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
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
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合伙企业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
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
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
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
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
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6年 10 月 27日及11月 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十五、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安通达工业园 5栋 1层
邮编:518101
电话:0755-26616618
邮箱:zqb@siglent.com
联系人:王俊颖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1月 12日(星期四)下午 16点 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安通达工业园 5栋 1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轲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年 11月 12日至 2026年 11月 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
日(2026年 11月 1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如下议案: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并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议案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已连续多年为深
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本次改聘事项与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
截至 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 50.6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9.16亿元,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7.7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
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
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 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15%的比例连带责任;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 10%的比例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
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邢向宗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智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银娜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关于 2026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6年前三季度,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实
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3963726.76元。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252490786.90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截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6012603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0094526.25元(含税),占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8.00%。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