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3证券简称:联测科技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 6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9)。
(三)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2022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净利润增长率%(A)对应考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目标值触发值核年度
(Am) (An)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第三个归属期202470%60%年的净利润增长率
注:上述“净利润”为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度相挂钩,则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 X 确定方法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Am X=A/Am*100%
A X=0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123993.80元。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相对于2021年度的增长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指标。
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2名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4.827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同时与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联测科技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三)《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