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0证券简称:威胜信息公告编号:2025-045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月15日~2026年1月14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39.4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际回购股数4231424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606%
实际回购金额14995.6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2.73元/股~39.89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3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4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5年1月1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1月16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截至2025年7月29日,公司已经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2314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6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89元/股,最低价为32.73元/股,回购均价35.4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4995.62万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3、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4、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1月1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91685175100.00491685175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42314240.86
股份总数491685175100.00491685175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4231424股,回购股份将在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