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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路科技:安路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16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安路科技

股票代码:68810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安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路1558号3幢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路1558号

3幢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安路芯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路1558号3幢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路1558号

3幢

信息披露义务人3:上海芯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路1558号3幢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路1558号

3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4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5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备查文件...............................................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指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安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安路芯半导体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芯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上海安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安芯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上海安路芯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安路芯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上海芯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芯添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合计持股比例降至20.00%的权本次权益变动指益变动行为本报告书指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准则15号》指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1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的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安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路1558注册地址号3幢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导贤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认缴资本863.191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12268006C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间2014年08月19日

经营期限2014-08-19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计算机及集成电经营范围路设计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安路芯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路1558注册地址号3幢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导贤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认缴资本748.068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4BCA7M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间2019年04月15日

经营期限2019-04-15至无固定期限

从事半导体科技、电子信息科技、网络科技、人工智能

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经营范围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基本信息:

名称上海芯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路1558注册地址号3幢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导贤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认缴资本49.098万元人民币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MA1K4MAA4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间2020年10月21日

经营期限2020-10-21至2030-10-20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经营范围(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贾元骊性别女职务上海导贤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国籍中国出生年月1978年8月长期居住地中国上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含)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安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安路芯半导体

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芯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均为上海导贤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3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8)。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安芯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652717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91%;信息披露义务人2(安路芯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8087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0369%;信息披露义务人3(芯添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7689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05%。减持期间为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仍在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及时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安芯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59748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5%;其一致行动人之一安路芯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08013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77%;其一致行动人之一芯添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319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安芯合伙、安路芯合伙和芯添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3747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0%。上述股份均为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4年11月1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5日,安芯合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2920230股,占公司总股本

0.73%;安路芯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118461股,占

公司总股本0.03%;芯添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

166234股,占公司总股本0.04%。本次减持后,安芯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73054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2%;安路芯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9616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芯添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153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安芯合伙、安路芯合伙和芯添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169874股,持股比例由20.80%下降至2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安芯合伙、安路芯合伙和芯添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0169874股,持股比例为20.00%,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前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安芯合伙7597481218.95%7305458218.22%

安路芯合伙30801380.77%29616770.74%

芯添合伙43198491.08%41536151.04%

合计8337479920.80%8016987420.00%

5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安路科技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6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安路科技股票的情况。

7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8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9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上海安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上海安路芯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上海芯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5日

10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所在地股票简称安路科技股票代码688107

上海安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信息披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限合伙)、上海安路芯半导体技术义务人注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

称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芯添册地路1558号3幢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增加□减少□有无一致有?无□

量变化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行动人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是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否为上市

是□否□是□否□

大股东(发行完成公司实际

后)控制人(发

行完成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83374799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0.80%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变动数量:3204925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降低0.80%;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80169874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5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减持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不适用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是□否?内继续增持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是?(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公司股票的情况)否□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否□不适用?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否□不适用?的负债,未解除公(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否□不适用?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2(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上海安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上海安路芯半导体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上海芯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

签署日期:2026年5月15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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