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原审计机构立信已
连续多年为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本次改聘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始创于 1987 年,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
18 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资质情况:中审众环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人员信息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3.业务规模
2025 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3868.6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职业风险基金 2025 年度年末数为 1261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纪律处分 6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51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纪律处分 14 人次、监管措施 5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 开始从事 开始在中 开始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计师执 上市公司 审众环执 提供审计服务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业时间 审计时间 业时间 时间 情况(家数)
项目合伙人、签吕方明 2010 年 2008 年 2019 年 2026 年(拟) 6字注册会计师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荣 2016 年 2013 年 2019 年 2026 年(拟) 2质量控制复核人 孙奇 1996 年 1997 年 2019 年 2026 年(拟) 5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说明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吕方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荣、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为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
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将根据 2026 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并结合以上综合因素,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 125.0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05.00 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0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 2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往年度及
2025 年度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聘任期间,立信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完成沟通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充分、恰当,对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方式与流程无异议。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
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125.00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商定具体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本事项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