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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6-057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74.278 万股,约占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4664.78 万股的

0.61%。其中首次授予 264.278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9%;

预留授予 10 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

(3)授予价格:12.14 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175 人,预留授予 3人。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第一个归属期 50%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第二个归属期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逾期未授予则作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50%

第一个归属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50%

第二个归属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2024年净利润率不低于 8.5%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2025年净利润率不低于 9%

注:上述“净利润率”=合并报表净利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其中合并报表净利润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上述净利润率指标均达成目标值的情况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如未达成,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杰出”、“优秀”、“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考核结果 杰出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对公司整体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不能归属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3)2024 年 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6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

(4)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

037)。

(5)202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7 月 23 日,因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因公司

2024 年 7 月 16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并实施完成该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从 12.73 元/股调整

为 12.6 元/股。并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6)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10 月 30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60 元/股。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7)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8)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5 年 7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9)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10)2026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2024 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11)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6年 10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调整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后)

2024 年 7 月 23 日 12.14 元/股 264.278 万股 175 人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调整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2.14 元/股 10 万股 3人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共计 164 名激励对象分

两批次办理归属事宜,其中第一批 162 名激励对象的合计可归属数量 123.422 万股,第二批 2名激励对象的可归属数量 3.3405 万股。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162 名激励对象已完成归属登记,

归属数量为 1234220 股。

2025 年 12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归属,当期归属人数为 5人,归属数

量为 8.3405 万股。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即将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等待期届满后按照《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即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10 月 30 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6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9 日。

2、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任职期限要求。

须满足在公司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2026]第 ZA11060 号):

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

6565678031.00 元,净利润

标如下表所示:

592207928.97 元,报告期确认

对应

归属期 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的股份支付费用 22810183.65年度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2024年净利润率不低于 8.5%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率为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2025年净利润率不低于 9%注:上述“净利润率”=合并报表净利润/合并 9.38%,公司层面满足业绩考核

报表营业收入,其中合并报表净利润以剔除公司全 目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 100%。

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

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杰出”、“优秀”、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2

“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人,其中 2 人 2025 年个人绩效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考核评级为“杰出”\“优秀”\

属的股份数量:

“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考核结果 杰出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100%。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对公司整体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

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即将成就,同意公司在等待期届满后按照《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4万股。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归属日需为交易日。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 2023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即将成就,同意公司按照 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4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部分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30 日。

(二)归属数量:4万股。

(三)归属人数:2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2.14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国籍 可归属数量占已

序 已获授的限制性 可归属数

姓名 或地 职务 获授予的限制性

号 股票数量(股) 量(股)

区 股票总量的比例

其他核心骨干人员(共计 2 人) 80000 40000 50%

合计 80000 40000 5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 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公司按照 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万股。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2024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6年 10 月 30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拟定的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期内根据激励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归属的具体安排,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归属的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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