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证券简称:金宏气体公告编号:2026-045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6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长金向华先生、董事戴张龙先生、刘斌先生、师东升先生、戈惠芳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董事金
建萍女士系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长金向华先生、董事戴张龙先生、刘斌先生、师东升先生、戈惠芳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董事金
建萍女士系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期间,若激励
对象提出离职或明确表示放弃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有权取消该等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在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内对具体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适当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
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回购注销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和调整,在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
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4、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长金向华先生、董事戴张龙先生、刘斌先生、师东升先生、戈惠芳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董事金
建萍女士系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宏转债”于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进入转股期。同时,因“金宏转债”触发《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行使“金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2026年4月28日为“金宏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金宏转债”已于2026年4月29日摘牌。
自前次注册资本变更基准日(2025年11月6日)至本次会议召开当日,“金宏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53407288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将从481977600股变更为535384888股,注册资本将从
481977600元变更为535384888元。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扩大经营范围,增加“消防技术服务”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五)审议关于拟定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拟定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
048)。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