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证券简称:晶晨股份公告编号:2026-015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的议案》《关于修订<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一、关于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将原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决策委员会”调整为“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为《董事会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对该工作细则部分条款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次战略决策委员会更名为战略决策与ESG委员会,在原职责基础上增加ESG和可持续发展相关职责等内容,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及任期规定未发生变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鉴于上述情况,对《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第一百四十六条公司董事会设置战
1 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略决策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考核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本章程和董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议决定。事会审议决定。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为进一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