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6证券简称:京源环保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8016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其内容真实性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473.3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18.44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人民币
44991.87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进
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64176806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2289038股
后为1618877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283165.2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4283165.2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2997801.4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37280966.66元(含税)。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
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24283165.2元。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
公司总股本164176806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289038股后的
16188776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转增6475510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28931913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228903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项目本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4283165.2/16199346.3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733393.20-29231404.5152637893.61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52184417.7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0482511.5
(元)A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元)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 -442301.366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40482511.5
购注销总额(元)D=A+B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否
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 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E=D/C 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不适用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
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