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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7-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097证券简称:博众精工公告编号:2026-044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0.325万股*归属股票来源: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74.278万股,约占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4664.78万股的

0.61%。其中首次授予264.278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9%;

预留29.364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7%。

(3)授予价格:12.14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175人,预留授予3人。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

第一个归属期50%后一个交易日止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

第二个归属期50%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逾期未授予则作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50%

第一个归属期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50%

第二个归属期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42024年净利润率不低于8.5%

第二个归属期20252025年净利润率不低于9%

注:上述“净利润率”=合并报表净利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其中合并报表净利润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上述净利润率指标均达成目标值的情况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如未达成,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杰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杰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0%

对公司整体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不能归属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5)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2024年7月23日,因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

2024年7月1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并实施完成该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从12.73元/股调整为12.6元/股。并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6)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10月30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1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60元/股。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7)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8)2025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9)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及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10)2026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3年、2024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调整后)授予数量授予人数

2024年7月23日12.38元/股264.278万股175人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调整后)授予数量授予人数

2024年10月30日12.38元/股10万股3人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2025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

的共计164名激励对象分两批次办理归属事宜,其中第一批162名激励对象的合计可归属数量123.422万股,第二批2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3.3405万股。2025年9月5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次162名激励对象已完成归属登记,归属数量为1234220股。

2025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当前归属人数为3人,归属数量为

50000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9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325万股。

董事蒋健、余军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23日,

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7月23日至2027年7月22日。

2、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归属条件。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本次拟归属159名仍在职的激励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满足在公司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2026]第 ZA11060 号):

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6565678031.00元,净利润

示:

592207928.97元,报告期确认

对应考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的股份支付费用22810183.65

第一个归属期20242024年净利润率不低于8.5%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

第二个归属期20252025年净利润率不低于9%2025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率为

注:上述“净利润率”=合并报表净利润/合并报表营业9.38%,公司层面满足业绩考核目收入,其中合并报表净利润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据。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

159人的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评

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级为“杰出”\“优秀”\“合格”,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杰出”、“优秀”、“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杰出优秀合格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0%

对公司整体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59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325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23日。

(二)归属数量:120.325万股。

(三)归属人数:159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2.14 元/股。(五)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或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国籍可归属数量占已序已获授的限制性可归属数姓名或地职务获授予的限制性

号股票数量(股)量(股)区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外籍员工

1蒋健中国董事、副总经理305601528050%

2宋怀良中国董事、副总经理362501812550%

3韩杰中国副总经理305601528050%

4黄良之中国财务总监1128505642550%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

5马金勇中国18810940550%

人员

董事、董事会秘书、

6余军中国305601528050%

资金管理经理

7朱晓锋中国核心技术人员235101175550%

8陟传明中国核心技术人员305601528050%

9杨愉强中国核心技术人员213901069550%

10孟健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8340917050%

中国 3C 运营大客户业务

11范世明672403362050%

台湾部业务二部总经理

二、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148人)198587099293550%

合计2406500120325050%

备注:宋怀良先生于2025年5月20日辞去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内仍需遵守董监高减持相关规定,其仍在公司任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符合归属条件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已进入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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