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晶晨股份:晶晨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0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099证券简称:晶晨股份公告编号:2026-038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

属期、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15438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5438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9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晨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1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晨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8)。

(3)2021年4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晶晨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开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晶晨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6)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1年、2023年和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13)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5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

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7)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8)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2025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晨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85)。

(3)2023年11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晶晨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翰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5)2023年12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晨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86)。

(6)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2021年、2023年和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2025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7)。

(3)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9)。

(5)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2023年、2023年第二期、2025年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

已获授予的限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职务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股)量(股)比例

技术骨干(97人)93700020558221.94%

总计(97人)93700020558221.94%

2、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占已获

已获授予的限制本次归属姓名国籍职务授予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股)数量(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余莉中国董事2500125050.00%

高静薇中国财务总监3750187550.00%

钟富尧中国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2500625050.00%

潘照荣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2500625050.00%

石铭中国核心技术人员12500625050.00%

二、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管理骨干(23人)420252076349.41%

技术骨干(428人)91005044882449.32%

业务骨干(9人)293501467750.01%

总计(465人)102517550613949.37%

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数量占已获已获授予的限制本次归属姓名国籍职务授予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股)数量(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高静薇中国财务总监21250531225.00%

余莉中国董事27500687525.00%

钟富尧中国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725001812525.00%

潘照荣中国核心技术人员725001812525.00%

石铭中国核心技术人员625001562525.00%

二、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管理骨干(56人)40767510074024.71%

技术骨干(545人)5041650124613724.72%

业务骨干(14人)1269003172225.00%

合计(620人)5832475144266124.73%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归属97人;

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465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620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6月9日(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154382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股本总数4211656132154382423319995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21165613股增加至

423319995股,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20日出具了《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4509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

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6年5月2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118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捌仟壹佰陆拾叁万捌仟捌佰捌拾壹元陆角柒分(¥81638881.67),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贰佰壹拾伍万肆仟叁佰捌拾贰元整(¥2154382.00),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柒仟玖佰肆拾捌万肆仟肆佰玖拾玖元陆角柒分(¥79484499.67)。2026年6月3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四个归属期、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6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208623.25元,公司2026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41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423319995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6年1-3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合计2154382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1%,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