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03公司简称:国力股份
转债代码:118035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5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人民币普通股(A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国力股份688103不适用
股)创板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证券事务代表表)姓名张雪梅夏冬冬
电话0512-369157590512-36915759办公地址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昆山开发区西湖路28号
电子信箱 securities@glvac.cn securities@glvac.cn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2414582304.252213850141.599.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44170286.851138633197.520.49
东的净资产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569195920.92333854960.0170.49
利润总额41473810.738815792.83370.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5733577.7414724283.59142.68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30024406.0213749216.15118.37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2615105.20-17503734.75不适用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091.30增加1.79个百分点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
0.370.15146.67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
0.370.15146.67
股)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7.8811.37减少3.49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21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包含转融持股
持股限售条通借出股质押、标记或冻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比例数量件的股份的限售结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股份数量
尹剑平境内自然27.7926485120000无人
昆山国译投资管理中其他6.095800000000无心(有限合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其他3.01286677800无0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限公司-兴全多维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抱朴容易私募证其他2.572452526000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
-抱朴长期价值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抱朴容易私募证其他1.761678020000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
-抱朴海森堡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其他1.741658536000
司-兴全合丰三年持无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祖国强境内自然1.481413000000无人
黄浩境内自然1.331264750000无人
谈燕境内自然1.121068934000无人
章爱霖境内自然1.111053577000无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尹剑平直接持说明有公司26485120股股份,通过昆山国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784000股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9269120股股份。
2.股东尹剑平、黄浩为昆山国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不适用数量的说明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