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185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身故,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并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且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归属条件;另有1名激励对象调动至参股公司,该名激励对象已完成相关业绩要求,因此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程序办理归属,剩余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2024年激励计划中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18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第一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801047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