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 9月 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 1588 弄虹桥世界中心
L4A-F5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99
普通股股东人数 89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7385696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738569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9.5246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9.5246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442377391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2506895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学明先生主持。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何雪华女士、陈哲涵女士见证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非独立董事蒋学明先生、谢莺霞女士、蒋
雨舟女士、ZHANG GANG GARY先生、吕建国先生、颜荣勤先生,独立董事陈丽萍女士、诸骥平先生、关宁先生均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蒋雨舟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孙馨女士及副总经理
KIM HACK SOO先生、冯毓升先生、潘惠忠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票数(% 票数) (% 票数) (%)
普通股 172610152 99.2828 1169178 0.6724 77633 0.0448
2、议案名称:《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 票数 % 票数( ) ( ) (%)
普通股 173044662 99.5327 773417 0.4448 38884 0.0225(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 票数 % 票数 比例(%)( ) ( )《关于使用部分
1 超募资金投资 23974419 95.0565
1169 7763
178 4.6356 3 0.3079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
2 2440 96.7792 7734 3.0665 3888及资本公积转 8929 17 4 0.1543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 1、议案 2属于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议案 1、议案 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雪华、陈哲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