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138号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6)44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资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控制度,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6)44号)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报告使用者的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信会计师事务析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6)4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以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98号)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954,000.00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数量2,669,540张,期限为6年。本次发行过程中,本公司应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4,772,536.73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181,463.27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06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新型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 22,572.17 22,094.93
2 富阳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 4,123.22 4,123.22
合计 26,695.40 26,218.15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6)4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置换的实际已投入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1 新型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 22,094.93 1,469.95 1,469.95
2 富阳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 4,123.22 55.05 55.05
合计 26,218.15 1,525.01 1,525.01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
四、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为人民币477.25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251.84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35.79万元,本次拟置换135.79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各项发行费用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别 发行费用 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金额 已预先支付资金 拟置换金额
保荐承销费用 251.84 251.84
律师费用 93.61 65.30 65.30
会计师费用 59.43 27.36 27.36
资信评级费用 25.47 25.47 25.47
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 46.90 17.65 17.65
合计 477.25 251.84 135.79 135.79
五、 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6)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正书编号:No.cfCertificate. 310000060285
批准注册协会:Authorized 1nstitute ofCPAs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检验登记
1M RenewalRegistration
本证书保险合格 一年This ccrtilicatesvalfdfor anothcryear aftcrthisrencwal.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息
3.0.1年- ℃M T 9
浙江省注册会计部协会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Rencwal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thisrenewal.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收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th1s renewal.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
(浙注[2021]50号)
浙江省注册会计预协会
证书编号:No. ofCertificatc 310000062609
批准注册协Authorized Insttut 会:cofC1 省注册金 会计师协 会
发证日期:Date oflssunce 2020 -04 08M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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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H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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