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证券简称:晶晨股份公告编号:2026-016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由七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位、独立董事三位、职工董事一位。前述独立董事中,有1名自公司港股上市之日起履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名John Zhong先生、罗滨先生、余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意提名冯义晶先生、李翰杰先生、田
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冯义晶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李翰杰先生、冯义晶先生、田宏先生均已参加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其中田宏先生的任期自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正式生效,并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John Zhong先生,男,1963 年生,1988年3月毕业于佐治亚理工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3月至1989年12月担任Amitech Inc.项目经理,
1990年2月至1992年12月担任Northern Telecom Limited研发工程师,1993年1月至
1999年3月担任Sun Valley International Limited总经理。1999年至今历任Amlogic
Inc.,晶晨集团董事、晶晨控股董事;自2003 年本公司成立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ohn Zhong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John Zhong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滨先生,男,1982年生,于2004年6月和2007年6月在中国南京大学分别获得计算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士学位和计算器应用技术专业的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至2010年7月任职于麦肯锡(上海)公司,担任TMT行业研究分析师;2010年7月至2016年5月创业加盟久谦咨询,担任董事合伙人,整体负责TMT领域客户开拓与服务;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加盟阿里巴巴集团,先后任菜鸟网络CEO助理,战略合作及新业务孵化负责人等职;2018年11月至2019年任TCL集团副总裁;2019年1月起任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
总经理.现任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战略与投资部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余莉女士,女,1981年生,2003年6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上海飞迈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担任法务专员;2006年7月至2014年7月,就职于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法务专员;2014年7月至2016年2月,就职于澜起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担任法务经理;2016年2月加入本公司,任职法务经理;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任上海晶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350股,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厦门晶兮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翰杰先生,男,1986年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12年7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016年
11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8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翰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冯义晶先生,男,1982年生,于2004年6月获得中国南京审计大学(前称南京审计学院)审计学士学位;于2017年1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非执业会员;于2013年1月,亦获接纳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协会的资深会员;于2010年11月,亦获内部审计师协会(The Institute of Internal Auditors)认可为注册内部审计师,在会计及审计领域拥有约18年的经验。2004年8月至2016年10月,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任职,最后职位为高级审计经理,负责审计以及其他鉴证及咨询服务。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为万色城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该集团的整体财务事务。2020年6月至2022年7月,为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为管道天然气运营商,其股份先前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直至2022年8月3日,股份代号:143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8月至2025年4月,任濠暻科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440)的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主要负责监察该公司整体的会计及财务事务管理。2025年7月至今,任广州粒上皇食品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义晶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田宏先生,男,1961年生,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机械专业博士。1990年至1993年任美国Hoya Electronics研发工程师,1993年至1995年任Conner Peripheral硬件集成高级工程师,1996年至2022年先后任TDK中华区董事长兼CEO新科实业有限公司(TDK全资子公司)总裁,新科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TDK微致动器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10月至2024年7月任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主任。2025年1月至今任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长芯博创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