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王涛、兰永长、王忠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涛、兰永长、王忠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