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任职独立董事王俊民(2023年11月离任)、宋远方(2023年11月离任)、孙茂竹(2023年11月离任)、郑凯(2023年11月任职)、丁炜超
(2023年11月任职)、李森(2023年11月任职)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俊民、宋远方、孙茂竹、郑凯、丁炜超、李森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
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