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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诺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霞)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23 查看全文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我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霞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2年2月至今,担任重庆城市科技学院人文学院教师;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担任重庆谛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2年9月至今,担任上海兰迪(重庆)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5次,股东大会会议5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会参加董事会情况情况独立董事姓名是否连续两次本年应参加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大会未亲自参加会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的次数议

刘霞1515500否5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以专业角度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职表决权,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4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召集并参加了报告期内的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了报告期内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议议案发表专业意见,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审计委员会44提名委员会1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

报告期内我积极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此外,我还根据情况通过会谈、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与市场接轨,提升管理水平。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提出的问题或建议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回应,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我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关

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方面,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3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均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了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双方按照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与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审批流程,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唐国琼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家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徐正松先生、唐英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和员工绩效管理等兑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此外,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展进行监督及发表意见。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是否满足条件。经审慎判断,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密切关注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审慎、认真地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权益,持续推动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在后续任职期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履行职责,继续加强学习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继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霞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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