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周恺秉先生、蒋巍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恺秉先生、蒋巍女士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签
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和要求。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