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上年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61075.7257987.6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0.481.6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001%0.003%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系给客户邮寄纸系给客户邮寄纸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0.48质发票收取的寄1.61质发票收取的寄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送费送费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
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
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0.481.61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
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1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上年扣除情况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
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
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61075.2457986.03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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