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汤敏智,女,注册会计师,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际金融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授薪合伙人、江苏如通石油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合伙人。自2024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地进行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参会情况具体如下:独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姓名出席次数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汤敏智4400否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对于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研读相关会议材料,全面了解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与建议。2025年度,除因身为利益相关者对董事薪酬方案议案予以回避外,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其他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严格依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等事项进行充分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一方面,本人会同审计委员
会众委员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另一方面,本人积极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交流,有效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年审工作,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等相关重大事项,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业绩说明会等工作,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最新情况,并通过电话、现场会谈等多种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同时持续跟踪外部环境与市场变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工作及其履职工作保障,能够及时、全面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重大事项进展,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情况的行为,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与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专业能力独立、审慎地参与公司决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职期间,本人现场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向与会股东汇报了年度履职情况,并就其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此外,本人参加了3场公司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管理层共同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展开深入沟通,努力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对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上述报告均已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及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除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本人身为独立董事,是董事薪酬方案议案的利益相关方,与其他
董事共同回避表决。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了地区、行业、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相关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方案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此外,本人对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相关议案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始终恪守审慎、客观、独立的履职原则,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以忠实、诚信、勤勉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参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决策与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专业判断与独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积极承担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密切关注上
市公司监管动态及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与行业发展环境变化情况,不断拓展专业知识储备,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依托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汤敏智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