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天
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天奈科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专门会议审议意见如下:公司2025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审议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定价方式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郑涛、严燕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
1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公司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公司就与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环保”)、常州硅源新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硅源”)及其子公司、
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源邦”)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
况进行预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5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占2024
2025年本次预计金额
年度经审占同期同
关联交易2026年1-11月与上年实际发关联人计的同类类业务比类别预计金额实际发生生金额差异较
业务比例例(%)金额大的原因
(%)
新纳环保25006.032238.297.67/向关联方深圳新源按照公司业务
购买商品10001480.77245.4539.60邦需求预计
合计3500/2483.74//向关联方
采购加工新纳环保2000.48137.050.47/服务常州硅源向关联方
及其子公30010055.62100/出租资产司接受关联常州硅源按照公司业务
人委托加及其子公1000100//需求预计工司
合计/5000/2676.41//
注1:“占同类业务的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注2:向关联方出租资产不包含水、电、气等能源费用。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关联交易2025年度2025年1-11月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关联人类别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向关联方购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实际
新纳环保35002238.29买商品业务需求发生变化
2深圳新源邦500245.45/
小计40002483.74/向关联方采
新纳环保500137.05/购加工服务向关联方出常州硅源及
50055.62/
租资产其子公司接受关联人常州硅源及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实际
500/
委托加工其子公司业务需求发生变化
合计/55002676.41/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信息及关联关系
1、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91MA1XDKJB5E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镇江市新区越河街198号成立日期2018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6636.36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维波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专用化经营范围
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7.7%;天奈科技持股15%;李亚东股东构成
持股6%;上海创羲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069.55万元、负债总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3015.53万元、净资产8054.02万元、营业收入4112.61万元、净
主要财务数据
利润65.69万元(经审计)。
(2)关联关系公司于2023年9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出售新纳环保部分股权后,公司目前仍持有新纳环保15%的股权,新纳环保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根据《企业3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新纳环保被认定
为公司关联法人。
2、常州硅源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常州硅源新能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MA22Y3AC8H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4号厂房成立日期2020年11月4日
注册资本1920.2206万元
法定代表人 XINDI WU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经营范围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郑鸿持股17.1855%,共青城硅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6232%,郑涛持股14.6337%,共青城新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主要股东合伙)持股10.4155%,常州悦泓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7.5152%,常州清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160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4374.36万元、负债总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1456.44万元、净资产22917.92万元、营业收入10.27万元、净
主要财务数据
利润-4846.67万元(经审计)。
注:关联人主要股东中共青城硅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新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常州清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常州新硅高新科
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新硅高新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XINDI WU。
(2)关联关系
常州硅源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涛先生的参股公司,郑涛先生持有常州硅源14.6337%的股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常州硅源及其子公司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深圳新源邦科技有限公司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B3RE66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光辉路 1 号超捷工业园厂房 B 栋住所
502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2日
注册资本11603.72万元法定代表人易欢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
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
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7481%,深圳市新邦能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6830%,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东构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6830%,深圳市鹏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7887%,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8244%;
珠海冠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272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892.62万元、负债总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592.19万元、净资产3300.42万元,营业收入343.78万元、净利
主要财务数据
润-1056.84万元。(经审计)
(2)关联关系
公司是深圳新源邦的参股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深圳新源邦9.8244%的股份,且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严燕女士在该公司担任监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新源邦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后续,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和加工服务、出租资产、接
受委托加工等,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
5合市场价格情况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
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并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具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协议约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关联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截至目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纯钦王家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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