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6证券简称:京源环保公告编号:2026-019
转债代码:118016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8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积极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5年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海忠先生、覃志刚先生、何成达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 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独立董事王海忠先生、覃志刚先生、何成达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5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公司2026年整体发展与生产经营目标,综合分析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影响,本着客观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编制了《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
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为了加速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展开合作,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笔业务金额及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2026年度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包含中长期流贷、固定资产贷款等)、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保理、并购贷款、贴现和融
资租赁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其他融资方式,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之间进行调剂。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额度与期限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相关规定,公司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鉴于房屋建造技术进步、建筑材料更新及公司持续加强保养检修,房屋及建筑物实际可使用年限有所提高,为客观公正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由“20年”变更为“20-30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影响以往年度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年度,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符合审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行业与地区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薪酬绩效考核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50%,并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12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14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结合行业与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薪酬总额的50%,并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委员张爽先生为公司高管,回避表决。
董事会关联董事李武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丽女士、张爽先生、季献华先
生、苏海娟女士回避表决,由4名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以持续“强化经营质量、加大投资者回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紧密结合自身发展战略与经营现状,制定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6年,公司将继续认真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规范公司治理,积极进行投资者交流,增加投资者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289038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除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导致总股本减少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京源转债”持续转股亦导致股本变动。截至2025年7月31日,“京源转债”累计有人民币16495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8229867股(已审议并完成工商变更)。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京源转债”有人民币
49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新增转股数量为7089股。
综合上述两项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发生变化。为准确反映公司最新的注册资本及股本总额,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注册资本为233755655元,股份总数为
233755655股。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注册资本
变更、章程修订及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一切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
二次会议和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贯彻和落实最新监管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新增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23.01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3.02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3.03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3.04新增《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3.05新增《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3.06新增《参股公司投后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制度文件。
上述子议案23.01-23.03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5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武林先生、和丽女士、季献华先生、苏海娟女士、张爽先生、王淼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5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拟提名王海忠先生、覃志刚先生、何成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2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