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积极开展审计委员会工作。
现对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徐正松先生、文发胜先生、刘霞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徐正松先生、刘霞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徐正松先生具有会计专业资格,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报告期内届满,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徐正松先生、曾德志先生、刘霞女士三名成员组成,其中徐正松先生、刘霞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徐正松先生具有会计专业资格,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进行审计计划阶段沟通,对2024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1
1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
员会第二次临时会议月12日
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4
2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八次会议月21日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4、《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监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83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员会第九次会议月14日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10议案》;
4员会第十次会议月24日2、《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12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员会第一次会议月17日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严谨、细致的审阅。经审慎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的事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通过对审计过程的全程跟踪,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审计业务时,能够以高度的专业精神和责任感,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其行为始终符合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要求,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状况,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听取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效进行了科学评估,并针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提出了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各项要求,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开展协调工作,搭建多层级沟通平台,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积极推动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并督促公司各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外部审计工作的开展,为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地执行审计业务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
(七)监督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关联交易及相关投资事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规范实施、定期审查关联交易协议、同时加强对关联方的识别和管理、监督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我们认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合法、合规和公允,未发现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项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勤勉尽责、规范运作,持续强化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外部审计工作等事项的审查与监督,有效发挥了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独立、客观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完善,规范运作。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