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1证券简称:上海谊众公告编号:2026-027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7
普通股股东人数6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8411643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841164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0.6942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0.6942(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劲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会秘书方舟先生、财务总监汤节节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8401491699.8793923780.109891400.0109
2、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8401491699.8793923780.109891400.01093、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8401991699.8852821780.0976143400.0172
4、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8402931699.8964779780.092791400.0109
5、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8402931699.8964779780.092791400.0109
6、议案名称: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津贴)方案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135489699.6379995780.3164143400.0457
7、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8402411699.8902779780.0927143400.0171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8400251699.8645995780.1183143400.0172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9.01关于选举周劲松8321675098.9304是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2关于选举孙菁女8330464299.0349是
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01关于选举吴英理8335340899.0928是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2关于选举吕伟先8331184999.0434是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3关于选举翟浩先8317670998.8828是
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3关于《上海谊众142999.329282170.571114340.0997药业股份有限202080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6关于上海谊众175493.901599575.330714340.7678
药业股份有限05880公司董事2026年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7关于聘请容诚142999.358377970.541914340.0998
会计师事务所622080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制定《上海142799.208299570.692014340.0998谊众药业股份462080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得票数占出席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9.01关于选举周劲1348885493.7472是
松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2关于选举孙菁1357674694.3580是
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得票数占出席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10.01关于选举吴英1362551294.6969是
理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2关于选举吕伟1358395394.4081是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3关于选举翟浩1344881393.4689是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6、7、8、9.01、9.02、10.01、10.02、10.0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国兴、杜学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