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天
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天奈科技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原保荐人”)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796.452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00元,共计募集资金92743.25万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604.9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85138.3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于2019年9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
增外部费用2238.2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2900.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20号)。
发行名称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92743.25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82900.07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19年9月20日
1二、已结项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予以结项,公司预留4424.72万元用于该项目预计待支付尾款,将其他节余募集资金4738.87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截至2025年11月30日,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已结项募投项目名称
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
结项时间2023年3月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33500.00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A) 28761.13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B) 29741.08万元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减手续费净额(C) 2641.83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D=A-B+C) 1661.88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补流,1661.88万元注1:“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原募集资金承诺
使用金额33500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3月结项,预留待支付尾款后将其他节余募集资金
4738.87万元用于募投项目“碳纳米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
额28761.13万元;
注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超过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主要系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理财和利息收益;
注3: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三、已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及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已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661.88万元,主要系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质保金以及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
2由于上述尾款结算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结项募投项目剩余尾款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
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结项募投项目中的“年产300吨纳米碳材与2000吨导电母粒、8000吨导电浆料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661.8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3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本次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纯钦王家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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