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0证券简称:华海清科公告编号:2026-019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增补议案的通知已分别于2026年4月12日和4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公司董事长王同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金玉丰先生、李全先生和管荣齐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雷震霖、马德芳、王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6票,其中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同庆、甄佳、陈泰全、王怀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5票,其中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不送红股。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5365199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954151股测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1079136.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3.02%;共计转增14107913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4731127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及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总额。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同庆、甄佳、陈泰全、王怀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5票,其中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风险低、流动性强、配置方便、利率较灵活的大额存款、结构性存款、
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八)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王同庆、李昆、王怀需、王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5票,其中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二十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分红派息:P1=P0-D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分红派息金额,N 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和竞价结果,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35365199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份回购、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6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本次募集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资金投资总额
1上海集成电路装备研发制造基地项目169781134200
2晶圆再生扩产项目4894044500
3高端半导体装备研发项目221754221300
合计44047540000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
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0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22.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逐项审议。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编制了《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项编制了《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1-3月非经营性损益情
况编制的《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607号)。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
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届时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下称“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发行
时的具体方案,在符合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具体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相关事宜,并在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情况等,在股东会批准的本次发行方案范围内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
2、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
所等中介机构,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协议及其项下的完成交割所需的其它应予签署的文件、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介机构聘用
协议、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提交的所有申请文件、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就新股发行和股份认购进行的书面通讯(如有)等;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完成后,办理股份登记、上市、锁定,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4、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方案以及募集
资金使用方案应审批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批准、签署有关财务报告、盈利预测(若有)等发行申报文件的相应修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
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5、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设立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办理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6、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所适用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或部门
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7、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签署出资、增资和/或借款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三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9票,其中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