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0证券简称:威胜信息公告编号:2026-009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南长沙高新区桐梓坡西路468号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7
普通股股东人数14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5717362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571736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73.6359%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3.635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李鸿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5659476699.83795718570.160169990.002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5660910299.84195532210.1548112990.0033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5660167299.83985547430.1553172070.0049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5656781099.83036001630.16856490.0017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
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35658005899.83385831570.1632104070.003
6、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1570174396.4995575013.4262121490.0748
7、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29911786499.7936044140.2016158750.0054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35657373999.8325950840.166647990.001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4关于《2025年632291.255860018.662656490.0816度利润分配方36663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天健633491.432658318.417110400.1503
会计师事务所614577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5年度635891.777755758.046812140.1755日常关联交易528019实施情况与
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关于《2026年630791.046860448.723915870.2293度董事及高级889145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632891.341459508.589347990.0693
会授权董事会29584制定并实施
2026年度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1)议案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威胜集团有限公司、威佳创建有限公
司、吉为、吉喆、李鸿、王学信;
(2)议案7应回避的关联股东名称:吉为、吉喆、李鸿、王学信、李先怀、范
律、张振华、钟喜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杨子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