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
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9 月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充分、恰当,拟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合理分担投资风险,投资规模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非关联委员事先审议通过。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翔 陈柳方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