码310104******310104******310104******310104******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启路****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79号

通信方式021-37190005其他国家或无无无无地区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所持有的上海谊众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上海谊众于2026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拟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减持合计不超过620103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7%。其中,集中竞价减持时间为:2026年3月3日—2026年6月2日;大宗交易减持时间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4月30日。上述三人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端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李端先生未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的增持、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海谊众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任何影响。

2026年2月5日—2026年6月2日,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累计减持上海谊众股份合计25940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667000股(2026年2月5日—2026年4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1927035股(2026年3月3日—2026年6月2日)。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李峰、李循、许越香及一致行动人李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0.765%减少至9.5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东李峰持有上海谊众股份7001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

股东李循持有上海谊众6740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股东许越香持有上海谊众1544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股东李端持有上海谊众股份6964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上述四人合计持有上海谊众股份22250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65%。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李峰持有上海谊众股份6629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7%%;股东李循持有上海谊众55626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1%;股东许越香

持有上海谊众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2%;股东李端未参与减持,持有上海谊众股份6964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9%。上述四人合计持有上海谊众股份

19656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10%,合计持股比例减少1.255%。

7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站总股本股数(股)股数(股)

比例%比例%

持有股份:70012803.3966299303.21

李峰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0012803.3966299303.21

有限售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67409863.2655626362.69

李循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7409863.2655626362.69

有限售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15443350.755000000.24

许越香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5443350.755000000.24

有限售条件股份----

持有股份:69643293.3769643293.37

李端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643293.3769643293.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2225093010.77196568959.51

合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25093010.77196568959.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海谊众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任何影响。

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载的减持计划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买卖上海谊众股票的情形。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本报告及相关备查文件存放于上海谊众证券部。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峰李循许越香李端

日期:2026年6月2日

12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奉贤区仁齐路公司79号股票简称上海谊众股票代码68809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峰、李循、许越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上海市徐汇区龙启路

李端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增加□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变化减少□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否□东人

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李峰持股数量:7001280股,持股比例:3.39%;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李循持股数量:6740986股,持股比例:3.26%;

行股份比例许越香持股数量:1544335股,持股比例:0.75%;李端持股数量:6964329股,持股比例;3.3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A 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李峰持股数量:6629930股,持股比例:3.207%;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李循持股数量:5562636股,持股比例:2.691%;

比例许越香持股数量:500000股,持股比例:0.242%;李端持股数量:6964329股,持股比例;3.36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时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6月2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是□否□不适用□

13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增加或减少股份的权益变继续增持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是□否□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除本报告书所载的减持计划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露义务人没有其他买卖上海谊众股票的情形。

股票

14(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峰李循许越香李端

时间: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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