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许杰,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佳都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及董事、广州汇诚担保有限公司董事、堆龙佳都科技有限
公司监事、广州番盛典当行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咫尺网络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董事、广州未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亿图视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
司董事、广州浚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大中电力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广
州谱临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蓝烯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自
2021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2025年度,公司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具体参会
情况如下:
独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姓名出席次数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许杰4400否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会前对议案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在会中积极参与讨论,结合公司运营实际,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年度,本人除对董事薪酬方案议案予以回避外,对董事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本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严格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现场会谈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本人在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提前发送给本人审阅,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
务所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保质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始终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的重要责任,通过
积极参加股东会等渠道,主动听取并关注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与决策过程中,能够站在中小股东视角审慎判断,充分关注其合法权益与合理诉求,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前述报告,认为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真实情况。上述报告均已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上述续聘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除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作为董事薪酬方案的利益相关方,本人与全体董事共同回避表决,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地区、行业、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方案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安排和审
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许杰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