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证券简称:晶晨股份公告编号:2025-041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
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以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95398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莉女士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23416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莉女士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9152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审议,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1709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余莉女士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5月9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6.58元/股,向649名激励对象授予596.1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余莉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