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2证券简称:鼎阳科技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鼎阳科技”)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
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4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266822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166.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799号《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余额25297.79
减:2025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165.7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096.96
其中: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12427.25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6669.7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964.9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12月23日完成注销手续,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了完善募集资金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修订了《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修订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9月29日,公司依照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再次修订了《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鼎阳科技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报告期内(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端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芯片及核心算法研发项目”、“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相关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
338190100100143663已于2025/12/23注销
件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
338190100100143546已于2025/12/23注销
件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338190100100143789已于2025/12/23注销件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
338190100100143805已于2025/12/23注销
件园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805880100074623已于2025/12/23注销
圳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805860100013188已于2025/12/23注销
圳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指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使用建设的情况下,可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序号银行产品类型金额起息日到期日备注
1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25000.002022/1/52025/1/6已到期收回
2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1000.002025/1/82025/3/28已到期收回
3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1000.002025/1/82025/4/9已到期收回
4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1000.002025/1/82025/4/10已到期收回
5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12000.002025/1/82025/6/3已到期收回
6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2000.002025/1/82025/7/3已到期收回
7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2000.002025/1/82025/9/4已到期收回
8兴业银行软件园支行大额存单6000.002025/1/82025/12/18已到期收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24272534.85元(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芯片及核心算法研发项目”、“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6666.0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6669.71万元转出,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5年12月23日完成注销手续。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相关
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441A003211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鼎阳科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鼎阳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鼎阳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499.7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8007.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已变项目项目达更项截至期可行截至期末累计投入到预定本年是否目,含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末投入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募投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可使用度实达到
部分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进度(%)否发
金投向目性质诺投资总额总额金额额的差额(3)=状态日现的预计
变更(1)(2)(4)=生重(2)-(1)期(具体效益效益(如(2)/(1)大变到月份)
有)化高端通用电子测试测量2025年研发项不适不适
仪器芯片及核心算法研否20235.0020235.0020235.008049.1218366.57-1868.4390.77%12月12否目用用发项目日2025年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生产建不适不适
否5583.055583.055583.051116.613872.86-1710.1969.37%12月12否目设用用日
2023年
高端通用电子测试测量研发项不适不适
否8019.708019.708019.70-4534.40-3485.3056.54%12月20否仪器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目用用日不适不适
超募资金否81233.9781233.9781233.978333.9781233.97-100.00%不适用否用用
合计115071.72115071.72115071.7217499.70108007.80-7063.91————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无(分具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无化的情况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无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无充流动资金情况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详请参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详请参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情况1、高端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芯片及核心算法研发项目已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并达到预期目标,该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4187.89万元(不含利息为1868.43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万元),于本报告期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形成原因
(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秉持节约、合理、高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合理调度、优化配置各项资源,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从而形成募集资金节余。
(2)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且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亦产生相应利息收益。
2、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该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2481.82万元(不含利息为1710.19万元),于本报告期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结合自身技术储备与项目实际需求,在自研产品性能、功能满足项目使用标准的前提下,优先采用自研产品替代了部分原计划
外购的设备及软件,降低项目实施成本,从而形成募集资金节余。
(2)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
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形成了资金节余。
(3)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且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亦产生相应利息收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